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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地区部份参与迫害的单位及恶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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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九日】

1.陆炳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参与迫害。其当职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了迫害大法的重灾区,不可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劳教,判刑,我们认为其涉嫌主使,纵容,密谋,煽动,执法犯法,非法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其罪恶累累,令人发指。电话:2892012, 2892031 2892026 2892016手机:13367716666


陆炳华

2.彭祖意,男,1948年12月出生,广西恭城人,现任广西政法委书记。彭祖意是广西地区迫害大法的主谋与元凶,积极参与迫害,死心塌地的执行邪党迫害大法的决策,吴恒,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湖北黄梅人,理学博士,教授,现任人大常委会副主席,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其当职期间,广西被迫害致死十二人,仅一个市就有近千人被非法劳教,几十人被判刑,间接伤害者不计其数我们认为其涉嫌故意杀人,主使,纵容,煽动造谣,挑动仇恨,非法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其罪行罄竹难书,令人发指。


彭祖意

3.张振贤,现任广西自治区610办主任,积极参与迫害,死心塌地的执行邪党迫害大法的决策,我们认为涉嫌诽谤,造谣,煽动仇恨,推动迫害形势。

4.沈北海,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安徽无为人,在职研究生,邪党党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宣传部部长,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其当职期间,迫害大法的宣传毒物层出不穷,助长了邪恶气焰,推动了迫害的邪恶形势,我们认为其涉嫌造谣,污蔑,诽谤,煽动造谣,挑拨是非,扩大仇恨。


沈北海

5.赵波,男,现任南宁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赵波是南宁地区迫害大法的元凶之一,为了达到个人升官发财的目的,丧心病狂,死心塌地的追随邪恶,积极参与迫害,其当职期间,南宁市平均每十天发生一起迫害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不断,时时不得安宁。我们认为其涉嫌故意杀人,主使,纵容,毒打,欺骗,威胁,绑架,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等等罪行,其罪行罄竹难书,天地难容。
电话:2635599手机:13397711250 传真2806124

6.刘林娜,南宁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积极参与迫害,涉嫌在江南区刘圩镇进行迫害大法的邪恶宣传,我们认为其涉嫌造谣,污蔑,诽谤,煽动仇恨,挑拨是非, 推动迫害形势。

7.范小宁,广西南宁市江南分局局长,参与迫害,涉嫌主使,纵容,抄家,绑架,劳教法轮功学员。

8.覃宾生,现任南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其当职期间,司法局参与迫害大法的邪恶宣传,属下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发生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惊天血案,我们认为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9.张法灿,现任广西区人民医院院长,刘唐威,男,现任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赵东海,解放军303医院院长,龙学明,男,44岁,汉族,南宁市瑞康医院院长,蓝青强,瑞康医院党委书记。林民专,高宏君,瑞康医院器官移植医生。在全国发生摘取法轮功学员活人器官牟取暴利的高峰期,广西仅2006年一年就开展器官移植300多例,其中绝大多数在南宁市,以上人等所在医院积极开展进行器官移植,时间短。价钱低廉,我们认为其院涉嫌参与迫害。其人涉嫌主使,纵容,故意杀人。


龙学明


林民专

10.韦永坚,男,1955年2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南宁市,中共党徒,大专学历,现任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所长,万金辉,男,1952年11月生,汉族,籍贯湖南沅江,中共党徒,大学学历,现任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政委。潘丛凯,四大队副大队长,其当职期间,第一看守所采用包夹,威胁,强制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书籍,不让睡觉等方式残酷折磨,“转化”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

11.刘寿德,男,1954年8月生,壮族,籍贯广西南宁市,中共党徒,大专学历,现任南宁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宁兴奇,男,1959年5月生,汉族,籍贯广西玉林,其当职期间,第二看守所以违反监规为名,强迫劳役,不让睡觉方式折磨无罪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其身为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2.王建扬,黎塘监狱监狱长,宁正广,黎塘监狱党委书记,王丽萍,广西女子监狱监狱长,李先雄,广西女子监狱党委书记,其当职期间,监狱采用包夹,威胁,强制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书籍,不让睡觉,酷刑折磨等种种方式强制法轮功学员“转化”,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王建扬,李先雄由于其卖命卖力,受到邪党政府的嘉奖。我们认为其涉嫌主使,纵容,强制,威胁,知法犯法,草菅人命等等罪行。


王丽萍


李先雄

13.汤晓斌,男,现任南宁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2007年9月,卫生局下发迫害大法的所谓“无方案”,强迫下属单位执行,推动迫害形势。其身为领导,负有直接责任。

13.傅隆政,男,现任南宁市科技局局长,2007年7月,科技局等多家单位在江南区吴圩镇用大篷车,挂宣传画,有奖问答等形式诽谤大法,毒害无辜世人,推动迫害形势,其身为科技局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电话:0771-5533808


傅隆政

15.余万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院长,参与迫害,涉嫌知法犯法,非法审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16.黄勤民,南宁市兴宁派出所所长,参与迫害,涉嫌主使,纵容,绑架法轮功学员。

17.何善遇,青秀区刘镇镇长,邓金爱,刘圩镇党委书记,李振育,刘镇人大主任。2007年2月,刘圩镇党委,政府,人大三大领导班子领导发放诽谤迫害的宣传资料4000多份,毒害无数世人,我们认为其涉嫌造谣, 污蔑,诽谤,煽动仇恨,挑拨是非, 推动迫害形势。

18.李王玉,大沙田良庆区政法委书记,刘东,大沙田管委会主任,卢武德,大沙田管委会书记,大沙田街道以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名,积极参与迫害,推动迫害形势。

19.陆少华,古潭乡初级中学校长,2007年9月,古潭乡初级中学以观看录像,出版报,开主题班会为名,毒害学生,灌输仇恨,推动迫害形势,其身为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梁毅,隆安县教育局局长,陆汉荣,隆安三中校长,2007年9月,隆安三中以开展反邪教为名,诱骗,煽动,挑拨学生参与迫害,使无辜的孩子们犯下了迫害佛法的重罪,使他们面临淘汰的境地,其身为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1.××,良庆区大联小学校长,2007年9月,大联小学组织1400名学生签名诽谤大法,强迫他们犯下了迫害佛法,害佛之罪,把他们推到了毁灭的边缘,其身为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2.周国强,广西地质勘查院党委书记、院长,参与迫害。

正告以上恶人恶警,我们法轮功学员没有敌人,我们也没树立任何机构个人为自己的对立面。因为我们是佛法修炼,修的是真、善、忍,做的是“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我们向世人讲清真相,并不是为了我们自己,因为共产党邪党犯了害佛杀佛的大罪,天灭中共,已经成了神的誓约,历史的必然。试想一下,人的幸福生活怎能建立在伤天害理,屠杀神佛弟子的基础之上呢?你一意孤行,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最终结果,只能是毁灭自己,谁也挡不住灭亡的命运,谁与其站在一起只能是陪葬的下场。

但是其中很多参与者是无辜的,是不真心的,是被欺骗下被带动的,上天有好生之德,法轮功学员的慈悲是永恒的,我们不忍心看到世人被淘汰的可悲下场,所以才不顾个人安危,走街串巷,不辞辛劳的讲给大家法轮大法的真相,邪党为什么迫害“真、善、忍”大法的真相,我们真的是为大家好,真的希望大家都能有一个美好光明的未来。

我们公布其主要罪人的姓名,不是针对其做什么,而是希望其能洗心革面,希望更多的人不参与迫害,希望更多善良人都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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