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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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六日】

  • 致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周军和古塔区法院李洪斌的公开信

  • 致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李东明、古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李佳及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王志、戴勇等人的公开信

  • 致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周军和古塔区法院李洪斌的公开信

    周军、李洪斌二位:

    惊悉前不久你们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判,并判以重刑;李洪斌还被秘判。项英被重判十二年;苗建国被重判四年;崔亚宁被秘判七年,等等。这实在是法律界的耻辱和悲哀。我们虽然痛心,但对你们没有仇恨,我们知道市“610”人员的邪恶指示在起作用,但你们毕竟参与了,那判决书上写下的是你们的名字。作为家乡的法轮功学员,我们想跟你们谈一谈,希望你们把信看完。

    几年来,你们听到过许多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我们不知道你们对法轮功究竟了解多少。法轮大法从来都没有教人去做什么杀人、放火、剖腹、投毒等这些恐怖的事情,也没有叫人不吃药,更没有任何政治诉求,恰恰相反,他告诫修炼的人不能杀生、要做好事、要重德、要与人为善……事实上,法轮大法是一种提升道德、净化身心的修炼功法,因为好,所以炼的人多。而人们从电视宣传中所看到的却完全是中共利用权力掌控媒体,对法轮大法进行的造谣诬陷。也许你们会说:我是吃这碗饭的,上面让判就判。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律是针对人的行为的,而不是针对人思想的。是共产党胁迫你们在迫害正信,它把你们推到了迫害好人的前沿。

    你们对法轮功学员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审判,这是完全莫须有的。按刑法学理论,犯罪构成有四个要素,也称四要件,缺一不可。其一是“犯罪主体”,这主要指:行为人是单位还是自然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是不是具有特殊职业和身份的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其二是“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即犯罪主体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是故意,那么他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其三是“犯罪客体”,就是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诈骗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财产权”。其四是“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什么样的社会危害、严重程度如何。

    有关法轮功案件的关键是:任何一起案件中压根找不到被破坏的所谓犯罪客体在哪里,即找不到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受到了破坏。那当然也无从谈起破坏到什么程度(犯罪客观方面)以及主观的态度、目的和动机(主观方面)。也就是说,构成犯罪缺一不可的四要素缺三件,稍有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根本就构不成犯罪,整天和法律打交道的你们检察官不是不知道呀!

    刑法第300条关于该项罪名的全称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既然此处的“法律”与行政法规并列提出,“法律”显然是指狭义的,当然不包括宪法;其二,触犯该条罪名的行为一定是破坏某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而不是一般的违法,不是一般的破坏社会秩序;其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在行使宪法中公民表达自由的权利,恰恰是应受宪法保护的;其四,能够做到破坏宪法中某条规定的实施——注意是实施,而不是违反哪一条——往往是权力部门或权力者,而不会是普通的个人。

    查看目前所有的法律文件:没有条文规定法轮功是邪教;邪教定义的内容与法轮功不沾边;“两高”的司法解释违宪属无效解释,而且全文内容中根本没有提及“法轮功”三个字,怎么能作为判决法轮功学员有罪的法律依据呢?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布14种邪教,虽然通告本身就已经“违宪”,属违法通告,但也没有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是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通过发传单、发光盘讲清迫害真相,是《宪法》保护下的合法行为,根据现有法律,无论法轮功学员发放多少小册子、光盘等真相材料,无论影响多大,都不构成犯罪。即使法轮功学员将“天灭中共”条幅挂满天安门城楼,充其量也只有可能追究其妨碍市容的责任,而根本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相反,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封闭洗脑、劳教、判刑甚至虐杀等行为的公检法人员才是真正的犯罪,才真正应该受到起诉和审判。

    法轮功最早产生于中国,他教导“真、善、忍”,使社会道德回升,这无疑是给共产党一个机会。九九年后法轮功人到北京上访,也是对共产党的一种请愿,希望它能认识错误并纠正过来。时间一年一年的流逝,迫害没有停止,这说明中共已经孤注一掷、毫无悔改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让中国人民认清中共的邪教真面目,退出中共邪党的党、团、队组织,不再自觉、不自觉的随同其迫害法轮功,也就成了结束迫害、恢复信仰自由必须要走的一步。《九评共产党》的推出,掀起了席卷中国的退党大潮。有人说,法轮功发几张传单就能推翻共产党?其实我们不参与政治,我们讲的“天灭中共”,是说共产党在自己毁灭自己。它在建政前后的五十多年中,迫害了一半以上的中国人,害死了我们八千万同胞的性命,特别是中共发动的这场比“文革”还恐怖血腥的迫害不知拆散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害死了多少善良的生命,摧残了多少好人的身心!它必遭天谴。我们的讲清真相,不是参与政治,也不是被谁谁利用了,我们在为我们的合法权利而做,为我们的信仰自由和炼功自由而做,也是为全中国人民的人权而努力!在一个人人讲求现实,追逐利益的社会,对众多在道德和信仰上迷茫的世人来说,法轮功学员在反迫害中以真相破除谎言、以慈悲消溶仇恨,不畏强权、暴力,坚持信仰而不为物质利益所诱惑的大善大忍行为,如浊世清莲、如迷雾中的明灯,为世人树立了一个光辉的道德丰碑。这是中华民族道德重建的基础。

