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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概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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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接上文

二、清原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非法判刑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之一。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被清原县“六一零”公、检、法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达三十三名。冤判五年──五年以上至少十四人,其中被枉判十年或十年以上重刑的有四人。

目前,中共的所谓司法程序,主要是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打着法律的幌子,来掩盖迫害,让迫害显得“合法化”,以低劣的手段来欺骗各界。

很多正义律师都指出这完全是诬陷,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与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没有直接联系,法轮功学员制作真相材料并传播法轮功没有利用任何组织,制做法轮功真相材料并宣传法轮功也没有破坏中国的任何一条法律。犯罪的几个主要要素都不成立,既没有任何受害者,当事人也没有任何伤害他人和破坏法律的主观意愿。相反,法轮功学员们所传播的“真、善、忍”理念是造福社会的大善之举,是人类未来的希望。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由以上可见,法轮功学员不论是对“真、善、忍”的信仰,还是上访、或讲法轮功真相都是合法的。那么伤害合法的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也可以得出,对法轮功进行的打压、骚扰、各种迫害都是在犯罪。清原县“六一零”公、检、法等部门无论以任何借口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在执行错误命令,都是在违法犯罪。

其实人们已经认识到中共才是一个邪教,一直对中国民众进行洗脑和残害。“六一零”是中共邪教的一个犯罪组织,专门迫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

清原县法院多次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刘伟、李岩、孙素、隋丽芹;书记员:彭晓强 检察院检察员:范东凤、徐清文、曹吉星。

其中清原法院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李岩;书记员:彭小强。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并在原本冤判的刑期又非法加期,表现极其邪恶。(见本概述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之张金生、高桂兰、高珊的迫害简述)

清原县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张金生(十三年)、卢广林(十三年)、楚德福(十一年)、韩桂萍(十年)、臧玉云(九年)、林桂兰(九年)、徐大为(八年)、马德生(八年)、盖秀芹(八年)、刘桂英(七年)、李文松(六年)、周玉仁(六年)、王法军(五年)、冀龙(五年)、粱淑娟(四年半)、高桂兰(四年半)、于世全(四年半)、葛维东(四年半)、刘青春(四年)、于俊(四年)、王有才(四年)、杜金玲(四年)、高财(四年)、曲金霞(四年)、张友金(三年半)、高珊(三年半)、隋英华(三年半)、郑红英(三年)、王亚平、刘力、吕焱、戴守金。

◇张金生被清原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

张金生
张金生

张金生,男,今年五十二岁,清原县清原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抚顺市国家安全局绑架。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张金生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张金生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三监区二分队。

二零零四年四月初,邪党恶警以张金生与外国法轮功学员有联系,悬赏三万元以逃犯的名义非法抓捕他。在张金生被非法关押期间,恶警头子为逼出张金生所谓“里通外国”事儿,对张金生刑讯逼供,用尽各种手段,当时将张金生的头骨都打坏了。

他们明知道没有任何理由拘捕张金生,可他们不但不放人,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清原县法院对张金生非法开庭审判,检察院的曹吉兴、范东凤非法罗列罪名,进行所谓的公诉,对张金生进行迫害,最后清原县法院出笼非法判决:张金生教别人上明慧网判八年;张金生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判五年,共冤判十三年。古今中外也只有中共邪党能干出来的。

参与迫害张金生的公检法人员有:清原检察院的曹吉兴、范东凤(非法罗列罪名加害张金生);非法审判审判长华玉哲、陪审员于波及刘伟、书记员彭晓强。

◇楚德福被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

楚德福
楚德福

楚德福,男,41岁,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工口子乡人。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五日,楚德福在盘锦市双台子区家中(租房)被盘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家中现金五万七千二百元被抢走。二零零四年三月五日,被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半,被劫持到大北监狱非法关押,二零零五年被转到锦州南山监狱迫害。

