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作证(下)

——湖北武汉市青山区迫害法轮功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接上文青山作证(上)

二、青山区的洗脑及其解体

(一)中共的精神控制和洗脑班

在中共的话语中,邪教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精神控制”,也即“洗脑”。不管中共怎么向人暗示,人们发现一直在进行“精神控制”的邪教正是中共。

洗脑,是以长期强制和封锁特定信息的方式灌输某种信息,并阻碍人群接触显然更优的思想或信仰的行为。中共长期以来用马列暴力文化给中国人洗脑,蔑视、摧残民族文化,敌视、打击所有对神佛的信仰,把中国人隔离于世界文明之外。在恐怖和政治高压下,不论知识份子、学者还是其他民众,或者丧失了清晰、独立判断的能力,或者被剥夺了说话表达的权利。

洗脑需要控制人身自由和剥夺信息自由。追溯到1942年延安的西北局高干会,八十八天的会期,与会者如果不能与中共毛魁“一条心”就不能离会。而原武汉市市长吴国桢在《夜来临》中说,只需(政治)开放,中国大陆“竹幕”就会土崩瓦解。正因如此,中共从不能容忍其治下民众有行动自由和思想、信仰自由。中共曾经试图灭绝财富和货币,实行人身票据控制(户口、粮、油票、介绍信),今天中共仍然有意使民众在生存线上挣扎,以利控制人身。同时,中共从不放弃对各种媒体、网络、教育体系监控,一旦民众有了自己的选择,则被称为与其“争夺群众”。中共甚至从不停止对走出国界者和突破信息封锁者进行监控、阻隔和打击。

自1996年“光明日报事件”后,中共即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合法出版。1999年7月迫害开始后更是不遗余力的搜书、烧书、封网、举报、抓人、破坏法轮功资料来源。2001年之前,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试图通过上访,让政府和民众对法轮功有一个正确理解。在中共执意迫害的情况下,修炼者则直接面向民众和每个个人,讲述法轮功真相、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

“学习班”是中共实施精神控制的特殊形式。“学习班”出现在40年代的延安,在文革中曾盛极一时。“学习班”在上世纪末再现,这个中共历史上的阴魂再次还返世间。1999年6月10日,江泽民一手建立起专门协调党政、司法、文宣、外交等各部门,全面迫害法轮功的超越法律限制的违宪组织“六一零”。各级 “六一零”除了指挥、操纵公安、司法系统在法律框架内迫害法轮功之外,还直接掌握各地的“封闭学习班”或称“法制学习班”。其起初名义是“监视居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专门的集中关押和迫害。这种“学习班”既设在社区、单位里,也有设在劳教所等关押机构内。劳教中何以有“监视居住”呢?!“学习班”除了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进行长期隔离外,同时还进行“洗脑”。“学习班”就是中共的洗脑班。

武汉各区“六一零”办的“封闭学习班”始于2000年3月。青山区洗脑班是其中之一。一般关押时间长达4个月以上,并执行无限期关押的原则。关押期间,禁止亲属探望,人身自由被剥夺,与监狱无异。当法轮功修炼人指出青山区“六一零”洗脑班是非法的“监狱”时,“六一零”说:你说是就是!

(二)武钢“六一零”将职工送往汤逊湖

武汉钢铁公司(武钢),中央直属企业,在迫害法轮功过程中紧跟中共,多年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迫害企业职工,将迫害与考核挂钩,有干部叫嚣:“一人炼功,全家下岗!”

2000年12月底,总经理刘本仁、书记张明达、副书记符德勤等“七人小组”令武钢宣传部炮制系列污蔑文章,并责令各单位一二把手严格监管炼功职工。新书记王炯,总经理邓琦琳上台后,2006年1月、2009年8月武钢综治委多次下文迫害武钢修炼法轮功的职工。钢城分局国保科徐国庆曾叫嚣,监狱有刑期,在这里没有刑期。

公司内职工多人次被厂内非法关押迫害,武钢二医院的地下室曾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

武钢炼铁厂李小雪进京为大法上访,抓回后被单位私刑上铐10昼夜,拘留一个月。为判她劳教、整假材料,它们跑到青山区洗脑班,以劳教威胁被关的青山区法轮功学员指认李小雪是组织者。

