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 抵制监狱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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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通过学炼法轮功,不长时间我的肾病就好了,从思想上有了很大改变,知道以后怎么样做人了,也增加了坚修大法的决心。

二零零四年四月,因为自身有漏,被邪恶钻了空子,遭绑架,把所有证实大法的东西全部拿走了。恶警们强行把我抬上车,这时。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然后把我送進看守所,我也大喊“法轮大法好!”震撼了邪恶。

在看守所期间,他们让我穿号服,我怎么也不穿。让我在材料上签字,头两次我签了,师父点化我。我仔细查找一下,这样做不对,师父说:“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明白了:如果邪恶问什么,我说什么,在材料上也签字,不就承认迫害了吗?大法弟子怎么听他们说的话?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配合他们,正念正行,使我更增强了坚定的信心。在法庭上我说:“我做的没有错,我也没有罪,我所做的一切,对社会对人民都是有利而无害的。”最后,非法判我五年。

到监狱后,他们让我背“三十八”条监规,我也不背,犯人头用鞋打我头部,让我填会见表,我也不填,不配合他们。时刻在提醒自己是大法弟子,否定旧势力安排,坚定正念正行。有时间就背《论语》,背《洪吟》,发正念。监狱处长、大队长、小队长多次找我谈话,想“转化”我,我就向他们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大队长问我监狱怎么样?我说监狱是人类社会的垃圾站,一些犯人在个人利益上不择手段什么事情都干,我们炼法轮功人進监狱是迫害。在监狱呆一天,就是邪恶迫害我们一天,也是我们证实法的一天。看我很坚定,他们以后再也不找我了。

监狱规定很多,都是强制性的,犯人到队长办公室,先敲门,然后喊:报告,再進去。我去队长办公室,我只是敲门,我从来不喊报告。开始队长问我。你怎么不喊报告呢?我说:“我不是犯人,我不敲门了吗?”后来,也没人再问了。

监狱经常检查个人物品,不是监狱发的衣服,一律都打标签,“犯”字或监狱名字。我不打字,两次检查,队长把我的内衣,内裤,毛衣,毛裤全都拿走了,我宁可不穿,我也不打字。我时刻提醒自己不是犯人,所以我不背这个“犯”字。监狱搞的活动,考试,唱歌,走队列等我一律不参加。

释放这天,队长把我带到狱政,狱警让在释放本上签名,我不签。狱警说:“你不签名不行,这本上哪有不签的。”我说:“我進来时,什么字都没签过,不也迫害我好几年吗?”他看我真不签,就说一句“不签算了。”队长和我又来到监狱正门,屋里有十多个警察,我换完衣服后,值班警察让我在释放本上签字,我还是不签,他们都在看着我,这时队长马上说:“我替他签了吧。”就这样我堂堂正正的走出监狱大门。

回想起走过的路,每走一步都是在伟大的、慈悲的师父呵护下。我体会到:只有信师信法、坚定正念,才能走好每一步,多救众生,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向师父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以上是我在修炼中点滴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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