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修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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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善有不同层次、境界的表现。我们在面临某些现实问题的时候,不能本末倒置。应该“以法为师”权衡利弊,正确理解修善。

1、老年人不可过于执着亲情

众所周知,孝敬父母,慈爱子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理所当然应该做到这一点,但也应适可而止,而不能过于执著。在常人社会中,什么事做过了、走了极端都会突出负面作用。

我得知有这样一位六十多岁的同修甲,在个人修炼时期,修得十分扎实,在正法修炼时期的前几年,三件事也做得较好。可是在近几年中却很消沉,原因是把瘫痪在床的婆婆伺候去世后,紧接着又侍奉连续几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公公。一会煎汤,一会熬药,一会让捶背,一会要翻身,什么喂饭饮水接尿擦屎,三分钟这个事、五分钟那个事,很难有十分钟的消停时候。但同修却几年如一日的照顾的无微不至。

这样一来,老爷子满意了,所以对儿媳妇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儿子伺候不满意,孙子伺候也不中。同修甲只好日日夜夜连轴转,几乎是一个人承包下来。几年来可以说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弄得身体疲惫不堪,精神萎靡不振。想看大法书不知不觉就打盹,打坐炼功一会便睡着了,修炼中的三件事做的如何更是可想而知了。

认识的同修看到她这个状态,很为她着急,找她从法理上切磋,也没能使她有所改观。因为她片面的强调自己的认识,认为修炼人不能不尽孝,不能不修善,不能不做好人,却忘记了作为大法弟子还有对更多人的更重大的责任。忽略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把自己完全置身于个人修炼时期的状态。

当然这个孝也是善的一种体现,孝敬父母是应该的,但不应形成执著、不应该走极端。老人本身享受着很高的退休金待遇,同修及丈夫、儿子都有相当的工资收入,蛮可以花钱雇一个人侍奉老人,从而解除自己过重的负担,为什么不让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也分担一部份侍奉老人的责任呢?那样效果更全面,大小事都不耽误。例如,有着同样境遇的同修乙,采用花钱雇人的办法侍奉瘫痪四、五年的公公,最后使老人满意的走完了最后的人生,并没有因为自己亲自伺候得少,而影响表达孝心。常人中尚讲:“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何况这也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呢,关系重大,使命如山,头脑应该清醒了。

大家知道被邪恶关到监狱劳教所的是一种迫害,被病业缠身做不了三件事又是另一种迫害,那么同修甲的这种状态是不是也接受了同样的效果呢?回答是肯定的。师父在《清醒》这篇经文中严肃的指出:“旧势力对所有的大法弟子都安排了一套它们的东西,如果大法弟子不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就一定是在按照旧势力的安排在做。”那么怎样才算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呢?当然是责无旁贷的、义不容辞的做好三件事,这是辨别是按照师父的要求做,还是按照旧势力的安排在做的分水岭和试金石。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有一个清醒的头脑、作出正确的选择。

同样,老年人对孩子的关心爱护之情也就是仁爱之心也不能太过份,否则也会形成一种执著。有这样一个同修丙,身边带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孙子。孩子的衣食住行及接送幼儿园都得管,减轻了儿子、儿媳的负担。可她对孙子却达到了“含到嘴里怕化了,举到头顶怕吓着”的地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给穿衣洗脸喂饭,深夜总是侧着一面身子面对着孙子睡,孙子一伸胳膊一蹬腿她都知道,睡姿或被子不合适马上给调整过来。因为怕委屈了孙子,所以总是不敢睡实着了。有时孩子的父母接回去住一宿都舍不得。对孙子的情越来越重,学法,炼功,发正念也常常走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人的事。

师父在《精進要旨》〈修者忌〉中告诫我们:“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

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我们真应该用大法好好的对照一下,认识到自己的执著去掉它,否则,这情丝缠绕着怎能升华,怎能随师父回家!

2、中青年不应过度陷于常人工作

听说有位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同修丁,对工作也做到了尽忠职守,无私奉献的程度。别人敷衍了事的上班,他兢兢业业的工作;别人周末休息,他周末还要值班。由于他工作尽职尽责,多劳而不多要报酬的行为而获得领导的信任和好评,所以本来不属于自己份内的工作,也推给他去做,甚至连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还在工作,陪单位来的客人喝酒抽烟打扑克……(现在邪党的机关单位这种“应酬”很多)。这位学员认为,为了“尽忠职守”,酒不得不喝,烟不得不抽,麻将不得不打,否则就是不尽职尽责,没干好工作,不然就是不讲义气,不近人情。

在这样的环境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真的很难。处在这种境地的同修,你是不是也在旧势力另外一种迫害形式之中?当然干好工作这是本职,但是也不能无限度的,甚至不惜违反大法的法理要求,去表现自己的“风格”。如果这样不讲原则,那把大法修炼摆到什么位置上去了呢?你人生的真正选择是什么?是应该清醒清醒了,否则机缘一失,悔之晚矣。

3、我们要做好最大的善事慈悲救人

师父在《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中明确告诉我们:“善的最大表现就是慈悲,他是巨大的能量体现。他能够使一切不正确的都解体。”那么如何理解大法修炼中的慈悲呢?师父在《转法轮》中指出:“因为修善可以修出大慈悲心,一出慈悲心,看众生都苦,所以就发了一个愿望,要普度众生。”大法本身有无限层次的内涵,对于现在处于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更具有指导意义。那就是得把这个最大的善慈悲,落实在今天及今后救人的行动上。师父在《精進要旨二》〈理性〉中要求我们:“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

在我地有一大批这样的同修,他们有时用各自的方式,去证实着大法,救度着世人,有时圆容整体救度世人证实了大法。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年同修,不但个人修炼时期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且还时时事事向内找,一些名利情的大关也过得非常好,修得十分扎实,所以十几年前十几公分的肝癌肿瘤早已不翼而飞,在助师正法救度世人的过程中,象年轻小伙子一样,实际上比年轻同修做的还好,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救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多少年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谁也数不清他为了救人跑了多少路,散发了多少真相资料,救度了多少被邪党毒害的世人。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大法弟子的形像,在他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大善大忍大智大勇的慈悲胸怀。

我们既要尽到对家庭、工作的责任,从而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修炼人形像,又不能拘泥,甚至执著于家庭和工作之中。正确区别修好不同境界的善,确保做好慈悲救人的最大善事。

个人认识。不符合法理要求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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