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省九江市吴腾鹏被非法判刑三年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明慧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中共法院于九月二十一日对已被非法关押四个月的法轮功学员吴腾鹏秘密开庭,北京市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雅军为吴腾鹏作了无罪辩护,只经过一轮辩论,控方无言以对。

王雅军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吴腾鹏。很多法官、检察官无话可说。在场的很多人士对律师的正义辩护表示非常敬佩。法院宣布休庭。

一个多月后, 九江市庐山区法院法院无视国家法律,竟给吴腾鹏一张判三年的‘刑事判决书’。

参与迫害单位及个人:

庐山区法院院长陈林、副书记邢锋、执行局长骆少骏、执行局副局长邵晖、书记员罗曦、庭长许峰、审判长杨芳、陪审员郭直政、郭晓松。

庐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修江、副检察长张玉清、检察员涂弘莹。
庐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610主任王南华、国保大队长田汝宏。
庐山区法院电话:0792一8251429
庐山区检察院电话:0792一82517599
庐山区公安分局电话:0792一8251045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