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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刘莹非法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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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山西太原辛店女子劳教所日前对法轮功学员刘莹非法延期三个月。

刘莹,女,三十八岁,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被中共劫持到山西太原辛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非法强加的劳教期原应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五日到期。刘莹长期被劳教所恶警体罚、污辱人格、扣个人信件,为抗议迫害,她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开始拒绝出工。山西太原辛店女子劳教所以“抗拒劳动”,对她非法延长劳教期三个月。

刘莹已向山西省劳教局劳动教养委员会提出申诉,进行复议申请。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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