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昆明市李福、孙显馨夫妇面临非法开庭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中级法院将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对昆明法轮功学员李福、孙显馨夫妇非法开庭。

李福,男,六十九岁;孙显馨女士,六十四岁,夫妇俩因到法轮功学员王树兰女士家,被蹲坑的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跟踪拍照,随后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并被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时秘密开庭践踏法律,迫害王树兰、杨功秀、吴奇芬、朱恩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对吴奇芬诬判五年、对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诬判四年。

孙显馨女士曾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又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再次被绑架后又被非法劳教二年。

孙显馨女士十二年前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修炼前身体非常差,疾病缠身,不但双耳失聪,听不到声音,而血压奇高,高压达240,低压达190,随时有生命危险,一直是家里的“药罐子”。可是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炼法轮大法以后,耳聋多年的她,奇迹般地恢复了正常听力,半个月后,血压就恢复到正常的水平。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之后,孙显馨女士不仅身体健康了,而且心灵也得到了净化,严格要求自己,用“真、善、忍”作标准来要求自己,按照李洪志师父的要求做好人,无论何时何地,她都用善心对待他人。同学、同事、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都惊奇孙显馨炼功前后的变化,几乎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一个善良、宽容的好人。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
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
昆明市检察院
昆明市中级法院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