武钢 “六一零”的负责人张明达指使武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加害职工钟晓宁。公司领导口口声声,以人格担保钟晓宁上下班安全,却于2004年10月21日将钟晓宁在班时将其诱骗、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中心。

2004年2006年武钢伙同钢城分局,将本部炼功职工多批次送湖北省汤逊湖洗脑中心迫害,每次3至10人不等。比如,2006年9月5日,分局国保科徐国庆等将刘祥德、潘美红、蒋连文和蒋连华4人送入汤逊湖洗脑班;10月底,又将叶春喜、李丽华(武钢二医院)、张丽君(武钢技术中心)、安宏、朱咏(武钢计控厂前车间主任)、熊建平,还有一位不知姓名的炼功人共7人,送入汤逊湖洗脑班;11月1日,又将武钢二医院放射科叶春喜、武钢二医院妇产科李丽华绑架至汤逊湖。

为了“转化”武钢能源总厂职工、法轮功学员曹萍,2006年3月至5月,武钢通过钢城分局将曹萍送市拘留所、武汉堤角洗脑班和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反复迫害。

汤逊湖洗脑班,即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是湖北地区洗脑班中最大的黑窝之一。其工作人员抽调自湖北沙洋监狱和湖北洪山监狱等。该黑窝针对法轮功修炼者实行长期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

(三)集体绝食解体青山区“六一零”洗脑班

青山区“六一零”由如下主要人员组成:主任王行宽(青山区委宣传部长)、主任袁良宏、钢城分局国保大队张祖君、青山政法委书记魏某、司法局副局长吴兴斐等。

2000年底至2001年初,青山区 “六一零”进行了一次大抓捕,将60多名法轮功修炼人劫持到武丰闸洗脑班。中共青山区“六一零”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写所谓决裂书,否则不放人。这次洗脑班持续到2001年10月11日工人村三街坊的新洗脑班建筑修起来。全体人员转移到了工人村。这次洗脑班持续了11个月,有部份法轮功学员是在此之前被抓来的。他们的非法关押期限超过了1年。

在洗脑班中,法轮功学员坚持学大法书、炼功。分讲抄写的《转法轮》在各个监室中悄悄流传。一次,一讲大法书被发现并没收了。但监狱突然放出一名法轮功学员,于是她将这一讲书从外面带回。

面对非法关押,被迫害的修炼人多次绝食抗议。其中2001年5月30日的绝食及其绝食的报道,和10月11日以后的绝食最终解体了这个非法洗脑班。

第一次集体绝食发生在2001年的5月30日。事件的起因是“六一零”试图加大迫害,将法轮功学员分开单独关押、24小时强化洗脑,以及陈忠义24日深夜突然被带走(劳教)一事。从5月29日开始,全体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全体绝食,“到第五天,只有少数几位弟子能起床洗脸,其他多数身体很弱,面临生命危险”。6月9日刊登在明慧网上的公开信的结尾这样说道:“如果我们二十多人的生命能唤醒众多世人的良知,让更多的人看清这场邪恶的迫害,那我们为此付出也在所不惜,因为我们的生命是同大法紧紧相连。”尽管洗脑班负责人阎新华竟毫无人性地说:‘饿他们六天,饿不死!”但这次绝食极大的震慑了邪恶,部份法轮功学员正念回家。

第二次集体绝食有八个人,他们决议抵制迫害,必须立即被释放回家。绝食到第六天晚上,洗脑班头目袁良洪、吴兴斐通知各单位把他们接回单位。回单位后,多人继续被单位非法关押,他们于是继续绝食十天,最终获得成功。这期洗脑班就此停办。

青山区洗脑班后来在工人村、北湖短暂存在过二个月左右的时间后停办。

我们搜集到的青山区集体绝食抵制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包括(28人):

王丽(30岁)、饶伟明(36岁)、李英娟(37岁)、史映霞(39岁)、李厚利(40岁)、李再利(44岁)、丁世兰(48岁)、陈艳明(49岁)、陈喜、徐茂林(51岁)、郭萍(54岁)、冷海如(54岁)、张孝英(57岁)、陈忠义(58岁)、朱春莲(58岁)、周爱兰(58岁)、朱友清(61岁)、艾细珍(61岁)、刘希宇(61岁)、吴元楚(64岁)、方世菊(64岁)、赵树桐(65岁)、郭书振(69岁)何润兰、张玉芳、蔡静玲、易兰芝、张伟