    九年中,你们听的已太多太多。珍惜吧,时间不会太长了,赎罪的机会也不多了。曾经发生的非典令世人惊魂未定,而今中国大陆天灾人祸不断,乱象丛生,在昭示着我们面临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大清算真的开始的时候,是不会再有机会给人了。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们觉醒,原中共官员陈用林、郝凤军等弃暗投明、重获新生。中共的一些官员,也早已开始为自己“留后路”,许多党委、书记、公安、国保大队人员纷纷弃暗投明,私下帮助法轮功学员脱离迫害。

    我们建议你们各位,从今天开始利用各种借口回避法轮功的案子,已经判了的,找理由送他们回家,这是你们现在唯一能够挽回损失的办法。其实这也没有什么难做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们能够挽回损失的机会越来越少,最后也就没有了。在此,希望各位所长,有机会请你们读一读《九评共产党》,认清共产党几十年来残暴统治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赶快退出恶党组织,以保平安!请不要为近利迷失了双眼,不要再追随中共迫害善良与无辜,用你们的良知帮助法轮功学员,机会就在眼前,迫害必然要结束,届时机会尽失,及早的为自己和家人选择未来吧。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八月


    致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李东明、古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李佳及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王志、戴勇等人的公开信

    李东明、李佳、王志、戴勇:

    很遗憾,在国际互联网上见到了你们的名字,也知道你们参与了迫害好人。作为家乡的法轮功学员,想跟你们谈一谈,希望能把信看完。

    在锦州市近半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两次大抓捕中,你们参与了绑架,也参与了批捕,甚至参与了酷刑逼供,使我们的同修有的被非法判刑(如崔亚宁已被秘判七年);有的被折磨致残(如黄成)。我们不知道你们对法轮功究竟了解多少。但我们知道,人应该善良的活着;我们知道,行善会有善报,作恶会有恶报。历史的轮盘在反复地向人类昭示着一个最简单的法则:迫害好人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场。

    法轮大法从来都没有教人去做什么杀人、放火、剖腹、投毒等这些恐怖的事情,也没有叫人不吃药,更没有任何政治诉求,恰恰相反,他告诫修炼的人不能杀生、要做好事、要重德、要与人为善……事实上,法轮大法只是一种提升道德、净化身心的修炼功法,只不过是因为好,所以炼的人多而已。而人们从电视宣传中所看到的却完全是中共利用权力掌控媒体,对法轮大法进行的造谣诬陷。

    今天法轮大法已经传遍了世界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九年的血腥镇压,不仅没能使其灭绝,反而越来越壮大,这现象本身还不能引你们深思吗?即使在咱们国内,江氏曾疯狂叫嚣“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并且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这样恶毒的指令下,动用了整部国家机器来镇压,但是,九年过去了,你们看到法轮功在中国消失了吗?没有,不仅没有,我们看到的却是在大法弟子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中,越来越多的世人认清了这场迫害的卑鄙无耻和惨无人道;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轮大法及其弟子们的慈悲、纯正、神奇和伟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得法修炼了。法轮大法永远都不会被铲除,因为“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是万物生命之源。当人类没有了“真善忍”,就是走向万劫不复之渊的开始。

    中共发动的这场比“文革”还恐怖血腥的迫害不知拆散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害死了多少善良的生命,摧残了多少好人的身心!而如今江氏及其打手帮凶们在海外几个国家被以“群体灭绝”、“酷刑”、“反人类”等罪名告上国际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审判。中共也在这场迫害中毁灭了它自己。在这场邪恶的迫害即将走向覆灭的时候,你们却还在不遗余力的为其充当打手,无知的做恶,多可悲啊!等待你们的将会是什么?还有你们的亲朋好友!这些你们都仔细想过吗?当年的“文革”,以毛泽东的淫威和权力,那场荒唐的运动也只闹了十年而已,待他一去世,也就结束了。“四人帮”的下场人们都看到了;而当年那些跟在后面搞“文攻武卫”、“打砸抢”的小丑们下场如何,人们也都看到了。报应的因果、历史的教训,人们怎么会这么快就忘了呢?

    过去老人们讲老一辈做多了坏事,妻子儿女都要受牵连,此言不虚啊!病魔不会无故缠身,灾祸也不会无故降临,是报应,也是天理。如今对于你们来讲,无论是为了你们的家人,还是为了你们的儿女,抑或是为了你们自己,乃至为了你们的亲人和朋友的将来着想,你们都应该赶快收手!悬崖勒马,亡羊补牢尚为时不晚。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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