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加议员国会重申非法器官买卖法案(图)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十日】(明慧记者英梓综合报道)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加拿大外长访问中国前一天,加拿大国会议员鲍瑞斯·瑞兹纽科斯基(Borys Wrzesnewskyj)在国会再次提出禁止人体器官地下交易法案(法案C-381)。


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加外长出访中国前,加拿大国会议员鲍瑞斯·瑞兹纽科斯基与国会山前请愿的法轮功学员一一握手

该法案将非法人体器官交易视同涉及谋杀,一旦定罪,将受到五年以上以至终身监禁的刑罚,并要求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以及从事医疗专业人士在加拿大遵守相关登记和认证程序。

鲍瑞斯提出的这一法案一旦被通过,将作为刑法修正案,具有法律效力。鲍瑞斯说:“如果通过这一法案,加拿大将成为同危险的非法人体器官交易作战的领先国家。”

鲍瑞斯向国会介绍该法案时说:“非法买卖人体器官存在着一个可怕的地下交易,这种交易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和极权国家的弱势群体。”

他说:“这种令人痛苦的邪恶交易在过去十年中成为全球三大趋势并发的结果,其一是医疗技术的发展,允许并不昂贵的各种器官的移植手术大量进行;第二,全球范围内的贫富差距急速增加;最后一点是富有的西方人到全球任何地方旅游很容易。”

鲍瑞斯引用了大卫·麦塔斯和大卫·乔高二零零七年的调查报告《血淋淋的器官摘取:关于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修订版》的调查结果,称,“这篇报告中公布的关于中国(利用)刑罚系统非法活体摘取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和良心犯的器官的调查,已经引起公众的关注。”

该法案条款复杂,内容包括:作为交易从非自愿者身上得到人体器官为非法;参与这一交易的人将被拒绝进入加拿大;在交易中得到人体器官的人有责任说清器官的来源合法;该法案具有涉外法权,在加拿大境外发生的案件可在加拿大境内被起诉; 要求加拿大政府建立法定的加拿大接收器官者名单;要求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以及从事医疗专业的人士在加拿大遵守相关登记和认证程序;参与非法器官交易的人面对的后果将和他们所犯的罪行一样可怕。

鲍瑞斯曾于二零零八年二月向国会提交编号为C-500的法案,这次是向大选后新当选的议会再次提出该法案。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