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再次绑架李文波

更新: 2018年08月26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2009年4月24日再次非法绑架大法弟子李文波,非法关押在晋宁县看守所(晋公刑拘通字2009第115号),2009年5月11日18时由晋宁县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李文波非法逮捕(晋公逮通字2009第098号)。

李文波,43岁,昆明市晋宁县昆阳镇古城村人,2005年2月2日讲述法轮功真相,被晋宁县公安绑架、非法关押在晋宁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2005年2月2日至2008年2月1日止),李文波于2005年2月6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继续遭迫害

李文波遭到劳教所部份警察及其他恶人酷刑折磨,导致双眼视力下降,门牙被打掉6颗,左腿留有20公分左右的伤疤。此外,李文波还被非法超期关押4个多月,2008年6月21日回家。

回家后,李文波写了一封给晋宁父老乡亲的公开信,讲述了他本人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以及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遭受到的各种酷刑迫害,并将这封公开信送给了晋宁县各个部门。2009年4月24日他再次遭到非法绑架。公开信如下:

给晋宁县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

晋宁县的父老乡亲们:

我很幸福能回到你们身边,几年来心里一直有些话想和你们说说,想了许久,就让这封家书捎去我的心声吧。

我叫李文波,男,现年43岁,汉族,初中文化,住晋宁县古城镇古城办事处古城村。我是在1966年“文革”浩劫中出生的,初中毕业后,因为修昆玉(昆明至玉溪)铁路占用了村里的土地,经过考试,我被昆阳磷肥厂录用为第一批农民合同制工人。1986年只有14%的晋级长工资名额,我就是其中一个,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还作为厂里的先进人物,登录在昆阳磷肥厂的风采集中,至今还保留在那里。1986年青岛医学院专家诊断组诊断,发现我全身骨骼有裂纹,像鸡毛状,作为工业性氟中毒观察对象。我经常出现上腹肿胀疼痛,全口牙齿疼痛难忍,每天只有靠药物来维持。1993年又集体复查,我仍存在以上症状,医院建议我定期复查。1992年八年的合同期满,我拖着一个病残的身体离开了倾注我青春和汗水的昆阳磷肥厂,当时只有26岁。

为了生活,我学了驾驶技术,并考取了驾驶执照。从此我带着有病的身体与妻子一起做起了长途贩运货物的生意。那时我经常想,人生的真正意义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来吃苦受罪的吗?

一、大法洪传给我带来了福音

1999年7.20以前,我的家乡古城镇建起了法轮功炼功点,村委会还专门腾出一间房子作为集体学法炼功的地方。那时每天都有几十人参加晨炼,晨炼中有村委会书记,也有派出所警察;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有十几岁的娃娃,晚上大家自愿坐在一起学习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后来炼功人数越来越多,附近的几个村子也先后建起了炼功点。我年迈的父母也炼起了法轮功,在他们二老身上发生的奇迹令我惊叹不已。

我的父母都不识字,他们却可以通读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精進要旨》、《洪吟》等大法书籍,母亲还能背诵《洪吟》。通过炼功,父亲戒掉了几十年的烟酒,母亲身上的多种疾病也不翼而飞。1998年的一天,我也请到了一本《转法轮》,加入了修炼的行列。有一天我正在开车,犯感冒病,清鼻涕流个不停,一卷卫生纸都快擦完了,起初我想到医院去医治,但一想:我已经炼法轮功了,不会有任何危险。想到这,清鼻涕立马止住了,就像打开的水龙头突然被关上一样。

从那天开始,我的车无论开到什么地方,车窗前面总是放着一本《转法轮》,一有空就看上几页,有时就在车上打坐炼功。一个星期后,我多年的上腹肿胀疼痛、全口牙齿疼痛等症状也都消失了,走起路来像要飘起来一样,那种无病一身轻的感觉真好。通过一段时间的学法炼功,我明白了法轮功是教我们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的功法。

二、1999年7.20红色恐怖席卷中华大地

1999年7.20红色恐怖席卷中华大地,有“文革”再来之势,一时间污蔑法轮功的电视、报纸铺天盖地,谎言在毒害着不明真相的人们。我是法轮功的受益者,我要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带给更多的人。在迫害的日子里,我依然把大法的书摆在车窗最显眼的地方,每次路过海关检查时,警察看看他(大法书)从来没有碰过他。有一次到景洪拉货,遇到一位缅甸老板,我问他听说过法轮功吗?他说我只见过电视上宣传的。我说那都是假的,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天安门自焚也是骗人的。你可以看一看这本《转法轮》,他会告诉你法轮功是什么。我在景洪呆了四天,这位老板也看了四天《转法轮》,当他把书还给我时说:“原来法轮功这么好,我不会再相信电视上说的了,我也想炼法轮功。”

2000年以后,为了更好的向人们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我开始跑昆阳至海口的短途客运。我把“真善忍”贴在面包车的挡风玻璃上,乘客把它叫“大法车”。我在“大法车”上给乘客讲大法的美好,送给他们护身符,有的时候,乘客还要主动给家人带上几张护身符。

