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取报酬问题上不鼓励歧视

——就大陆普遍存在问题与同修切磋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启动了迫害法轮功的按钮,从此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在这腥风血雨的十年里,被查明的至少有三千多人被迫害致死,十几万人被非法劳教。克扣工资,开除工职,扣发退休养老金,流离失所是邪党对我们的迫害。为避免再次迫害我们,多数同修不能公开找工作,只能作保洁,装修,装卸等繁重的工作。由此被迫害的法轮功同修被推向大陆生活的最底层,他们一方面证实着大法,而另一方面为生活而奔波。

海外情况我不了解,但据我个人所知,这已经是大陆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社会上一些常人也在乘机压低工资雇佣大法学员。就大法学员中也有在相互帮助中不要工资或少要工资的,从而发展到有些与大法学员有联系的常人,家人为了省钱专找大法学员干活。

我认为,每一个人所付出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当然大法学员中有困难相互帮助不作评价。我认为我们是修炼人,不应计常人得失,但我们不是让人恩赐的人,而是让人敬仰的修炼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自豪的讲我就是修炼法轮功的,我不应该在社会上受歧视,那么又有谁会一方面认可修大法的是好人干活放心,而另一面少给钱呢?

请所有大法学员从身边做起,从自己的家人开始,堂堂正正的说:我们干活请您放心,工程质量可以验收,也感谢您善待大法学员。但是,我们收费和社会上是一样的。从我们被迫害的十多年来,邪党一直妄想从经济上拖垮我们,我们这样做也是证实法的一部份。

此文只是个人见解,不对之处请同修互相切磋。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