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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对十余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更新: 2017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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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半至四点半,在山东省青岛大山看守所内的“第二审判庭”,青岛市北邪党法院对荆奉莉等十多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邪党法院把大法弟子隔离开、一个一个的单独非法宣判,非法判处:荆奉莉七年、梁丽军五年、尹信晓三年半、刘连军三年半。另外对李涛、熊先咏、张守伟、徐智峰等四人非法判处三年“缓刑”,邪党提前安排这四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员来到现场,当场将这四人接回当地,企图继续剥夺他们的合法权利、继续骚扰迫害

这只是邪党迫害法轮功的丑陋表演,只是其自己在自毁自灭的坟坑中再挖一铲,并不是事情的“结果”。大法弟子和家属对非法抓捕、关押、审判的一切行为都不认可,从根子上就是否定的。我们除了继续以善心讲真相救人之外,一定会追究到底,将来把恶人绳之以法,迫害不停,讲真相和发正念不止。

而所有参与枉法审判大法弟子的人,将来必被审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到头必有报。将来清除人间败类的天灾人祸、或者大法弟子对恶人的追究审判落到你头上时,后悔就来不及了。请赶快觉醒,停止迫害,退党自救。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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