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员也能走出来证实法、讲真相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我是一名退休教师,今年六十八岁了。虽然我是二零零四年才得法的新学员,由于我按师父的话做,每天认真学法,每天读《转法轮》,背《论语》,背《洪吟》,反复看师父的经文,我对法理的认识在不断的提高。明白了修炼“真、善、忍”、做人的真正目地和意义,知道了那么多宇宙的法理及佛法更深的内涵,我真正体会到:学大法真好,学大法最幸福。

得法前我是个药罐子,脑血栓、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缠身,整天吃药,痛不欲生。得法后,各种病不翼而飞。师父给我净化身体,使我身心健康,感到很神奇,当时我就下决心:坚定不移修大法,紧跟师父,什么困难也挡不住。

一,讲真相,证实法,救众生

师父要求我们做好“三件事”。尽管我修炼时间不长,我也要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把大法的美好带给别人,让他们得救度。我把真相材料传给邻居和乡亲看。

二零零五年后,派出所多次派人来我家骚扰我,他往那一坐,我就说:“炼法轮功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做好人有什么罪呀,江泽民一意孤行,他镇压法轮功是出于小人的妒嫉心,好人多了他害怕。我们没有触犯法律,是它(江泽民)犯法了。现在全球呼吁公审江泽民的呼声越来越高,谁追随它跟它的下场就一样。”他们无言以对,在听我讲的时候,他们似乎都明白了真相。

讲真相不久,我被坏人举报。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日邪党两会之前,当地居委会、派出所、学校、镇政府来了八个人,其中一个最邪恶的头说:“法轮功被共产党取缔了,不准许炼。你拿着国家的俸禄,你还练。”我说:“因为炼法轮功我没有病了,不用打针吃药,不好嘛?那个‘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拍电影呢。我们炼功人没犯法,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信仰无罪。”六一零的头子说:“不要到炼法轮功的人家串门,别上大街上喊法轮大法好。”我回答道:“那是因为法轮大法就是好,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来学。”他们没再说什么,灰溜溜的走了。

我从二零零五年以来按师父的要求开始更多的走出来。多次出去讲真相后,我发现村南村北、邻近的村子老年人容易接受,我就教他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九评共产党》发表后,我在讲大法真相的同时也开始加上传《九评》和劝“三退”的内容。

二,传《九评》、劝三退不执著数字 明白真相是根本

我在传《九评》、劝“三退”中,不执著“三退”的数字,我以让更多人明白真相、都得救为目地。所以,不论老年的、年青的,我都不先问他们是否入过邪党组织,而是先讲大法的美好,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最后再问是否入过党团队。有的明白了真相当时就退了。

为了更多人能得救,我还买上礼品,带上真相材料和《九评》,多次坐车去邻近县镇甚至北京去看望亲朋好友,给他们讲真相。

当然也遇到过不信的,还有的恶言恶语并扬言要报警的,但这都无法阻挡我讲真相、救众生的脚步。我一定要坚定的走下去,完成我大法弟子的历史重任,不负我的史前大愿。

师父在《济世》中写道:“讲清真相驱烂鬼 广传九评邪党退 正念救度世中人 不信良知唤不回”。我知道了自己也要有熔化钢铁的意志。我马上行动,每天饭后,带上《九评》和真相材料,在公路、车站、饭店、加油站、道边做各种小生意的店铺,凡是有机会的都讲都传,有时间多讲,没时间少讲。

在传《九评》的时候,我首先这样说:“您喜欢看书吗?我给您介绍一本奇书。天降《九评》救度众生,看了能给您清理身体,还能保平安呢。”有的人就说:有吗?给我一本。当地传完了,我就坐车去邻近的镇传。有一次,我传给人八本《九评》。看过的人都说真是奇书,心服口服。有个人还说:我妈妈早就让我找这本奇书。我给他讲过真相后,他当时就退了队。

传《九评》劝“三退”时我总要保证每天十点左右回到家学法和发正念。

三,在学生中讲真相

师父讲:“作为大法弟子来讲,当前大家要不能够完成这件事,不能够使众生得度,你们自己就没有完成自己立下的誓约,同时也会给整个正法、宇宙、众生带来灾难。”(《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这使我认识到大法弟子所承担的责任有多么重大。

我每天到健身公园给学生讲“三退”。我每次都先发正念。一次有几个孩子正围着我听我讲,有个坏老太太突然大声一吼:“听那干什么!”把学生都吓跑了。我马上发正念。有几个孩子没跑远,在政府门口等着我呢,我知道这是师父在帮我,我又接着讲。有几个孩子又从大门里出来听我讲,这次有四个孩子退了队。我给他们发了护身符。有两个悟性好,自己退了,又带来三个、五个同学来听真相、退队。我当时就鼓励他。有个女生说:“明天我也带几个同学来。”

一次我在放学的路上给学生讲真相,过来一帮学生,但坚持听到最后的只有一个,并退了队。第二天,这个退队的学生又领来好几个同学,听完真相他们都接过护身符,还直说:“谢谢!”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给一百多人办了“三退”。我做的还远远不够,但我每天都抽出时间去做,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以上是我三年来的修炼过程,我今后要更精進,走师父安排的路。感谢师尊的慈悲救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2/161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