◇韩桂萍被非法判刑十年

韩桂萍,女,四十多岁,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人。清原县法轮功学员韩桂萍及其儿子王斌、妹妹韩桂梅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被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恶警绑架,韩桂萍的住处被抄。韩桂萍后被非法判刑十年。韩桂梅被非法劳教。

韩桂萍在炼功前身患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尝到了没有病滋味。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轮功遭打压后,韩桂萍为法轮功鸣不平,几次被邪恶迫害,被送过精神病院,曾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其丈夫在她被非法劳教期间含冤去世。韩桂梅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无人照管。

◇林桂兰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林桂兰,女 ,辽宁省清原县红透山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五点多钟,抚顺公安一处十几名恶警闯入清原县南口前镇一位法轮功学员住处,强行将盖秀芹和卢广林夫妻、林桂兰、吕焱、陈桂凤等绑架至公安一处,非法抄走所有机器、纸张,抢走二万元现金。三月二十二日,林桂兰被劫持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九年。

林桂兰曾被遭清原县“六一零”歹徒强制洗脑、非法劳教等迫害。

◇臧玉云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臧玉云,清原县原林业宾馆服务员,约在二零零四年前后,在外地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

臧玉云曾在一九九九年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在信访办门前被绑架,被劫回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臧玉云当年是二十一岁的女孩,在拘留所遭到残酷的迫害。一天半夜,法轮功学员马秀文起来炼功,被恶警赵立华看见,对她拳打脚踢,电刑折磨。次日,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清原县公安局去了一车恶警,给每个法轮功学员灌酒、灌食。

一群恶警给臧玉云铐上手铐灌酒,没灌进去,两个恶警手里各拿一个三角带猛力抽打臧玉云,当时是三九天,两恶警边打边擦汗,臧玉云被打倒,又坚强的爬起来,不知道多少次被打倒,多少次爬起来,直至她被打的爬不起来,被两个人架着回监室,她被打的满身黑紫色,不能躺不能坐,仍被铐手铐一个星期。

◇马德生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马德生
马德生

马德生,男,约六十八岁,抚顺市清原县土口子乡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公主岭被公主岭市国保大队、东三派出所和梨树县公安局联合绑架,关押到公主岭市拘留所十五天后,劫持到九台劳教所迫害,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份被遣返到公主岭看守所关押,恶党法院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对他非法判刑八年,于二零零八年八月底非法关押吉林监狱九监区迫害,期间传出他被迫害身体极度虚弱,患严重肺结核重症。目前马德生被非法关押在吉林二监迫害。

◇刘桂英被清原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刘桂英,女,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红透山铜矿的法轮功学员。先后多次被绑架,曾被非法劳教两年,被红透山矿开除工作,被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上万元,多年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刘桂英在北京学员家被北京恶警绑架,九天后,被清原县警察从北京海淀区拘留所押回到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被敲诈八千元的所谓“遣送费”。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清原县法院对刘桂英非法判刑七年。刘桂英绝食抗议,遭拘留所暴力灌食,几个杂役把她按在床上,往鼻子插管灌食,灌的她恶心、呕吐,食物从嗓子里涌出,灌食后胃胀的难受,话都说不出来,灌完就吐,拘留所所长尹长江指使俩犯人架着她的胳膊,一个在后面狠劲拽她的头发,在院子里拖着走。晚上,刘桂英的胃象火烧一样,渴得难受,恶警给灌的是奶粉加浓盐水。一个多月后,刘桂英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狱警看她没有劳动能力,拒收。刘桂英又被带回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由于长期的折磨,她走路直晃,身体极度虚弱。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保外就医回家。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二零零四年三月,拘留所企图将刘桂英抓回。她再次流离失所。 后因做真相资料,刘桂英再次被抓捕,在抚顺市公安一处,她被铐在暖气片上,恶警们编造罪状材料让她签字,被拒绝,恶警马上扑上来用力拽她的头发,拳打脚踢,她的脸被打变形,恶警打累了才住手。她拘留所绝食抵制迫害,身体极度虚弱,五十天后被保外就医回家。