我有时听说法轮功学员被关进晋宁看守所,我就去给他们送点钱。起初每人送50元,后来钱少了就每人送上20元。有一次我去送钱,门卫的警察问我,你又来送钱啦,为什么不多送点?我说没有钱了,你借我点嘛,借多少我就送多少,而且保证将来还你。这时晋宁看守所所长听到后说不准我给法轮功学员送钱,并派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四面朝天给我抬出来。他们抬着我时,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抬出来后我就在大门口盘腿发正念,晋宁县610人员开车看到我,他们就绕开我从后门进了看守所,半个小时后,看守所副所长通知我,可以送钱给法轮功学员了。那天晚上看守所的上空就出现了彩虹。第二天我又到看守所找到有关领导讲了大法真相。

同时,我还找到晋宁县公安局、检察院、县委有关领导面对面跟他们讲真相,希望他们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不要当别人的替罪羊。有几次,我到晋宁广场炼功,国保大队的一位警察就围着广场周围跑步,一直陪着我炼完五套功法才离开。

2004年3月4日上午,村里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除了主会场,还设了几个分会场,高音喇叭也打开了,在那个会场上,我面对全村父老乡亲讲了自己炼法轮功的亲身体会,告诉大家法轮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的功法,不要相信电视、报纸上的宣传,那些都是骗人的,天安门自焚也是假的,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当天上午本来天气很阴,我讲完后,云开雾散,太阳出来了。有的村民说,我们听到了大法的福音,古城人民重见天日了。

2005年2月2日上午,有一对中年夫妇乘坐我的车,男方的脚被车碾伤了,我把两张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送给了他们,希望他们平安幸福。下车后他们举报了我,晋宁国保大队就上车抓了我,给我戴上手铐,把我的脚扭伤后推上了警车,我在警车上盘腿打坐,拉到晋宁县公安局我还在盘腿打坐。当天下午他们把我送到晋宁县看守所,关押了4天。

2005年2月5日,晋宁国保大队给我戴上脚镣,用束身皮带绑在车子上,连夜把我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一路上我盘着腿给车上的警察讲真相,看到车外面有人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三、法轮大法的美好伴我度过了那些艰难的岁月

劳教所先把我分到打人最凶的四大队。从到劳教所的第一天,我就拒绝参加劳教学员的点名和他们的任何无理要求。包夹犯人就把我从宿舍拖到四合院,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就掐脖子、打耳光、蒙嘴。把我按翻在地,用脚踢,还把我双脚抬起头着地,把我头脚折在一起,每天早中晚集合点名时都如此折磨我。

2005年4月份,每天都把我带到图书室,由四名警察轮流读污蔑大法的文章,我拒绝听,他们就用桌子把我压在地上,我就背《除恶》、《正大穹》,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受不了了,头疼的厉害,只得离开图书室。

2005年9月初我炼功,包夹把我右脚踩伤,高烧40.5度,血相达到2万7千,送医院抢救。他们还连夜将我的父母妻子叫来。当天家人要求所外养伤被拒绝。当家人走后,包夹犯人李朝雷、黄海东不准我炼功、睡觉,还掐脖子、打耳光,从床上扯到地下折磨我,这种折磨一直持续了一周时间。父亲就是那次见到我惨不忍睹的样子,他害怕了,先前的记忆也回来了:那时土改的年代,家族中一个亲戚,头天还佩带着共产党发的红袖套,带着农民分田地,第二天就说他是现行反革命,五花大绑当众枪毙了。他的妻子背着不满周岁的女儿当“陪杀”,回到家,孩子什么时候死在了妈妈的背上都不知道。父亲说共产党是不讲理的,今天你可以是它依靠的力量,明天就可能成为它镇压的对象,共产党杀人从来都没有手软过。父亲于当年12月离开了人世,这是我永久的遗憾。

2006年1月13日中午吃饭,我不参加劳教人员的队列,包夹人员就将我按倒在地上,头砸在石头上,发出像轮胎爆炸的声音,当天我的眼睛就出现了重影,至今都没有完全恢复。

2006年1月20日晚,我炼功,警察石怀林先叫包夹人员毒打辱骂我,接着石怀林本人也毒打我。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们就用封口胶捆在我的头上,把我的口封住,用手铐卡住我的手,拖到大门口外,继续毒打辱骂,警察袁向军还用脚踢我,还说:“死啦!你蹬蹬脚!”原四大队大队长胡文昌跟石怀林说,通知李文波的家人,说李文波要自杀。我用舌头把封口胶顶开,高喊:“胡文昌杀人,还说我自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胡文昌又叫石怀林找两副手铐用两个木桩把我卡住,(当时只用了一副手铐卡我)过了一段时间,石怀林把我的手铐打开送我进了宿舍。

2006年2月24日我炼功,包夹对我毒打辱骂,还把我的身体放在地上,拉着两只手在砖厂的地上拖,衣服都拖成了碎片,又把我塞进下水道里毒打后用草席盖在我身上,用脚踢我的头和身体。然后又把我拖到泥水池里全身泡湿,强行拖到窑洞里用火烧,我一次又一次的向外冲,都被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拖进去。身上烧起了许多血泡。然后又把我用手推车推到洗澡池用水把我全身冲湿,再放在砖厂的坯沟上让北风吹(当天刮着大北风)。至今我左腿留下了20公分左右的伤疤。

