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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劳教所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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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女子劳教所全称广东省女子劳动教养所,又称妇教所,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原为县制)。自中共一九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这里曾非法关押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为迫使这些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对她们实施每日二十四小时夹控,同时进行残酷的精神摧残和身体上的折磨,还以长时间的奴役榨取她们的血汗。

广东女子劳教所概况

佛山市是广东省文化底蕴最深厚的地区之一,南拳、黄飞鸿等闻名全国,祖庙、西谯风景区也是广东首选人文风景区,其中西谯有世界上最大的南海观音像,拜者如云。然而在佛山三水几十里范围内,却有四个劳教所,广东省最大的洗脑班(名为广东省法制教育中心,实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洗脑以迫使他们放弃修炼的私设监狱)也在此,还有吸毒人员的康复中心等。

三水还是有名的雷区,经常下雨就打雷,天气极端,夏天酷热,冬天极冷。劳教所内尤其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冬天窗外刮风似鬼哭狼嚎般的,如同北方的西北风一样刺耳,一点不象南国的天气。

女子劳教所内布局呈现对称结构,左右两列各三个大队,共六个大队,每个大队都有一座粉色红大楼,三层或四层,是住宿楼,前面都有一片水泥地操场,围成相对独立的院子。靠近大门有两栋名为“习艺车间”的大楼,就是生产车间,各有三层,六个大队各占一层。两列楼中间依次排着矫正中心、中心草地、食堂、教室。路边是绿色长廊,所以初次进来的外人很难把这样的环境与严酷的迫害联系起来。特别是在食堂前的中心草地上摆放了不少石头和树脂雕塑,有小羊、鹿、男女儿童等,看起来似乎安宁祥和。当外面有重要人物、贵宾参观或劳教人员亲属开放日,整个院区还会播放出柔美的轻音乐,分散的音响,一点也不嘈杂。所以很多吸毒者家属来过后,还觉得关押者太轻松了。

有一次,香港方面(可能是“惩教署”等部门)来人参观、交流,食堂摆出了不锈钢食盘(平常是一小盆),有两样菜,甚至还有香蕉等水果,让别人一看真不错,可等来人一走,立刻撤盘,水果就看了一眼。看看这骗功有多厉害!

现在的劳教所是新所,据说是一九九九年才建成的。建制是六个大队,其中五个是生产大队,一个是严管大队。每个大队下辖两到三个分队。总关押人数在一千五百至五千人之间,据警察说,迫害法轮功开始后,各个大队人数爆满,两个人睡一张床,地面上也睡满了人。从各个分队、按大队人数的增加率推算,高峰期女子劳教所同时至少关押了一千多法轮功学员。

广东女子劳教所主要关押广东省各地县的人员,包括深圳、珠海、潮汕、梅州、江门、湛江、韶关等地区,其中深圳占的比例最大,深圳、珠海的“六一零”(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警察最黑,判的最重,很少一年的,大部份是两年、三年的。而广州市的劳教人员就关在槎头劳教所。关押人员类别有吸毒、偷窃、卖淫等,法轮功是重点,二零零八、零九年也开始陆续关押一些信基督教的人员,罪名也是“破坏法律实施”。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严管大队”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严管大队”最初设在二大队,后来大约在二零零五年改设在三大队。严管大队主要有入所队,“攻坚”分队(有时出所队也在此大队)等组成。严管大队吃饭是在大队部的底楼,而其它生产大队是到大食堂吃饭。而被非法严管的法轮功学员只能在监室吃饭,不许出去。

一般劳教人员在入所队要军训,学习那些充斥了中共邪说的所谓“所规队纪”,学习叠被子,通过考核可以下队,即调入生产大队。入所队不可以买食物,睡眠只有七个小时或更少,随时会被处罚,严酷、难受,所以一般劳教人员都希望尽快下生产大队。

常规大队的超时奴役劳动

在常规生产大队,可以稍微放松一点,每天需要到车间干活,六点起床,洗脸、搞卫生、早会、吃饭,七点进车间,一直到晚上八、九点收工,有时任务紧加班到十点、十一点。更早期时非常残酷,加班甚至通宵,完不成任务用电棍打,脖子一圈都被电得黑紫。后来高素质的法轮功学员出去后大力在国内外讲真相,揭露黑暗,影响各界,迫使司法部在二零零三年推出所谓“文明工程”,基本禁止了电击,劳动时间有所缩短。但一天仍然要干活十多个小时,这严重侵犯人权,既不符合劳动法,也不符合监狱法,更不符合“吸毒康复人员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的规定,上面一派人来检查,就要求劳教人员回答每天劳动六小时,或者填写调查问卷也如此欺骗。司法机构知法犯法,无法无天,还要求别人遵守法律,天大的笑话!不过是共产党厚黑骗术罢了。