◇张志芹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张志芹
张志芹

张志芹,女,四十九岁,原籍抚顺市清原县南口前镇。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十点,张志芹在沈阳市大东区长安小区内被恶警绑架,恶警用脚狠踢张志芹的头部、身上、腿部,张志芹高呼:“法轮大法好”,被绑架到大东区小东门派出所铁笼子。四月二日,王建东、李志江等人将张志芹非法关押到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李文松被清原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李文松,男,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人,在抚顺市清原电力安装处工作。十年来李文松屡遭迫害,曾四次被绑架,遭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六年,被辗转关押于沈阳大北监狱、辽阳铧子监狱、大连市监狱,累计被非法关押达七年之多。出狱后被非法开除。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李文松去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劫持,被清原县公安政保科长阮力非法罚款五百元。清原县公安局先后勒索李文松家现金达六千多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里十点多钟,清原县公安局三警察闯进李文松家后,其中一女警察叫徐金荣,口嚼口香糖,和那两个警察一样,非常地傲慢无礼,穿着皮鞋就往卧室里闯,然后就开始到处乱翻,说要搜查法轮功的资料,其中一警察还要把地板撬开,之后把李文松和妻子一起绑架,关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三十多天,又以李文松家有大法书籍等借口非法将李文松劳教两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下午,抚顺国保大队(抚顺公安一处)、清原公安局警察闯到李文松的工作单位清原电力安装处,让单位书记曹志书将李文松骗到单位,将他绑架。李文松妻子魏明华也被恶警从课堂上抓走。清原电力安装处的孙选山领着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阮力、抚顺国保大队恶警闯到李文松家非法抄家,把魏明华的工资也偷走。当晚抚顺公安一处的三恶警对李文松刑讯逼供,李文松的左耳朵当时就被恶警打的失聪,听力下降,至今未恢复。

五月底的最后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恶警把李文松从抚顺女子收容所拉到一个大院深处,好象是刚刚维修过的房子,地砖和墙上的水泥还没干,地砖还很潮湿,他们把李文松的手背铐着还给他戴上脚镣,头上给套上一个丝袋子,把李文松按到地上,头上加了把椅子,让他动不了,他们当时四个恶警,最邪恶的就是他们内部常叫“工作狂”外号“德国的盖世太保”的关勇、刘平和、张涛,还有个年轻的不知道姓名,他们对李文松的前胸、两肋、小腹、小便、大腿内侧猛烈的拳打脚踢,一直打到他没有了声音,昏死过去。当李文松醒过来的时候,他们恶徒就逼问,李文松不理他们,那个叫刘平和的说给他上老虎凳,他们用重物压着李文松的膝盖和小腿,连拎带撬往脚底下垫砖头,把李文松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恶徒们怕把李文松折磨死了承担责任,还采取了一个嫁祸于人的招数,写了一个遗书,强行按上李文松的手印(因李文松的双手被铐在背后),还对李文松说:如果你死了就通知你单位和家属说你是自杀,还上网。二零零三年六月中旬,恶警才把李文松拉回到清原看守所,当时李文松的两肋还不能触动,腰部还有许多地方青紫没消净,小腹部位还有肿块。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清原县邪党公检法秘密对李文松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四年初正月十四日,李文松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李文松被劫持到辽阳第一监狱(铧子监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李文松劫持到大连市监狱。

刚到铧子监狱,李文松等法轮功学员被逼坐小板凳,限制上厕所。后恶警逼法轮功学员到缝纫车间做奴工,遭李文松、白鹤国拒绝,李文松说:我不是犯人,不参加奴役劳动。监区长李成新恼羞成怒,对二人拳打脚踢,李文松被打的鲜血直流,李文松、白鹤国绝食抗议,恶警指使三个犯人对他们强行灌食。