在这次集体绝食解体洗脑班之前,青山洗脑班每一期洗脑迫害都没有真正得逞,每一次都有学员成功闯出来,如易兰芝2000年4月15日,成功从洗脑班走脱,并再次上访;如唐国英2000年10月闯出洗脑班;2000年12月前后,周建武成功闯出洗脑班;2000年12月27日陈忠义、张伟从洗脑班成功出走。有的看守因此下岗。特别是2000年11月的一期,几乎全体被非法关押的学员集体闯出,并且闯出后在网上揭露洗脑班头目的恶行,给邪恶震动很大,罗干因此直接来武汉,当时的学员被全部释放。

以下为部份被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经历:

1、孙斌武被洗脑班迫害致死

孙斌武,女,家住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派出所11街。2001年的一天,孙斌武来到北京。她带着自己和丈夫的心愿和嘱托登上天安门城楼,面对广场和民众,高喊“法轮大法好!”呼声震动天地。

孙斌武
孙斌武

孙斌武当即被恶警殴打,在北京关押后被青山区新沟桥派出所接回,被勒索三千元。2002年,孙斌武被劫持到青山区工人村洗脑班与在这里遭受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一同遭受迫害。在迫害期间,洗脑班欺骗她吃所谓降压药。药片一片白色一片黄色。事后医生说:这药你越吃血压越高,你生命力真强,还蛮健康。之后,孙斌武两次出现异常昏迷。两天后,有人说你可以回去了。孙斌武于2004年4月7日去世,时年56岁。

2、朱春莲,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退休职工,68岁,2000年2月15日,朱春莲和功友到北京信访局为大法上访,被冶金街办事处和单位非法办了10天洗脑班,遭非法抄家。2000年12月26日,因给同事讲真相,被第二次非法抄家、抢劫,被绑架到武汉市拘留所关押,后送到青山区洗脑班,通过集体绝食抗议成功获得自由。

2001年12月29日,冶金街派出所易向东、汪户籍等人第三次抄家。2002年7月20日,余家头派出所恶警欲撬门绑架,被阻门外。又被三十街居委会王卫民等监视数月有余。2002年10月与侄女回老家江西探亲,单位胡同兴伙同冶金街派出所恶警追到江西劫持,未果。2002年10月29日,朱春莲被冶金街派出所第二次非法劫持到青山洗脑班迫害。2004年3月3日,恶警郭端峰、徐信春等人强行将朱春莲第二次绑架到市第一拘留所,后从拘留所转送到武昌区 “六一零”余家头洗脑班,在饭中拌药。2008年9月12日从点石电脑培训学校路过,被非法劫持、抄家。

3、朱友清:2000年3月上北京证实大法被抓。2000年11月27日,再次上访被绑架,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12月28日,被钢花管户籍代健绑架到武丰闸洗脑班。5月底,在洗脑班集体绝食4天,堂堂正正回家。2003年3月,户籍与钢花街治安主任李慧安,再次在家绑架朱友清到工人村洗脑班。在迫害过程中,朱友清一只眼睛被迫害失明。

4、李英娟:女,46岁,青山区121街,武钢建设公司职工。2000年10月4日,到北京信访办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在北京被截回单位洗脑班非法关押,书记王亚平等逼写保证书,后被送二支沟拘留所。回单位后又被厂非法关押2个月。工资被扣,被勒索罚款1547元。2001年元月,钢城分局伙同单位夜里十点将李英娟从家中劫持到宾馆,解除劳动合同后,送往区工人村洗脑班迫害。此次非法关押6个月,直到李绝食抗议4天,被家人接回家,当时李人已瘦的不成样子,因不见阳光脸煞白。

