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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被非法关押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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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中共当局非法抓捕,已经非法关押近一年。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以所谓的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曾两次非法开庭,宋爱昌代理律师发表了内容详实的无罪辩护意见,近日,审判长苏常印已经明确答复,证据不足,没办法判。但苏常印又不敢宣布无罪释放,想让检察院撤诉,可是检察院如果撤诉就是抓错人了,牵扯赔偿问题,也死撑着不撤诉。律师和亲友四处呼吁,石家庄市政法委答应协调,但至今没有结果。

一审第二次开庭是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严重超期关押,亲友要求无条件放人,苏常印竟然说法轮功案件没有期限,就是说对法轮功学员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的无限期关押。

宋爱昌,男,四十八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健康了,他道德变的高尚了。在一九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把出国回来单位给他的一千六百余元补助全部捐给了灾区。

宋爱昌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被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同时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补充侦察又送到桥西区法院,二月二十七日、案子回到法院后的第五十一天,一审第二次开庭,当时已经过了六天审判期限。按照中共司法解释应该改变强制措施,但桥西区法院执法犯法,无理拒绝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

正告负责宋爱昌案的法官和检察官,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关押、劳教和判刑,都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作为法律工作者一定要依据法律办案,守住良知,保持历史清白。就宋爱昌的个案而然,不能一错再错,犯下更大的罪恶,现在弥补还来得及,立即无罪释放宋爱昌。

呼吁当地正义人士收集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法院主管领导电话、通信地址,继续加大力度发正念、讲真相,营救大法弟子的同时,救度那些可以救度的人。


相关单位和部门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批捕科:0311-87023342
起诉科:0311-87023442
0311-87023441
起诉科科长:吴慧玲 :0311-87023442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苏常印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局长: 张金池 85188801
政委:杨子华 85188802
党委副书记:高克军 85188803
副局长:张钢 85188804
副局长:赵新建 85188805(负责迫害
副局长:周长征 85188806
副局长:张义忠 85188806
副局长:陈志刚 8518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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