李文松出狱前一天,清原县政法委和“六一零”妄图直接把李文松劫持到洗脑班,后在亲友及强烈反抵制下没有得逞。

二零零九年四月,李文松的工作单位非法将他开除。

◇ 周玉仁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周玉仁,男,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十年中,周玉仁遭中共非法劳教一年半,又因揭露妹妹周玉玲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二零零三年五月被中共绑架、非法判刑六年,经历了抚顺吴家堡教养院、辽阳铧子监狱的折磨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九点多钟,抚顺市国保大队和清原县“六一零”恶警闯到周玉仁家,将他强行绑架,非法劳教三年,将他劫持到抚顺教养院。抚顺教养院九大队队长王立国曾领着四、五个打手对周玉仁电棍电,用脚往他的头部、面部猛踢, 当时鼻子就往外淌血。不到一个月,恶警得知周玉仁的妹妹周玉玲被迫害致死的曝光材料是周玉仁写的,将他非法判刑六年。

周玉仁被劫持到辽阳铧子监狱。在铧子监狱里一切都是强制的,强制奴役劳动、强制学习、强制看新闻、强制穿号服铧子监狱曾因为法轮功学员不戴胸牌而停止家人探视、停止洗澡、停止购买日用品。

◇孙洪昌被清原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孙洪昌
孙洪昌

孙洪昌,男,五十二岁,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关勇伙同清原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兴传等七、八名警察将孙洪昌强行绑架,并采用“劈胯”、暴力殴打等手段迫害使孙洪昌左腿致残。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又将孙洪昌非法判刑五年,孙洪昌曾多次被送往沈阳大北监狱,由于身体原因被监狱拒收,在这种情况下,大沙沟看守所所长祁成彬不但不放人,为了不承担责任,反而使用手段将孙洪昌送到沈阳大北监狱,后又被转送到沈阳东陵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恶警关勇伙同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兴传等七、八名警察,将正在清原县兴隆小区室内干装修工作的孙洪昌非法抓捕到清原镇派出所(又叫天桥派出所)。此前恶警们曾利用徐崇(清原县公路工程保卫科科长)非法暗中监视、监听、跟踪孙洪昌等人。

二十八日夜间十一点开始,抚顺市国保大队关勇、郝建光、赵大壮(郝建光、赵大壮的名字不一定准确)等六名警察对孙洪昌酷刑折磨,主要凶手是恶警关勇。恶警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一个小时之后,用电棍电击孙洪昌的小便,然后用拳头猛力打其小便处。还觉得不够狠,就用双手劈孙洪昌的腿过头;再后来用劈胯酷刑折磨孙洪昌,就是将孙洪昌右腿铐在铁床上固定住,恶警用双手劈孙的左腿(劈胯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残忍手段,受过此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残疾了,被折磨的人疼痛难忍,痛苦难以用语言表达)。在这个过程中有四、五个警察还在想折磨孙洪昌的手段,关勇说:“你们去找两根木棍,再买宽的胶带。”不一会儿,他们就拿来了。将两根木棍分别放在孙洪昌的两条腿的外侧,不让腿打弯,用宽胶带从上到下紧紧的将木棍缠在孙的腿上,然后再把孙的右腿铐在床上,关勇用双手劈孙洪昌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二个小时,疼的孙洪昌多次昏了过去。派出所周围的居民都听到了孙洪昌的惨叫声,就这样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早晨五点钟。

在折磨孙洪昌的过程中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等还叫嚣:我们就是没有人性,你媳妇就是被我们打死的。你死了,我们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元钱。三十日晚上,他们又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之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时还用脚猛踢孙的左脚。关勇等人完全丧失人性,一边折磨一边还问孙洪昌:疼不疼?酷刑折磨使孙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肿的很粗,致使孙左腿伤残,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生活不能自理。

三十一日,孙洪昌被抬着关进了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非法关押。从此,孙洪昌的左腿残废了。在看守所里,孙洪昌腿痛的难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过,整整躺了一个多月。

