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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在海南“洗脑班”被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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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33岁女青年陈卓颐,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已有11年多。自99年法轮功被迫害以来,她坚持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遭受多次惨无人道的折磨,身心受到极度的摧残(见明慧网2007年12月29日“陈卓颐遭看守所、精神病院和劳教所迫害遭遇”)。2008年4月14日在法院宿舍散发真相资料而被绑架,被非法关在湛江市赤坎区市第七中学隔壁的洗脑班(即原来的法制学校旧址)。2008年4月28日被劫持到海南省洗脑班(所谓的“法制学校”)加重迫害。

海南省海口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设在农垦局金垦宾馆一楼(在金牛岭公园附近,该洗脑班2008年9月已迁移),装有铁门并有从公安局调过来的六个警察看守。

陈卓颐从湛江市一直被戴手铐押到海南省海口市金垦宾馆一楼最后一个房间,一开始就用手铐和脚镣铐住,接着就是整整三个月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1、每天24小时不让睡觉,这些所谓帮教人员分成两人一班轮流值班;由于长时间不让睡,陈卓颐被折磨的经常头脑昏眩,耳不清目不明,多次昏倒在地。

2、他们每天用法轮大法的书打陈卓颐的头和肩,一打就连续几个小时,打得她头麻木、又痛又晕。

3、在陈卓颐身上拳打脚踢,还叫那些看门口的警察配合整她,把她的手向后扳,然后把手掌往手腕处压(即手掌和手臂成“∧”型),陈卓颐剧痛难忍。恶徒还经常打陈卓颐的脸,几次打得她的脸出血、红肿。陈卓颐身上三个月来每天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

4、把陈卓颐的双手铐在椅子上,用皮带鞭打屁股、用拖鞋打背后(拖鞋被打烂)、用竹条抽打背后和大腿、用手使劲地捏拧她的肚皮(肚皮被拧得全部变紫黑)、用扫把擦她的嘴。

5、吊铐。一开始是双手背铐在椅子上,后来变本加厉,每天24小时把陈卓颐双手铐在厕所的窗口上,除了吃饭的时间放下来,直到她的手肿痛,脚也变紫、肿胀,疼痛得难站立也不放下来。这种刑罚一直用了一个月。到后期就改用手铐只把陈卓颐的一手吊起来,脚尖刚刚着地,铐得她手指已麻木没有知觉,这种刑罚令她疼痛难忍,痛苦不堪。在被手铐吊起来同时,他们还推陈卓颐身体往墙上撞,用手在她身上捏,用大法书往她脚底塞,抓住脚往上踩。

6、每天除了吃饭时间,他们24小时不停地侮辱大法、诬蔑大法、散布歪理邪说来对陈卓颐进行“洗脑”,还当着她的面把大法的书、师父的像片撕烂。

7、几个“帮教”、警察用力把陈卓颐按在椅子上,用酒灌她,说我们法轮功不让喝酒,就偏让她喝。

在这个海南洗脑班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只要时间长一点不所谓“转化”的,都受到这些酷刑的折磨。

参与迫害的主角是十二个所谓的“帮教”人员,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冯警官(据悉是公安部门调派过来的)、陈海花、刘天鹏(据悉此人现已调到海南省某个监狱任管教)、黄国民、蒋海文(此人是黄国民之妻)、肖咏梅(读音)、庄学文、孙硬钦、陈海明、林雄、宋岳胜、×美玲(宋岳胜妻)。他们组成一个所谓的帮教小组,其中陈海花是所谓的组长。而打人最厉害的是陈海花、刘天鹏、黄国民、蒋海文这四个人。由于他们的酷刑“转化”率高,常常被各地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邀请传授恶毒的“转化经验”,欺骗和迫害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据所知,他们在2008年9月之后先后到湛江和南宁洗脑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被迫害过程中,陈卓颐谨记法轮大法“真、善、忍”,无论恶徒们怎么打,她也善待他们,从不骂他们一句,也从不还手,她觉得他们也是被中共谎言蒙骗的人,很可怜。虽然陈卓颐劝善,他们还是不听,希望这些行凶的人能悬崖勒马,不要再被中共邪党利用迫害老百姓。善恶必报这是天理。


洗脑班某些“帮教“人员手机号码:冯警官:13138912398
陈海花:13876001603
庄学文:13307577905
林 雄:1387639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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