劳动的名义是学习技能,实质不过是榨取血汗的奴工而已。

当然超长劳动并不单纯是为了惩罚犯人,后面有强大的经济利益在驱动。女子劳教所有警察专人负责,大量承接各种工厂的加工活,从头饰、首饰、电子、灯饰、手表、文具、玩具、五金、鞋面、衣物等,啥活都接,外面工人市场价是每人每月一千至一千四百元,而劳教所的人工价是每人每月六百至七百五十元,很廉价的劳动力,当然劳教所也用多报人数的办法骗厂家多出钱。而劳教所每个劳教人员每个月的伙食费是一百五十元左右,后来物价涨,伙食费也涨,但劳教所每个月从每个劳教人员身上至少可以盘剥到四百至六百元,一年是五千元,普遍的劳教期间是两年,也就是说劳教一个人,劳教所至少可以赚到一万元左右,若劳教所关押二千人,每年至少可以赚到一千万元。另外价格奇高的小卖部、食堂(加菜)利润也不薄。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牢中牢”

坐牢苦,坐中国的牢更苦,法轮功学员无辜坐牢那更是苦上加苦。只要一进劳教所,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由夹控每日二十四小时贴身跟随,日日记录汇报,是一种典型的“牢中牢”,没有自由。即使按照中共自己的法律,劳教人员也只是违法,并不构成犯罪,也不应该限制人身自由的,但实际在对待上却比监狱犯人还严苛。

一进劳教所,普通劳教人员先进入所队,而法轮功学员则被关入“攻坚”分队,从其名字就知道里面的压力和情形了。进了“攻坚”分队,每个法轮功学员被囚于一室,不得随便靠近门口,更不要说出去走动了。配备两到三个夹控,如凶神恶煞一般,行走坐卧全不由己了。碰上恶毒的夹控,打骂更是常事,上厕所必须要夹控去警察办公室打报告,如果夹控不高兴,就拖着,你就得憋着。憋不住的要在尿桶方便的话,夹控就骂得你狗血淋头的。有些老太太事后回忆起来,还痛哭失声,那种羞辱和折磨啊真是……

为了最大限度孤立和施压,劳教所不让法轮功学员相互碰面,但厕所只有一个,在楼头。分队规定一个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其它监室必须拉上窗帘,每日窗帘就开开合合的,感觉是黑幕重重。

法轮功学员一被关进来,劳教所就强制要求他们背诵所谓的“所规队纪”,接着要求背“公安六条”、“民政部规定”,再是看各种诽谤法轮功的光碟和书,写心得体会,目标很明确,就是最终要你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等“三书”、“四书”等。如果不配合,拒绝的话,各种处罚马上来了,长时间罚站军姿,坐小板凳(名字很好听,叫“思过操”),扣分加期,关禁闭(小黑屋),逐渐减少睡眠,手铐铐四肢固定在铁床上,电击等,步步升级。物质上贫乏,不让买吃的东西。

天天从早到晚逼着看那些抹黑法轮功的材料和洗脑材料和各地洗脑班的录像等,如北京房山区、中原油田等地。

各地迫害机构还编写了黑书,女子劳教所的前政委谢素宏参与了编书,把迫害经验汇成书,流毒广布。在这些书中有的有图片,其中就有广东省委书记黄华华视察劳教所的图片。

劳教所为“转化”法轮功学员,即迫使他们放弃信仰,采取的手段可谓千方百计,还采取各种利诱方法,如亲情,让你给家人打电话,必要的时候让亲人来看你;给减期,早期可以给几个月乃至半年的减期;用生产大队相对宽松的条件诱惑,等等。

为了坚持信仰,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各种抵制和抗争,拒绝报数,拒绝戴劳教人员牌,拒绝奴工劳动,拒绝写思想汇报,拒绝填写内容邪恶的调查问卷,拒绝穿囚服,拒绝背黑条款,拒绝看黑材料,拒绝下蹲等。在抗争中,是正邪的较量,也是意志的极端考验,过程惊心动魄。

迫害案例

曾经有一个法轮功学员,三、四十天都没有睡觉,一合眼就被扎眼皮,最后她眼睛睁着看电视,人已经睡着了。

深圳法轮功学员彭长霞是个电脑工程师,因为坚持不妥协,惹恼了警察及头目,被四肢铐在床上,夹控用梳子敲她的脚踝骨,致使受伤,这是由大队杨姓教导员指使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深圳海归薛爱梅是金融硕士,劳教所对她几次“攻坚”,她都绝食抗议。为了迫使她停止抗议,劳教所把她母亲骗来劳教所,一看到爱女的惨状,母亲昏过去了,女儿也昏过去了,劳教所不得不把她们双双送到医院。后来薛爱梅还被劫持到深圳市洗脑班,再度承受折磨。

郑宇燕是深圳一个国营大酒店的总经理,也是一个法轮功炼站点的辅导员,最早一批被抓到女子劳教所,两年期满后,却不放人,而是被转入深圳市西丽湖洗脑班(设在深圳市收容教育所内),关押一年半多才释放。但深圳“六一零”并不放过她,后来再度被劫持,她一入看守所就绝食,还是被转到劳教所,一直坚持绝食七个多月,到身体出现严重病态,才放人。