五月九日,清原看守所打电话通知家属送一千元钱给孙洪昌治病,据说在县医院无法医治。家属听说生命垂危,就到天桥派出所要人,国保大队长王兴传不但不放人,还说“炼法轮功的给打死了也没人偿命,当初还不如把孙洪昌给打死了。”

期间看守所带孙洪昌到清原县中医院就诊过一次,诊断的结果是腿的神经损伤。五月二十五日,在抚顺市中医院诊断的结果是左侧腓总神经小胫神经损伤。六月十二日又到沈阳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坐骨神经损伤。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孙洪昌的左腿、左脚明显的萎缩,比右腿、右脚明显细了很多,左脚趾头弯曲。

孙洪昌的身体被抚顺公安一处关勇和清原县国保大队恶警用残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残废了,参与迫害的主要凶手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县邪党法院非法开庭重判孙洪昌有期徒刑五年。

由于孙洪昌身体原因 生活不能自理,沈阳监狱拒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在这种情况下,孙洪昌年迈的父母多次找到县、市公安、检察院、法院要求释放孙洪昌,也就是让孙洪昌的腿能得到及时的医治,可是,清原县政法委书记祁瑞(据了解内幕的警察说是政法委书记不同意,用他的话说一把手不点头别人没法说)、“六一零”主任高山无视法律就是不同意放人,不让孙洪昌保外就医。从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九年,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曾经七次送孙洪昌到沈阳大北监狱,前六次都是因为身体不合格被退回。二零零九年六月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所长祁成斌对孙洪昌说:“这次就是花钱也要把你送进去(监狱)”。

孙洪昌当时的身体状况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人的良知上讲都不应该送到监狱被非法迫害,孙洪昌的两条腿都不能行走了,然而沈阳大北监狱却收下了,可想而知,沈阳大北监狱的主管者得到了(清原公安局送的“大礼”)才昧着良心“特批”把孙洪昌收下。孙洪昌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由沈阳大北监狱又被转送到沈阳东陵监狱。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孙洪昌结束被非法关押出狱。几年来由于孙洪昌的腿得不到应有的医治,到出狱时还不能独立行走。

详见明慧网相关文章:《抚顺恶警以劈胯酷刑折磨孙洪昌》、《抚顺清原县邪党法院重判被酷刑致残的孙洪昌》、《迫害致死致残 孙洪昌一家的遭遇》、《从“劈人”极刑到“劈胯”酷刑》、《孙洪昌被抚顺公安一处恶警迫害成残废 现生命垂危》、《致死致残 孙洪昌一家三口的血泪》、《遭迫害儿残媳死 孙洪昌老父含冤离世》。

◇王法军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王法军,男,四十岁,家住清原县镇内,王法军曾遭到殴打、谩骂、拘留、洗脑、判刑等多种残酷迫害。

二零零零年,王法军去同修家,被以阮丽为首的恶警绑架到湾甸子派出所,两名公安恶警对王法军拳打脚踢,用木板子将他左脸打肿,将他脸部向地面上撞,用脚踩他后脑勺,当时将其门牙打断一颗,折磨数小时后被劫持到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几天后,当时东园派出所所长周继斌带领其手下将王法军绑架到东园派出所迫害一宿,将其绑在他们特制的铁凳子上,手脚身体同时固定,眼睛蒙上点着两根烟,一个鼻孔插一只进入,同时用高压电棍电击,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用长毛巾将鼻子围住,将酒精倒到鼻子周围的毛巾上熏,难受至极。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王法军后来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在大北监狱期间,他因不参加狱中奴役劳动,被关禁闭九次,在第一监狱十一监区被迫害的最为严重,关过多次小号以后感觉双腿无力,脚无知觉,身体疲惫。十一监区邪恶管教队长张雨江、吴景祥多次指使犯人对他拳打脚踢,用螺丝刀子插他的肚子,把黑塑料袋套在他脑袋上要憋死他等多种迫害。

