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岩发狱中病重 派出所阻挠保外就医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明慧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集安市法轮功学员董岩发,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被集安法院非法判四年徒刑,关进了四平石岭监狱。因长期遭受迫害,董岩发患上了脑血栓、糖尿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由于怕承担责任,狱方同意他保外就医。然而,当地派出所的恶警却不顾董岩发的死活,千方百计阻扰,拒绝签字,致使病情日趋严重的董岩发,无法回家做有效医治。

董岩发现年五十三岁。修炼前患严重心脏病、扁桃体炎、胃炎等多种疾病。学炼法轮大法两个月以后,这些疾病都不药而愈。以前他的性格暴躁,经常与妻子打仗。学法后,董岩发身心受益,彻底改变人生观念,他说:是李老师改变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无法感激师父的救度之恩!

九九年,江氏集团编造谎言,利用电视、电台、集中外一切邪恶之大全,残酷迫害这一群向善的民众时,董岩发善意地向当地派出所讲述自己如何在大法修炼中受益,结果被集安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三次:第一次半个月,第二次三个月,第三次准备对董岩发判刑。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两恶警(一个姓杨、一个姓姓孙)把董岩发打得满脸是血;四月二十九日两个恶警(一个政保科姓孙,还有一个不知姓名)在提审他时,将一种有强烈的刺激味道的不明药物塞进他的鼻子里面,使董岩发感觉浑身难受。到下午四点半以后他就瘫在看守所里,半个身体失去知觉。而后董岩发象得了脑血栓的症状,看人是重影,说不了话,流口水,上厕所都不能去,饭也不能吃,滴水不进。第二天恶警们怕承担责任,向家里人要钱将他送到医院。就在这种全身不能动的情况下,他们还给董岩发戴脚镣。后来怕人死在里头承担法律责任,才将董岩发放回。回家以后,恶警们还经常上家骚扰,使董岩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

当地不法人员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对他家抄家四次,参与人员有:政保科科长张玉波,原公安局副局长孔宪超及派出所一些片警等。这些人还经常对董岩发的家人进行骚扰,使家人失去了安稳的生活环境。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多钟,董岩发上市场买菜,突然被一伙人绑架,塞进了一辆黑色轿车,拉到国保大队,进行非法搜身。董岩发告诉他们:这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自己是被多次迫害过的人,原来有一个非常好的身体,现在被迫害得走路都不灵便,半个身子都麻木了。恶警他们根本不听,还将他关进看守所。

董岩发在看守所病情恶化,瘫在地上,恶警们抢走董岩发家中钥匙,再次到董家进行抄家,抄走大法书《转法轮》两本。国保大队长当着董岩发的面,气急败坏的将大法师父照片撕碎。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晚七点钟左右,集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姚新猛带领七、八个人再次非法闯入董家,将董岩发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书籍等。黎明时,边防派出所的两名年纪如董岩发的儿子那么大的片警竟对董岩发狠打嘴巴。

后董岩发被转到集安市看守所。这期间因身体状况曾两次外出检查、治疗。五月十八日,他被非法批捕,五月十九日取保候审。六月四日检察院非法受理对董岩发的诬陷案,六月二十五日转集安市法院。下午三点多钟,姚新猛、张福生、及法院的多人将董岩发再次绑架到看守所。而后才把判决书交给家属。

在董岩发提出上诉,八月十九日他被带到通化市中心医院体检。法院不顾他的身体状况已经十分恶劣,仍于九月一日早将董岩发绑架到四平石岭监狱迫害。

董岩发被非法关进监狱时有脑血栓症状,后又检查出糖尿病、高血压,走路不稳,脚都是一踮一踮的,随时有生命危险。医院提出保外建议,监狱不许。副监区长周继佳找董岩发谈话说:只要写“五书”(即所谓的“转化书”、“悔过书”、“决裂书”、“决心书”、“揭批书”之类的),就可以保外。中共的目的就是要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哪里把他们的生命当回事?真是灭绝人性。

董岩发身体每况愈下,监狱不得已只好同意保外就医,但当地派出所却拒不签字,拒绝接受,使得重病缠身的董彦发难以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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