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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两次驳回起诉 邪党头目陷害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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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九月二十八日再次对耿淑凤、马清元、张忠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因证据不足,法院驳回起诉,卷宗退回海州区检察院,检察院又退回海州公安分局。这是海州区法院第二次驳回起诉。

据悉,阜新市长齐继慧、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六一零”主任栾利民等人已指令海州公安分局罗织罪状,要强行对耿淑凤、张忠仁、马清元三人非法判刑。

耿淑凤(女,七十岁左右)、张忠仁(五十多岁)、马清元(五十多岁),三人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遭海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伍忠启等恶警绑架。八月十八日,阜新市海州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耿淑凤、张忠仁、马清元等,临非法开庭前,海州区检察院因法院判定“证据不足”而撤诉。

齐继慧,锦州人,周永康亲属,在任职盘锦市委副书记期间,疯狂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在其授意下,至少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多人被非法劳教甚至判刑,其中法轮功学员辛敏铎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对辛敏铎非法判刑十三年,辛敏铎上诉中级法院,中法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将案件返回区法院。然而区法院二次开庭仍维持原判,辛敏铎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在锦州南山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三岁。

正告齐继慧、刘宝兴、栾利民等人,你们一意孤行的作恶,将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和上天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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