◇ 高桂兰被清原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高桂兰,女,五十九岁,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系县锅炉厂退休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高桂兰等几个人决定印制真相材料发给世人,后来被县公安局发现,高桂兰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桂兰和高珊决定去北京上访,可是一到北京就被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回清原东园派出所,几个警察铁椅子上,双手和双脚被扣在铁椅子上,全身不能动,一边一个警察压住她,一个警察用酒把毛巾弄湿蒙在高桂兰的脸上烧她,另一个警察用手捏住她的鼻子往嘴里灌白酒,行恶的警察有姓李的、姓潘的副所长。姓张的恶警、王利峰(音)用大皮鞋凶狠的踢、打她。

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高桂兰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她绝食抗议期间,几次出现生命危险,被送医院抢救。在这种情况下,清原县检察院、法院对她非法判刑。高桂兰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清原法院又因此多加了六个月的刑期。当时由于高桂兰绝食已经奄奄一息,看守所怕她死在里面,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把她送回家,县公安局警察向高家勒索四千七百六十元钱。

高桂兰回家后,清原县东园派出所的警察王利峰、辛延雷、义钢等人经常骚扰高桂兰家人,有时半夜三更的往家打电话,家人经常受到骚扰、惊吓,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吓得她丈夫得了心梗住进了医院,差一点没了命了,女儿为了给她父亲治病,撇下三岁的孩子到外地打工挣钱。老父亲为此整日担惊受怕,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在二零零五年去世。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大沙沟看守所的崔永强、王雪晶等十几个警察突然闯进高桂兰家,把她绑架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在监狱里,因她不妥协,不写所谓的“五书”(“悔过书”、“保证书”等),遭恶警指使犯人毒打,不让睡觉。监狱强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抵制干活就遭关小号、不让睡觉、电棍电击、坐小凳子、扒光衣服在厕所挨冻等折磨。

◇葛维东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葛维东,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八日生人,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夏家堡镇人,原工作单位:夏家堡镇中学。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葛维东在家被夏家堡镇派出所恶警抄家、绑架,非法关押于清原县看守所,强迫奴役劳动每日十几小时。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被劫持到沈阳市新入监监狱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转至盘锦监狱四监区非法关押。盘锦监狱设置包夹犯人严密监视法轮功学员,安置犯人非法记录葛维东的每日言行,定期上交狱政处,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许接见带任何物品,不许邮寄任何物品等迫害。

◇ 高财被清原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高财,男,六十岁,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政府退休职工。因坚持信仰法轮功屡遭中共迫害,多次被非法关押,曾在公园炼功被非法劳教二年(抚顺武家堡教养院)。二零零五年三月又遭非法抓捕,被清原县法院枉判四年,在沈阳大北新入监监狱、本溪监狱里遭受种种酷刑迫害暴打、罚坐小木条凳、不准睡觉、强迫洗脑、强迫做奴工等。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晚,高财同妻子骑摩托车去农村,途中被清原县公安局李宏斌等人非法堵截,关押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期间遭到国保大队长王兴传 、警察李宏斌等五、六个人的刑讯逼供,手段十分残忍下流。他们将高财扣在铁椅子上,铁椅子共有七道手动螺丝可松可紧的扣子,加脚镣子共九道扣子,铁椅子四脚焊在一块一点二米见方的厚钢板上,牢牢地将人固定住,全身只有头部和手指能活动。恶警们使用的手段和刑具有:同时用多根高压电棍对高财身体敏感部位进行电击如:脸、唇、肚子、乳头、腋窝、后背等处;用硬木地板条凶狠地抽打颈部、肩、背、大腿、两臂等处;烟熏火燎:将高财两鼻孔插香烟或戴上头套把报纸卷成喇叭状,点燃往套里吹烟;灌白酒;扒掉棉衣,打开门窗,用电风扇开到最高速猛吹;两人一组轮番电击。当高财被拉回看守所时,人已面目全非,脸、头部都被电棍两极撕成许多小口子,前胸、后背被电流烧焦,手臂、大腿等处都被打得青肿,眼睛睁不开流泪不止。由于近五十个小时没睡觉,被迫害的头晕目眩,反复出现幻觉。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时,清原县法院对高财非法开庭。开庭前一小时才通知本人,高财找人将此事告之家人。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只让所谓公诉人讲话,而不许本人辩护,最后法官将早已定好的四年刑期强行宣判,前后不到一小时就草草收场。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高财被劫持到沈阳大北新入监监狱,在那里受到非人的奴役折磨,每天被强迫劳动至少十六个小时,经常连轴转,高财因不配合他们,抵制奴役迫害,多次遭到恶徒暴力殴打。

