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福建省高级法院女法官被监禁迫害四年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福建省高级法院法官官雨静,因坚修法轮大法,于2004年元月被福州台江区国保绑架。中共人员操控法院竟以邮寄真相资料为名,将官雨静非法判刑、迫害四年。2008年元月官雨静回到社会后,单位仍不允上班。

在福建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官雨静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受尽了非人折磨。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教育处副处长冯宁生为首的邪党人员,伙同监狱的恶警,强迫放弃信仰,对官雨静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酷刑折磨。

是凡被非法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坚持正信的法轮功学员,都难免被监狱设立的“洗脑班”强迫洗脑、暴力转化。恶警所用的邪恶手段有:

一。福建女子监狱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最恶名昭著的手段就是“吊铐”。吊铐又分为单手吊铐和双手吊铐。官雨静在女监曾经被双手吊铐,只让脚尖着地,连续时间长达三天三夜(据知情者说,福州法轮功学员王东凌曾被吊铐十天十夜)。

二。罚站,不给睡觉或强迫少睡,不停的播放诬蔑和谩骂大法的录像,常常从白天持续到深夜1、2点,进行精神折磨。

三。教唆或指使恶人(服刑人员)毒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王东凌受到的殴打尤其严重(此消息由其他服刑人员出狱提供)

四。24小时探头监视,未经准许只能坐着或站着,限制上卫生间(最长时间达15小时),不准洗澡,限制购买卫生用品和食品(每月仅20元),不准亲属会见。

五。剥夺人身的基本权利,不许其他任何人与法轮功学员说话,让身边的人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

在受到种种非人的迫害后,官雨静以文字向监狱长反映,却如石沉大海。

监狱还剥夺法律赋予的申诉权利,官雨静不服法院的判决而申诉,但申诉信被监狱管理局教育处的冯宁生扣压。2008年初官雨静回到社会后,直接到监狱管理局纪检部门反映受迫害的真实情况,但没有任何回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