5、徐茂林,女,原住青山区钢花东村114街40门2号。2000年12月1日到北京证实大法。押回武汉后被钢花派出所勒索5千“保证金”不去北京,被拒绝。当天被钢花派出所送武汉市第一拘留所拘留,15天后转青山洗脑班,非法关押10个月。正月十五,洗脑班的主任袁良宏、魏某、青山区政法委、司法局吴兴斐等恶人诽谤大法、诽谤师父,搞漫画,弄来中学生搞摄像,毒害青少年。徐茂林撕掉这些污蔑漫画被恶人发现,又送拘留15天。

6、冷海如,男,63岁,武汉石油化工厂的退休职工。1999年7月20日迫害开始时,被厂”六一零”强制参加厂内洗脑班迫害。2000年10月26日,冷海如、朱清夫妇到北京上访,被拦截转回青山镇派出所,非法关押32天,被石化厂派出所李晓英勒索900元。非法拘留后,冷海如被强制洗脑1个半月,工资扣发,被勒索现金3000多元。在区洗脑班关押直到2001年10月21日,绝食反迫害从青山船厂医院回家。为了抵制骚扰迫害,冷海如、朱清于11月26日离家出走,流离失所6个月。

三、中共的邪恶

上述所列武汉市青山区发生的迫害法轮功事实,是1999年7月20日以来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个微小局部。它让我们深思:中共这种独特的邪恶罪行当如何去定义。

(一)这一切都是迫害

中共打压法轮功蓄意已久。中共对法轮功的多次合法注册不予受理。而1999年7月22日,所谓“取缔”(取消并终结注册权)“法轮大法研究会”事件,则根本背离宪法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原则。“取缔”的借口是指控法轮功受不公正对待时(禁书、污蔑和抓人)的合法申诉为“挑动制造事端”。事实证明:包括“425”、“720”等法轮功和平请愿,是由中共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故意挑起事端以利于加诸罪名的构陷。如果我们查阅民政部门注册过何种独立信仰与宗教团体,记录的答案会告诉人们:它们并不存在!历史事实是,申请者遭受了史无前例的迫害。

同一天,公安部被中共授意,以公然违宪的句式,在其“六禁止”的《通告》中禁止法轮功的公开展示和传播,“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禁止检举、申诉法轮功学员所受不公正待遇,禁止法轮功学员之间的相互走动和议论——被称之为“串联”和“对抗政府”。公安部公然的恶意违宪,是造成后来大量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关押、迫害的早期“法律”凭据。

10月,中共以全国人大常委违反宪法“信仰自由”精神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以及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越权发布的对处理邪教问题的“司法解释”为依据,令各级“六一零”、公检法司、单位、街道,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截访、绑架、拘禁、侵夺财产、劳教、判刑和洗脑关押迫害,实施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的策略。

其实,这些文件(不仅没有言及法轮功)实际上可以针对中共想打击的任何信仰团体。在实际判决中,中共法庭从不使用证据、而是用上述违宪文件的暗示,认定法轮功为×教。但“暗示”不是法律。

中共时常“失忆”,以至于显露原形。这种出现在其兑现各种许诺中的有意无意的“失忆”,它们是中共蔑信弃义的证据。法庭、劳教、看守所制度、上访制度……刺目地存在着。载于香港基本法的“传教自由”却不见于大陆宪法、信仰团体无法注册、宗教信仰在宗教场合之外不受保护、宗教出版物无法正常出版……伪“信仰自由”作为法律陷阱刺目地存在着。

公然践踏宪法和法律,实施逼迫和加害的个人和集团行为,我们称之为迫害。严重的迫害在国际和各国法律中即为“种族灭绝罪”(全部或部份性的消灭种族或宗教信仰团体)。

在中共体制下,各层权力因滥权和为更大的滥权而参与其中。在一瞬间的过程中,整个社会的心智在自欺、恐惧、表态中毒化,人们在自保中让罪恶在沉默中进行。中共所要就是泯灭良知。迫害渗透在整个社会肌体中,弯曲意志的毒素被植入民众的躯体。这场迫害必须结束。

(三)中共的罪无赦

中共迫害法轮功过程中利用儿童违法、践踏司法和肉体迫害的残酷令人发指。

2001年2月11日天安门自焚事发后仅几日,武汉市中小学开始组织学生集体收看能让普通人惊魂的所谓“天安门自焚惨剧”录像。2007年,武汉市部份小学被下发《青少年反邪教知识读本》。该书册要求学生对包括亲属、同学等进行不下10人的调查,“检举、揭发”父母、教师、同学及任何讲法轮功真相的人。天真的儿童在青山区被引入洗脑班工作。