一位不知名的医生法轮功学员曾被拖到一个房间内,地上泼上水,六个警察同时用电棍电击她。

法轮功学员张辉五十多岁,被劳教一年多,她坚持不妥协,经常喊“法轮大法好!”,劳教所就用三至六个夹控来对付她,那些夹控经常背地里掐她、打她,一直到出所,被加期一个多月。

种种艰难,使关在此分队的法轮功学员普遍都很瘦,有的吸毒人员说:“比我们在外面吸毒的还瘦”。

对吸毒夹控的洗脑

为了维持迫害,劳教所也不放过对夹控灌毒。强迫“攻坚”分队的吸毒夹控每天看诬陷法轮功的光碟和书,还要求她们或抄或写心得,并且一次不少于二千字。一般夹控本来对法轮功不了解,也没有仇恨,但经过这么一洗脑,很快就对被监控的法轮功学员恶言恶行了,还有一个曾经在看守所接触过法轮功学员,对大法很有好感的夹控,来此分队,一直写报告要求调离,大队、分队都不批,后来经过这么强行灌输,这个人也变得很坏。“攻坚”分队还对她们制订了“28条”规定,要求必须背会,时不时就抽查,“28条”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对攻坚组的一切情况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严惩不贷。可见这一切有多么见不得人!

残酷的精神摧残

强攻一段时间后,法轮功学员仍拒绝妥协,一般转入入所队常规管理,每日囚于室内,准军事化操练,站军姿,罚坐小板凳,看书等,很晚才让睡觉。

如果被迫妥协了,则转入生产大队,参加劳动,劳动有定额,对年老体弱者定额会低一些,可以享受一般劳教人员待遇,可以加菜,可以去大食堂吃饭,可以去小卖部买东西等。但思想控制一点也不放松,生产大队也有专门控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和大队长,要求每月写思想汇报,还要填写内容邪恶的调查问卷,如果不写、不填,就扣分,也就是加期(扣一分就没有基本减期,扣十分加期一天)。夹控要求每天写夹控日记。为了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控制,还实行连坐捆绑制,一旦扣分或加期,其夹控们或监室、班组都要连带受罚,影响减期,加强了对立和仇恨。使法轮功学员步步艰难。如三大队有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半夜起来炼功,发现后被加期十天,还强迫她在大队做公开检查。

劳教所的管理科室也不闲着,如教育科、管理科等人员经常下大队,以谈话、调查为借口,了解控制法轮功学员的思想。一旦发现拒绝洗脑,或者清醒者,就开始采取压制迫害措施。如有一位石(施)姓陕西籍警察科长就很邪恶,经常去“攻坚”分队和各大队,指挥或配合洗脑。

如果声明“三书”、“四书”作废的法轮功学员,就被再度转入“攻坚”分队,从新开始洗脑。

洗脑给法轮功学员带来的痛苦如此之深,被迫转化的人愁眉苦脸、萎靡不振,还有一些人承受不住精神摧残而跳楼,甚至有一位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在精神折磨的巨大压力下撞向汽车,后来听说死了。这些在劳教所内都讳莫如深。

从二零零九年,各生产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都转入三大队,集中起来。劳教人员渐渐少了,代之以强制戒毒人员,劳教所也在二零零八年加挂了一块强制戒毒所的牌子。

对法轮功学员的思想控制和迫害是贯彻始终的,劳教期满之前,要求写总结,再度逼迫写不炼功保证,如果不从,就被劫持到各类洗脑班,不让回家,继续承受折磨。出所那一天,提前接到通知的各地“六一零”办、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甚至居委会、片警都会来,继续控制和迫害。老少一般对待,绝无二致。法律自然是抹布,都扔一边了。

十二年间,广东女子劳教所给多少法轮功学员及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和创伤,演出了多少幕壮烈坚持和抗争剧,又有多少血泪和生命的凝聚与付出,也是罪恶的演出和发泄,正义公道,终会到来,这一幕戏已到尾声了。

那些主动或被动参与作恶的生命,该醒醒了!时间真的不多了。

附:曾被劫持到广东女子劳教所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
深圳:任仕女、傅秀英、李玉琴、叶薇、彭长霞、汪明艳、王佩红、庄秋香、叶永凤、余德惠、刘碧涛、何宾、叶会荣、贾玉萍、钟萍、陈慧兰、孙景虹、陈少琴、刘子修、何金梅、薛爱梅、郑宇燕等

其它地区:卢庆如(江门)、赵玉如(江门)、蒋爱梅(江门)、莫玉美(肇庆)、苏旋娟(潮汕)、陈惠玉(潮汕)、李芝莲、薛原、于茜(佛山)、周杏有、冯秋莲(韶关)、谢新娣(韶关)、钟平、钟艳红、张辉等

广东女子劳教所“攻坚”分队警察名单
队长:王彦(内蒙人)
副队长:邓冬芹(已调到六大队)、陈队、杨队
警察:王欢、刘海艳(已调到珠海)、罗晓玲、肖慧、李凌云、宋莉莉、梁玉(?)贞、罗玉娟(后调入)等。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北路28号信箱女子劳教所一区三大队
邮编5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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