后高财被转到本溪监狱,因不放弃信仰,每天被强迫坐小木条凳十八、九个小时,额头离墙十公分,不准活动、闭眼、不准上厕所,几天后臀部磨破,血水粘在裤子上脱不下来。一次,高财抵制迫害,遭到七八个犯人围着暴打,浑身是伤,整个后背全是黑色,骨头与肉分离,左耳被打伤致残失聪。

高财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出狱,被原单位清原镇政府非法扣除退休金。

◇于俊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于俊,男,抚顺市红透山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下午五点左右去本地农村二伙洛发真相材料,被邪党村干部伙同章党派出所恶警李凤荣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在抚顺县第一看守所,后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监狱迫害。

◇曲金霞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曲金霞,女,清原县硫化铁矿工人。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被一女警察跟踪绑架,在清原县公安局,恶警和“六一零”人员追问曲金霞资料来源,她不回答,恶警们气急败坏,就狠狠地打她,打得她鼻青脸肿,眼睛几乎无法视物。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曲金霞被非法批捕,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沈阳大北女子监狱,受尽了非人的折磨,经常被罚站、罚蹲、不准睡觉,每天都在超时、超负荷的奴役,并强制进行洗脑迫害,恶警利用刑事犯毒打她。

◇高珊被清原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高珊,女,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原是清原县联营商场职工,只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屡遭县公安局不法人员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珊和高桂兰去北京上访,一到北京就被警察绑架,三天被清原驻京办事处警察徐金荣认出,劫持回当地,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县公安局以要去北京往返路费为名敲诈五千多元钱,高珊不给,他们就勒索她单位五千多元钱。高珊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绝食抗议,被清原东园派出所恶警非法提审,被捆在铁椅子上,警察王利峰用烟熏她,把她的眼睛蒙上给她灌酒。

在看守所以后,高珊绝食抗议,每天都被拖去灌食,有时一天灌二次,有时给灌盐水,由于身体很虚弱灌完食后她就休克了,警察怕她吐出来就让犯人拖到院子里来回走。有一次,灌食回来她跟别人说了一句话,被女管教王雪晶打了几十个耳光,高珊跟她讲道理,她打得更凶了,她用开门的钥匙把高珊的门牙都打活动了,头被打了个大血包。由于身体极度虚弱,灌食后就休克,再由犯人背回来,严重时都是找县医院的郭大夫扎人中才能醒过来。当时,高珊被迫害的皮包骨,整个人都脱相了,样子很吓人,几次出现过生命危险,曾经三次到县医院体检,结果都是:严重心衰、肾衰、离子混乱等,医生说活不了几天了,看守所所长怕她死了,让六个人轮班看着她,有一天晚上,看着高珊的人发现她不喘气了,认为死了,谁也不敢靠前,有一个胆大的推了她一下,她睁开了眼睛,才知道她没死。