公安、检察院,在办理法轮功案件中非法取证、出示伪证、无真正法律依据、不遵循正当法律程序,打击辩护律师和听审人员。法庭成为“六一零”实施法律犯罪的场所。陈曼、胡慧芳、周肖军案中,陪同陈曼母亲到法院听庭的青山区法轮功学员徐桂娥,及青山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庭审失败,“六一零”仍然可以指令法官,上下其手,无判书判决,如史映霞案、陈曼、胡慧芳、周肖军案。

同时,中共对法轮功问题引起的民事诉讼,对非法拘禁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概不予受理。具体施恶可以任意胡来、无法无天。

法轮功学员在黑恶场所,遭受狱警教唆恶人的犯罪侵害。整个监狱、劳教系统都有目的地进行严重的人身侵害。法轮功学员被剥夺睡眠,一天10多小时,甚至24小时被强迫制造非法产品。长期体罚、饥饿折磨、面临致命殴打,直至刑期结束。武汉市何湾劳教所一名吸毒者,因敬佩法轮功的坚韧和大善,在普通犯人蹲着而法轮功学员都站着的时刻,站起来申明: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一名法轮功!

以上种种旨在说明:中共邪党罪无可赦免。

中共从不认罪,也不设想得到其侵害对象的原谅。它只是在事态中掩盖真相,事后伪造历史,淡化人们的记忆。人们常说中共所为乃是为了让人忘却,而人们的努力则是为了记住。中共的最大妥协就是在被揭穿时沉默,允许议论。这种“默认”,让被迫害者获得自以为的安慰,而事实却只是它不承认、不表态的淡化处理。而这似乎已经是对被迫害者的宽容!这个历史的伪造者和还能够做的事情,那就是弃卒保帅。中共并不能以罪这个词形容,因为这个词只适合那些把自己交由审判的罪人。中共从未将其邪恶视为罪,从未认罪,中共的罪乃是无可赦免的。

(三)中共蔑信弃义的根源

无论政治词汇“迫害”,还是法律的“罪”果真能够道出中共的恶吗?中共自诩颠倒精神与物质实在性的顺序,实际目的是反道德、反神;中共强调辩证法,实际是宣传否定和毁灭。所谓邪恶是妒嫉、敌视善人,蔑视善行,蓄意为恶,习恶成性,以恶为快,在恶中获得强权和阴暗中的安全感。人为邪恶通常是应激而起,或骑虎难下,并无最终目的;中共邪恶则以反神圣、毁灭为念。人类道德是神佛赋予生命的,而中共的反道德的是反神佛的魔鬼置于其本源中的。

四、迫害责任人及其恶报

1、青山区 “六一零”及其恶报:

青山区政法委书记魏修祥

王行宽,男,原青山宣传部副部长(区 “六一零”负责人),现园林局党委书记

吴兴斐,男,原青山区司法局副局长 “六一零”负责人,青山区邪恶封闭班负责人。

范文斌,男 青山分局

青山区国保大队:刘志全(队长)、张祖君、刘勇、刘志权、瞿佑平、邓刚、丁伟、徐国庆(副队长)、何南平

徐国庆遭恶报:

徐国庆伙同原队长刘志全,先后把王继军、李隆义、赵国琴等近百余人次的青山地区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劳教所、洗脑班进行迫害。他2006年当上副科长后又把武钢的多名法轮功学员送往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2007年徐国庆得心脏病进了医院。

2、青山区街道派出所恶人及恶报:

青山区冶金街派出所:梅所长、余汉珍、汪某、李某、户籍杜某、户籍易某

青山区青山镇派出所:郭端峰、徐信春、罗京伟

青山区红卫路派出所:潘峻、尹兵13397133198、陶健雄、陈健熙、胡某某

青山区钢花派出所:夏小平

青山区工人村派出所:吴军、户籍王文元

青山区凤凰派出所:李小英

青山区厂前派出所:张金顺

110街户籍:唐某

30街居委会邪党书记:王卫

31街居委会:艾萍

武汉市青山区红蔚社区主任:曾颖琦

工人村兴河社区书记:张要龙

户籍王文元遭恶报:

王文元多次参与迫害吴元楚等法轮功学员。2006年5月,他的儿子从楼上掉下来摔死。2007年他骑摩托车时大腿被撞断,现已被开除公职在家。

3、武钢“六一零”主要负责人:

前总经理刘本仁、

总经理邓琦琳

书记张明达、副书记符德勤

书记王炯,张明达

武钢炼钢总厂党工部:田捷(部长13986131939)、黄娅婷(副部长13797020255)、向继强(副部长13986131956)、(周丹13100611271)、缪光明(副部长3986131911)、闵 伟(武保负责13971691813 )、王锡福(武保内勤13986131935)、

武钢计控厂厂长王卫平、电修厂党委书记王进章、组织部长杨玉萍

王卫平遭恶报:

王卫平曾举报构陷该厂职工王宝忠等人,致使多人被判刑、绑架。2011年3月王卫平和其刘姓妻妹因受贿54.72万元、骗取210.9万元公款还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刘某有期徒刑8年。

4、武钢二医院

医院院长:曹雁阁

医院书记:李双一

武保科科长:刘广

5、武汉石化“六一零”主要负责人:

武汉石化厂“六一零”主要负责人:程前忠、王邦群

武汉石化党委书记:邱安翔

武汉石化厂厂长:邬昆华

武汉石化保卫处处长:夏斌

武汉石化宣传部:陈正明 宅电:027—86519319

武汉石化厂催化车间党委书记电话:13037114351

武汉石化厂社区党支部书记电话:027—86515662转54954

退休办陈家生

武汉石化厂设计院党支部书记:徐小雄:

武汉石化派出所:刘军

程前忠遭恶报:

2003年突然全身器官衰竭,查不出任何原因,花去医药费三十多万。

陈家生遭恶报:

厂退休办陈家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2004年全身疼痛,查出是骨癌。

6、武汉科技大学“六一零”主要负责人及恶报:

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 吴国民

武汉科技大学原保安所长 吴伯佳

武汉科技大学:欧阳克诚

吴国民恶报:原校中共党委副书记,绑架金光振教授进洗脑班,升任党委书记。与校长刘光临争权检举刘光临的贪污事实,被反咬,查出其贪污七十万元,被判处七年徒刑。

吴伯佳恶报:绑架金光振教授后中风,拄双拐。

欧阳克诚遭恶报:欧阳克诚得胃癌,提前退休

结语:法轮功学员在救人

法轮功学员的上访——尽管公安部禁止——是希望让政府直接听到人们真实的声音:“法轮大法是好的,法轮大法是清白的!”虽然中共是蓄意和“果断”的,但上访的人们并没有象政府看自己那样去看它,他们怀着善解和救度的善愿,试图挽回这场悲剧。

无论在监狱迫害的煎熬中,还是在颠沛流离中,在恶人群起而攻的境况中,法轮功修炼者都抱着善念,让所遇到的每一个生命能听到法轮功真相,听到真善忍,将希望给众生。

今天的中共,已是穷途末日中的吸血集团。自大纪元时报《九评共产党》出世,已有9000多万中国人选择了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中共面对中国民众已无可奈何,面对为期不远的正义审判的时间也不远了。这一审判的先声就是正义力量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 “六一零”系统及其元凶的法律围剿。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因群体灭绝、酷刑和反人类犯罪已在全球多个国家被成功起诉。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六一零”人员的所作所为都被历史一一记录在案。在中共系统中的生存让他们习惯了借口和谎言,习惯在自欺的谎言中继续其恶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是真理,摆脱厄运的机会已经非常有限。我们奉劝那些还在行恶、辅助迫害和参与过迫害的人,找回并相信人当有的善念,立即停止迫害,揭露迫害,尽自己最大所能弥补过失,让自己能够找到未来。

附录:

1、部份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名单(12例)

柳璞如、龚爱容、秦金秀、孙斌武、罗贤学、陈文植、罗德裕、徐翠英、刘运芝 谢尧静、王振国、梁桂兰

2、部份非法判刑名单(15例):