2006年3月8日,在四合院石榴树下,被警察李武、包夹犯人黄海东毒打,鲜血淌了一地,睡觉只能坐着睡。

还有几次(时间记不清了)在工地上,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带着警戒科的几个警察三次把我打伤,有一次被打的昏迷过去,醒来后他们还对我继续毒打。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共产党是邪教,裘开明打人。于是一群警察把我按在地上,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手打,裘开明还把土塞进我的嘴里,他还叫包夹来打我,打的我满口流血,手脚麻木,走路都很困难。

2006年5月,经我要求,劳教所送我到武定县人民医院检查身体。那里没有设备,医生建议到昆明检查,当时四大队同意我办理所外检查身体,由于当天是周末,手续没办完。几天后,我的家人来接我所外检查身体时,四大队警察叫我写一份保证。我是这样写的保证:我保证做好人,不做坏人;说真话,不说假话,做到实事求是。他们说我的保证不合格,不同意我所外检查身体,相反还说我4月份抗工26天,罚分520分。

在这之后,我受到了更严重的毒打虐待。2007年1月1日,石怀林叫我站到劳教人员的队列里去(当时我站在队列的后面),我没有去,他就叫包夹来拖我,把我按倒在地,有的还用脚踢我,我就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共产党是邪教!包夹和其他人按住我,包夹张明生用手卡住我的脖子,我呼吸都很困难了,他看我快不行了才松开手,我当时就出现呕吐。包夹王磊一只手蒙住我的嘴,一只手打我。我继续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共产党是邪教!他就把蒙在我脸上的手放开,直接用两个拳头捶我的脸,当时我被打的满口是血,直到他无法再下手了,我才叫他去洗洗手。

第二天我满脸满身都是血,牙齿也被打松动了,我怕影响其他劳教人员吃饭的心情,我无法到食堂和大家一起吃饭。劳教人员杨洪聪找来一面镜子给我照,当时那个模样真有点吓人。几天后马锐队长看见后,叫我把脸上的血洗掉,我说马队长,现在有点不妥,我脸上的伤还没好。他说这样会影响劳教所的形象,并叫包夹人员抬水来强行给我洗。我说怕影响形象就不要打人,你也不要强行做,如果强行做,只会增加我新的伤口,你还是和你的领导反映。

2007年4月25日,当时收割机水箱散热器上有许多灰尘和泥土,发动机温度高,我跟代班队长马锐说:“马队长,发动机温度高,用水冲洗后,温度可以降低一些。”马队长同意了,当时他有事,就叫王队长和我在一起等收割机开过来。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看见我后就骂我,并叫王队长不要跟我讲话,过来就对我毒打一顿。

2007年8月21日我被转到三大队,经我要求2007年10月17日到劳教所医院检查,10月23日到武定县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这里没有设备,只有到昆明才能检查,医院还出具了证明。2008年2月20日再次到禄劝县人民医院检查,还做了CT,确诊脑部没有肿瘤,这里的医生马主任号称禄劝第一刀,经常出国访问,他说你生错了地方了,要是生在香港、台湾就可以炼法轮功了。我说我有幸出生在中国感到很自豪,大法弟子的主体在中国,大法的美好一定会让更多的中国人知道。他利用给病人做手术前的宝贵时间为我检查了身体。

2008年4月1日我被调到一大队。2008年4月2日,我找到李丛兵副大队长,要求检查身体,并要求做司法鉴定,安牙。李副队长说:“如果你不承认你是劳教,就一样都不要谈,并用手指打在我的胸膛上。并说看我怎样收拾你。”

2008年4月25日下午5点半吃饭的时候,我送食盐给另一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当时他被非法拘禁在值班室)值班队长陈迎松不同意并对我恶语相加,我和他讲理,他冲过来就给了我一个耳光。学员戴学武把我叫去四合院吃饭,吃完饭我又去和陈迎松队长说,你打人是不对的,我要求见大队领导。他说大队领导是你随便见的?我就在地上盘腿坐着等大队领导,他冲过来,一脚踢在我左膝盖上,鲜血直流。我找到李丛兵副大队长反映此事,他说我们是穿着西服的(即指他们是穿着警服的),我说穿着警服的人就可以随便打人吗?

2008年5月1日上午九点左右,我在晒场工地,张兴秦大队长见我胸前佩带着真善忍好的字条,就叫谢洪富队长带我回四合院。当时谢队长有事便让武华祖队长带我回去。走进四合院大门口时,我向赵子亮队长问好,他点头示意我进去。这时武华祖队长就叫我进值班室,我以为他们又要把我非法拘禁在值班室,就没有听从他的安排。他就冲过来扯住我的衣领把我摔翻在地,我手中喝水的玻璃瓶也摔碎了,我喊法轮大法好,武华祖打人,共产党是邪教,并在地上打坐抗议。武华祖又冲过来把我按倒在碎玻璃的地上,当时我的右手臂就被划出了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