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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六一零”勾结法院行恶经过

更新: 2017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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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七日】奥运前后,中共先后绑架了沈北新区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及九日,沈北新区法院先后两次非法开庭,将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其中,王素梅被非法判刑十年,奚常海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孙玉书被非法判刑八年,霍德福被非法判刑六年。主审法官为沈北新区刑庭庭长邹东辉,审判员为沈北新区刑庭工作人员王永红、赵国银,书记员为赵岩。

据参与庭审的公检法人员讲:大法弟子判多少年,都是“六一零”说了算,我们定不了。沈北新区原“六一零”头目是佟树良,因迫害法轮功“有功”,被邪党提拔为区政协主席,新上任的“六一零”头目叫孙永刚。大法弟子王素梅被绑架后,坚持自己做好人没有罪,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孙永刚大为恼火,疯狂地叫嚣:“我判你十年!”结果善良农妇王素梅就被沈北新法院非法“判”了十年。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邹东辉不许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辩护,只许回答是与不是,有与没有,蛮横无理。非法审判公布结果后,家属质问参与非法审判的工作人员:奚常海为啥被非法判十一年。作为此次非法判决主审法官的沈北新区刑庭庭长邹东辉回答:农妇王淑梅都被判十年,奚常海是头儿,当然就多加一年。

奚常海在被非法羁押期内,警察不给吃饱饭,不让睡觉,还威胁奚常海若不配合就将其老伴也抓来。奚常海因对非法判刑不服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没有公开审理此案,只是草草与奚常海谈了一次话,谈话时也没有告知奚常海其身份及职务,就非法判决了,完全剥夺了奚常海的权利。而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邢诉法明确规定法院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合议庭,应由三人或者五人组成,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而二审组成人员当中的葛钧为代理审判员,就这样二审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周晓书、审判员金玉芹,代理审判员葛钧的违法操作下草草下了 [2009]沈刑二终字第97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素梅被非法抓捕的当天,警察只让她吃了一顿饭;一审中法警打了她两个耳光,还踹了她一脚,法官邹东辉不让她辩护,而且还将她的家人当庭赶出;违反了刑诉法公开审判的规定。王素梅对非法判刑提出上诉,结果也是二审沈阳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只是草草与王素梅谈了一次话就非法判决了。二审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同样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邢诉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合议庭,应由 3 人或者 5 人组成,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而二审组成人员当中的葛钧为代理审判员。就这样二审在沈阳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周晓书、审判员金玉芹,代理审判员葛钧的违法操作下草草下了 [2009]沈刑二终字第17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奚常海、王素梅对沈阳中级法院的裁定不服,又提出申诉,并已经于二月二十日将申诉书递交至沈阳中级法院院长卞富学。孙玉书和霍德福未提出上诉,被非法转移关押在本溪市溪湖监狱,奚常海现被非法关押在沈北新区看守所,王素梅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造化看守所,而且奚常海、王素梅的家人分别为其聘请了正义律师为其做无罪申诉,现奚常海、王素梅这两名大法弟子已经分别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和十九日起草了申诉书,并于零九年二月二十日将申诉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卞富学。

在此善劝沈北新区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各级官员,中共从里到外烂透了,中共邪党折腾的越欢垮的越快。只有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释放大法弟子,才能免于在中共解体时被清算时被审判的下场。

我们也呼吁正义和善良的人们伸出援手,与我们共同制止这场迫害,紧急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早日与家人团聚,您的正义之举会给您带来美好未来。


主要责任人的相关信息:
沈阳地区区号:024   沈北新区邮政编码:110121
一、沈阳沈北新区财落镇
党工委书记   阎光明 办公室89650601
党工委副书记  赵家龙 办公室89650602
派出所所长   赵国军 办公室89650555手机13940071077
武装部部长   安振义 办公室89652298手机 13066722380
610办公室书记 苏振林 办公室 89650640
党工委副书记  田志革 办公室89650606
街道副主任   武广东 办公室89650669
街道人大副主任 徐仁镜 办公室89650621
街道副主任   杨秋旸 办公室89650624
财落街道巡防员 张国立(此人现一直跟踪监控奚常海家人)
财落二村书记  王树明
二、沈阳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冯岩(院 长)  手机13804998455 宅电 89829898 办公室 89607499
王文革(副院长) 手机13840087000 宅电 89600666 办公室 89601555
柳晔(副院长) 手机13898106023        办公室89865747
亢荣东(副院长) 手机13940018676        办公室89862040
郭红(副院长) 手机13840398765 宅电31202765 办公室89865468
韩建法(副院长) 手机13804050513 宅电88117850 办公室89610318
邹东辉(刑庭庭长)手机13998888907 宅电 89611578 办公室89615345
王永红(审判员) 手机13898885029 宅电 89869958 办公室89865260
赵国银(审判员) 手机13504030722
赵岩(书记员) 手机13840548240
邹强       手机13709835979
张颖       手机13236637430
那颖       手机13130274288
郝忠国(法警队长)手机13940432797 宅电 89602053 办公室89615571
李学武(法  警)手机13066604798
刘洋(法  警)手机13840278877
伊岩(法  警)手机13840203266宅电89621198
高威(法  警)手机13840055021宅电89613921
李永刚(法  警)手机13998388891
张捷(法  警)手机81288722
孙汝亮(法  警)手机13390103300宅电89863221
何淼(法  警)手机13840452128宅电89761977
张健(法  警)手机15940299818
刘丹(法  警)手机13940448871
石磊(法  警)手机13898183897宅电89614566
三、沈北新区政法委
佟树良(原 政法委书记) 办29860668 宅89600218 手机13940238366(男,汉族,
1954年7月生)
孙永刚(现 政法委书记) 办(89864703 89608369)手机 13940577799
张连魁(副  书  记) 办89610543 宅89864391 手机13940233191
关文杰(综 治 办 主任) 办89605819 宅89863958 手机 13709856052
关学军(综 治办副主任) 办89605819 宅 89601231 手机13998261253
高 洁 (处理邪教办主任)办89869775 宅89615288 手机13066696756
四、沈北新区公安分局   公开电话89862686 传 真89862686
秦华(局长)办89862695 宅23234088 手机13804004088
祖连生(政委)办88610555       手机13904055583
胡影瑞(国保大队长)办89862553 宅89613919
韩玉松(监管大队长)办89604052 宅89865217
史贵芳(监管副队长)办89862554 宅89865054
五、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名 称: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 编: 110013
电 话: 86-24-22763599
传 真: 86-24-22763966
卞富学 (院长)         男,1953年4月生,汉族,辽宁台安人。
周晓书 (刑二庭长) 024-22763187  女,汉族,1971年6月出生。
金玉芹 (审 判 员)         女,朝鲜族,1969年12月出生。
葛钧 (代理审判员)024—2276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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