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种种罪恶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我曾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王村劳教女所),亲身经历和亲眼所见了王村劳教女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手段和罪恶行径。这里至今仍在继续着这些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一、教唆坏人、经济和奴工迫害

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是山东省专门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之一。地址在山东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通讯地址:162-3信箱255311。

2001年关押了1千多人, 全部是法轮功学员,分七个大队,每个大队约160人。现在改编成四个大队,每个大队约90人左右。除极个别卖淫的犯人外,绝大多数关押的是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内的警员基本都是经过专门培训,整治、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和扮演的角色非常熟练。由于邪恶机制的训练和诱迫,凡来到劳教所的人包括警员或被逼“转化”而邪悟的人都在魔变,好人变成了坏人,坏人变得更邪恶,学会了打人、骂人、整人、折磨人。一个被逼“转化”邪悟的人说:上劳教所来没学会别的,学会了打人骂人!劳教所对打人有效的(“转化”)受奖、减刑,对坚信法轮大法的学员加期加刑。几年来训练着一批批打人凶手和道德败坏的人。

王村女所在经济上随意向法轮功学员巨额罚款、要钱;高价出售给法轮功学员劣质商品;每天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高强度奴役劳动十几个小时。几年的时间王村劳教所的旧楼拆除,全部重建了新楼房,劳教所的恶警们分赃享受着巨额奖金和福利,其中渗透了法轮功学员的斑斑血泪与汗水!

二、迫害手段步步升级

王村劳教女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令人发指。对刚一进去或坚持不“转化”的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邪恶狠毒,步步升级。它们的原则是只要不出外伤,不见血迹,为实现上级下达的“转化率”用什么办法都行。

1、关禁闭室、地下室、厕所,空间狭窄,阴暗潮湿、不见阳光的小黑屋子;

2、不准洗刷、不准洗澡、不准换洗衣服、来例假不准换卫生巾、天冷不准加衣服、天热不准换衣服,身上臭了也不准换;

3、长时间罚蹲、罚站、罚跪、罚面壁、跪硬板;

4、戴手铐、脚镣、长时间反铐在床头或窗户棱上、吊铐、电棍电;

5、打耳光、用胶带把嘴封住不准说话、用胶带或绳子将全身捆绑成一个姿势,然后群起而上,推拥、拖拉、掐拧、厮打,伴随着群起而无休止的围攻、谩骂、侮辱、歧视、讽刺、挖苦、训斥、打骂,这种精神和肉体折磨令人难以忍受;

6、昼夜不让睡觉或睡很少时间,只准一个姿势:站着或坐小板凳,有的长达40多天,有的长达数月,只要一瞌睡,便大叫大喊!一起抓、撕、拽、拖;

7、不准上厕所大小便,有时只准在桶里小便但限制次数,有的连续4、5天实在憋不了尿在地上了,被她们逼着脱下衣服擦地,有的拉尿在裤子里。

上述种种罪恶手段使一些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住这些摧残与折磨,被迫违心的写了“悔过书”,但内心的悔恨与良知的折磨更摧残人心!实施这些酷刑折磨的是女所的恶警(有的队长领头动手打人)指使那些卖淫的罪犯,用减刑来诱骗这些人参与作恶。人手不够用或采用特殊手段时叫男所的恶警参加。至今仍在继续……

三、具体迫害事例:

王玉兰,50多岁,由于她坚持不“转化”,三年时间基本关在地下室、禁闭室、厕所这几个地方轮换,双手反铐强行灌食,经常打得休克、鼻嘴出血!各种刑罚都用上了。

刘玉梅,60多岁,在禁闭室长时间面壁罚站不让睡觉,用纸壳割眼皮,用扫竹苗扎耳朵,用胶带封住嘴,用绷带成十字架式绑在铁管子上,逼问还炼不炼?写不写?如回答还炼或不写或不回答,便一顿拳打脚踢!

宋静,二十几岁,北大学生。由于她坚持不“转化”,长时间被关在厕所和地下室里罚站不让睡觉,不让洗刷,身上都臭了。为了逼她写“悔过书”有一段时间每天晚上12点以后采用酷刑折磨,用袜子和脏抹布堵住她的嘴,拳打脚踢!撕来打去。有人见她浑身青紫红肿不堪入目。

朱利真,50多岁,被连续暴打、折磨,多次休克;

孙凯玲,长时间双手被反铐强行灌食、不准睡觉、不准大小便,被迫便在裤子里的;

还有被恶警逼迫参与作恶殴打别人,打人后在负罪的扭曲心理折磨下,自己被逼疯了!

四。部份直接责任人和做恶者(不是全部,仅是所了解到的)

所长刘长增(男)
政委王军,
副所长王慧丽,
管理科长陈素萍,
三大队队长李爱文,
副队长林月珍, 教导员王永红(电话6689414)
警员丁海英 阎淑萍 张芳 殷桂华 张春霞 崔红文 韩新可 宋××
二大队的赵丽、石伟(电话6689374)
一大队的沈红秀、蔡静(电话6689411)
四大队的黄博 范乃风(电话6689415)
李爱文,女,46岁,三大队队长,此人奸诈狠毒,经常动手打人并指示、唆使罪犯打人。李爱文直接参与策划并亲自动手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他们造成极大伤害及严重后果,是负有直接法律责任的(电话6689414)。
还有被指使参与作恶的邪悟的坏人周中叶、刘小燕、徐美娟、王建辉 。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