就是这样,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清原县检察院、法院还非法开庭,旁听的只有高家几个人,当时高珊全身浮肿,不能行走需要人搀扶,家人以为她的腿被打坏了。清原法院的华玉哲判的高珊有罪(此人曾多次参与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曾几次给法轮功学员原本非法判决的期限内又多加刑期),高珊拒绝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并告诉他们说修大法做好人没罪,不签字,因此又在原本冤判三年的刑期多加了六个月,不知这是什么法律。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她绝食七个月,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全身浮肿,不能行走。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高珊又一次被送到县医院,刚到医院就昏过去了,很长时间才醒过来,全身动不了,医生给她量血压为零,当时的看守所长尹长江怕她死在里面,把她送回了家。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大沙沟看守所警察,又一次非法劫持了高珊,要把她送到沈阳大北监狱,由于体检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被非法关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她抵制迫害,在看守所又一次绝食,二个月后,身体完全就不行了,当时的政法委书记李永志非要敲诈家属一万元钱才肯放人,否则不放人。由于家里拿不出钱,最后看她只剩下一口气了,政法委、“六一零”才同意放人。

◇隋英华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隋英华,男,三十九岁,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钟左右,隋英华和几十个法轮功学员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打开一条长九十九米的巨型横幅,打横幅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隋英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冀龙、梁淑娟夫妇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

冀龙、梁淑娟夫妇从一九九五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冀龙没修炼之前经常用公款吃吃喝喝,喝多了就和妻子吵架、打骂,搞得家里不得安宁,孩子大人都为他犯愁。自从修炼了法轮功,就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总是面带笑容,对孩子、妻子都非常关心,改掉了原来所有的坏习惯,邻居和同事都说他变好了。

梁淑娟以前浑身是病,头痛、腰痛、胃病、神经官能症通过修炼都好了,一家人和睦相处,感恩大法。可是好景不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为证实大法好,冀龙、梁淑娟夫妇进京上访,遭非法抓捕,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秘密非法判刑。冀龙被枉判五年,梁淑娟被枉判四年半,分别被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和沈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冀龙在大北监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身体虚弱、双眼看不清人,在狱中也不给医治,眼底严重出血,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回到家中。由于夫妇二人多年的被迫害(还被敲诈勒索罚款六千元,至今未返还)。没有经济来源,没钱医治,后冀龙被迫害离世。

◇吕焱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

吕焱,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在清原县南口前镇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非法判刑期限待查)。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抚顺公安一处伙同清原县公安局恶警,窜至清原县南口前镇非法抓捕五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去的人被轮流单独过堂。吕焱被四个恶警轮流打,戴手铐、脚镣挂起来拷打,用高压电棍电击、劈腿等,直到她昏死过去。她被打得脸走型,鼻青脸肿,头发被拽掉很多,半身不能动弹。后来吕焱被非法判刑。

演示图:电棍电击

◇郑洪英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如今又遭非法庭审

郑洪英,女,六十五岁,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南口前镇耿家堡村人。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郑洪英在南口前镇王家堡村黄金卜民组讲真相时,被村民李国华、赵晶夫妻构陷,清原县南口前派出所所长和两名警察绑架郑洪英,并用拳头打在了郑洪英的胸部,造成她肋骨疼痛。十一月十八日,清原县法院对郑洪英非法开庭,要把她关进监狱迫害。

郑洪英所在村的村民们联名上书呼吁:“好人不应该关在监狱里,我们老百姓呼唤正义良知,让我们的老乡郑洪英回家。”

郑洪英所在村的村民们联名上书呼吁
郑洪英所在村的村民们联名上书呼吁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县检察院、清原县法院非法开庭要加害于她。在法庭上,郑洪英义正辞严地说:大法弟子没有罪。家属聘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从法律和道德良知方面做辩护,认为郑洪英传播自己的信仰是大好事,要求法庭无条件释放郑洪英老人。检察院的李静作为公诉人还是坚持起诉郑洪英,法庭休庭。

此前,郑洪英曾几次被迫害,二零零五年,被西丰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沈阳第二监狱非法关押期满,回到家中。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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