山东招远市警察姜旭阳随中共做恶断送生命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山东省招远市泉山派出所警察姜旭阳,男,四十三岁,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死在济南医院的手术台上,从检查出肺癌到死亡仅两天的时间,连治疗的机会都没有。

姜旭阳家住招远市文化区,老家是招远市张星镇石对头村。几年来,姜旭阳一直盲目的跟随恶党作恶,曾多次参与抓捕迫害大法弟子,他带领警察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家中,象土匪一样抄家、绑架大法弟子,强迫大法弟子签字、按手印。对关押在泉山派出所的法轮功学员,百般刁难,又打又骂,不准大法弟子上厕所。一次一个法轮功学员大夏天被双手吊铐着迫害,因被蚊子咬的受不了晃动了几下手铐,手铐发出响声影响了姜旭阳睡觉,姜旭阳就破口大骂。

大法弟子给姜旭阳讲大法的真相,郑重告诉他:大法弟子都是好人,迫害大法弟子要遭报应的。可姜旭阳仍我行我素,继续做恶。

姜旭阳做恶多端,从二零零六年屁股上生疮,到医院都无法医治,可他仍不醒悟,直到大祸临头,死在手术台上。一个可怜的生命就这样跟随中共恶党做恶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到最后恐怕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死的,真是可悲啊!

姜旭阳的死,在招远百姓中议论纷纷,都知道姜旭阳迫害大法遭报应了。

善恶有报是天理,神是慈悲的,但威严同在,赎罪的机会也不会没完没了的一给再给。

在此再次正告招远市仍在继续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那些人,命都没有了,有什么也没有用啊,希望你们不要愚蠢的成为第二个姜旭阳,等到报应到了自己身上,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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