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看守所造假声明图掩盖罪行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2008年2月,我被绑架到葫芦岛市看守所,我不配合看守所的一切规定,绝食抵制迫害。女管教韩冰(音)让几个女犯人24小时监视我,不准说话、睡觉,逼我吃饭,不吃就谩骂、羞辱。

看守所恶警一天两次给当时正在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灌食。每次灌食时,他们让男犯人把法轮功学员绑在铁椅子上,用铁丝把大法学员的手和脚拧紧,按住头部,下胃管。鼻腔和食道都被插破出血,由于大量灌食导致腹胀水肿。

前几年,明慧网报道过葫芦岛看守所因灌食窒息死一名在船厂上班的女法轮功学员。这件事在当地引起轰动,遭到民众正义的谴责。但他们不知悔改,为了掩盖犯罪反而不择手段,竟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编造了一份假的严正声明掩盖罪行。

所谓声明的大概内容是:绝食是自愿的,是个人行为,因灌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自己承担,与看守所警察无关,不需要家属追究他们承担任何责任,并说明此声明法律生效等。

恶警曾在众目睽睽下,逼我在这份假的声明上签字,我不签,女恶警管教韩冰就让一帮男犯人把我绑起来,强行掰开我的手,按上手印。当时我痛斥他们这是执法犯法的流氓犯罪行为,女恶警管教韩冰狂笑着把水泼在我的头上,拿着这份假声明阴险的说:有了这个,灌死了也无所谓,家属上告也没用,这是辽宁省610让写的。

后来恶警韩冰指使男犯人操作对我的灌食,并威胁我说:“今天晚上再不配合,就抬到男牢房,蹲在男厕所,往她身上泼凉水。”

事后没几天,听说有一名男法轮功学员在这被灌死。

另外,在绝食期间,绥中市公安局两名恶警对我拳打脚踢,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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