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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王旭芳被绑架 妻子控告恶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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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2011年2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法轮功学员王旭芳被港下镇派出所警察吕克等闯入家中绑架。王旭芳的妻子李红已于近日向当地检察院提交控告书,控告吕克等恶警的犯罪行为。

王旭芳被绑架时是半夜1点20分,恶警将王旭芳从床上强行带走,没有任何的法律手续。王旭芳自2011年2月14日被绑架以来,失去人身自由已有一周。王旭芳的妻子李红到港下派出所反复要求与王旭芳见面,均遭到吕克的拒绝。家人非常担心王旭芳的安全。

2月19日上午9:00,王旭芳家属去锡山检察院控申科提交控告书。

附:紧急控告书

控告人:李红,女,汉族。

被控告人:吕克,港下镇派出所警察

一、控告事项

控告警察吕克涉嫌非法拘禁公民王旭芳的犯罪行为,请求立案侦查。

二、事实及理由

控告人与受害人王旭芳系夫妻。2011年2月14日半夜1点20分,被控告人吕克和几个陌生人到控告人家中,将王旭芳从床上强行带走,没有任何的法律手续。王旭芳自2011年2月14日被绑架以来,到控告之日,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超过144小时。控告人到港下派出所反复要求与王旭芳见面,均遭到吕克的拒绝,因此高度怀疑王旭芳遭受到警察吕克的殴打,面目全非,无法与控告人见面。

控告人认为:港下派出所警察吕克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将控告人的丈夫王旭芳从家中床上强行带走后下落不明,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控告人系癌症患者,超杰超细纤维厂的经营工作完全由王旭芳负责,警察吕克无故将王旭芳非法拘禁后,企业已经陷入瘫痪状态,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情况万分紧急,请求检察机关立即介入,查处警察吕克的违法犯罪行为,立即还王旭芳人身自由。

此致

锡山区检察院

紧急控告人:李红
2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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