王继军(4年)、李隆义(3年)、黄若虚(8年)、艾华(5年)、刘吴斌(3年)、吕睿(4年)、何润兰(4年)、周建武(4年)、许茂林(3年)、唐国英(4年)、王宝忠(4年)、巴亚莉(力)(1年半)、王继军(第二次入狱,5年)、胡慧芳(4年)、史映霞(4年)

3、部份非法劳教名单(40例):

2000年9人:胡慧芳、刘晓岚、易兰芝、张丽华、朱清、童林根、曾祥刚、李建华、周建武、张伟

2001年12人:陈忠义、刘冬英、唐国英、王丽、吴桂菊、王霞明、夏阳、夏利芹、余燕华、段仁斌、周香辉、杨宁

2002年6人:穆军、唐国英(第二次)、王丽(第二次)、张丽华(第二次)、张玉芳、胡耀

2009年2人:彭望芹、杨春霞

时间不明14人:刘应军、欧阳行方、徐贵娥,汪春堂、薛军、张凡、郑凤英、汪春堂、陈青青、潘忠

4、部份非法关押洗脑班迫害147人次

青山区洗脑班:

艾细珍、蔡静玲、陈喜、陈艳明、邓老师(中南民族学院)、丁世兰、方世菊、方婆婆(武东)、冯某、戈护士(武钢医院)、郭萍、郭书振、何春芳、何玉兰、何润兰、何德香、何护士(116街)、候爱娜(汉口)、候丽娜(汉口)、黄仁雄、黄若书、蒋春华、胡慧芳、胡金芳、胡婆婆(108街)、胡耀、胡桂珍、江波、蒋连文、李厚利、李望英、李英娟、李再利、刘超英、李珍兰、李春荣、刘希宇、林仕珍、冷海如、吕睿、罗璇学、毛艳霞、倪菊仙(2次)、彭汉云、欧阳行芳、沙招娣、盛正平、史映霞、宋玉恭、宋金兰、宋医生(武钢医院)、孙斌武、孙玉庆、苏彦、田春芳、唐国英、王雨生、王继军、王老师(省建)、王某(武昌宾馆)、王霞明、王菊仙、王丽、汪春堂、汪永红、文慧莲、文秀莲、吴恒青、吴桂菊、吴元楚(2次)、夏红、夏利芹、夏阳、熊炜明、熊国英、徐贵娥(2次)、徐茂林(2次)、薛军、姚伟、杨飞、小杨(省建一公司)、饶伟明、易兰芝(2次)、张春梅、张丽华、张能胜、张玉芳、张小英、张老师(石化学校)、张孝英、赵树桐、周建武、周爱兰、张伟、周英、朱亚丽、朱青(2次)、朱友清(2次)、朱春莲(2次)、邹香辉、郑兴莲、曾正(湖北武穴)

湖北省洗脑班:

安宏、曹萍、陈忠义、邓德志、李桂林、李丽华、李小雪、李哲、刘晓岚、米源、潘美红、邵三花、唐宏声、徐桂娥、晏四民、叶春喜、张丽君、赵国琴、张红霞、钟晓宁、周萍、朱建坪、朱茂峰、朱咏、张毅、潘忠

武昌杨园洗脑班:

李哲、田辉、王雨生、彭望芹、徐桂娥(杨园洗脑班2次)、朱春莲

其它:

代菊荣、邓运安、李英娟(武钢建设公司洗脑班)、刘晓岚(江岸、厂办洗脑班)、曹萍(硚口区洗脑班)

5、部份被绑架、关押名单

至2011年2月,已证实部份被绑架、关押118人,其中多人有多次被绑架、关押经历:

巴亚莉、蔡静玲、陈得生、陈月凤、陈忠义、陈宝珠、陈俊章、陈小莲、陈亚香、代菊荣、邓运安、董小梅、方雪梅、郭书振、郭玉梅、顾大琼、何德香、何润兰、胡家秀、胡慧芳、胡玉珍、胡跃、黄仁主、金光振、李厚利、李再利、李慧君、李隆义、李丽华、李望英、李小雪、李新民、李雪琴、李英娟、李玉珍、李永兰、李哲、刘淑均、刘冬英、刘美利、刘晓岚、刘应军、刘超英、冷海如、罗慕琴、罗婆婆、穆军、倪菊仙、欧阳行方、彭望芹、彭德香、钱国玉、饶伟民、邵三花、沈菊仙、沈慎珍、史映霞、宋江莲、宋玉恭、苏炎、孙汝庆、田辉、童久香、凃安、王格、王继军、王菊仙、王丽、王霞明、王艳芳、王雨生、王宝忠、汪春堂、汪道德、文慧莲、吴桂菊、吴元楚、夏利芹、夏阳、邢晓虹、向长青、熊炜明、彭芙蓉、许桂娥、许茂林、薛军、严老师、严弘、严胡英、晏四民、杨学俊、杨更生、杨冬莲、杨春霞、叶春喜、易兰芝、查艳梅、张春枚、张凡、张丽华、张苇、张伟、张玉芳、张红霞、赵德怡、钟晓宁、周爱兰、周建武、周香辉、周英、朱春莲、朱清、朱友清、郑凤英、郑新莲、曾祥刚、曾福英

6.部份勒索事实

下列仅为短期搜集经济迫害事实,包括:在驻京办所遭洗劫、截访“费用”、不上访“保证金”、洗脑班“费用”、出狱、出拘留所、派出所等黑牢及与家人见面“费用”、炼功“罚款”、抄家抢劫款项:

颜玉等七人:2001年10月到北京上访,其中有四人在武汉市驻京办事处被非法关押,几人携带的现金共计3000多元,被驻京办抢走。

蔡静玲:青山分局何某勒索了3000元,武昌分局陈训武勒索了1500元,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因炼功所谓罚款2000多元,共6500元。

陈月凤:被非法关押被冶金派出所逼家人索要2000元,2000年青山区洗脑班看望同修,悄悄将5000元钱交给被绑架到洗脑班的刘希宇,被恶人发现并告密,洗脑班将5000元钱全部吞没。

陈忠义:北京上访,被青山镇街派出所关押,石化派出所刘军逼迫陈忠义家人各5000元见面费与家人见面,然后当天被送到了看守所

2004年4月10日武汉市国安大队王科长抢走了陈忠义的电脑、打印机各一台,被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被石化退休办索要2000元。2001年6月,石化取消陈忠义的企业养老保险金和停发一切生活福利。

王霞明:北京上访被带到青山镇街派出所关押,石化派出所刘军逼迫交5000元,与亲人见了一面,然后当天就被送到了看守所

代菊荣:被单位从工资中扣除1700。

金光振:2000年送被工人村洗脑班关押同修的5000元被洗脑班截贪,2000年12月,余家头派出所两个恶警在北京接人过程中诈取金大约1万多元。

李厚利:2000年12月新沟派出所扣上访“费用”,抄家时被抢走1850元。

李再利:2002年10月份停发李再利和她丈夫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至今,李再利被迫在外流离失所一年半。

李慧君:2000年12月到北京上访被劫持回来后在应城黄滩派出所勒索2000元,后被应城拘留所勒索2000元。

李望英:被钢花派出所向家人勒索2000元。

李英娟:2000年10月4日北京上访被单位扣3个月工资,被所谓罚款1547元。

沈慎珍:流离失所,2010年正月22日,被红钢城派出所抢走现金300元钱和一些物品

孙斌、谢太太:3000元

许茂林:2000年12月1日被截回武汉后,钢花派出所勒索5000元。

王雨生:2008年10月至今被扣企业养老保险金。

王菊仙:钢花派出所2000元,拘留所300元,青山区洗脑班780元。

王霞明:2000年1月1日被石油化工厂派出所索向子女勒索5000元。从2001年1月14日至今,石化公司停发其一切生活福利费,取消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

夏阳:被红卫路派出所勒索1000元。

朱友清:2000年3月北京上访,被截回索要1000元,

冷海如:2000年10月26日,冷海如、朱清夫妇被拦截转回青山镇派出所,勒索400元,被石化厂派出所李晓英勒索900元。非法拘留后,工资扣发,被勒索现金3000多元。

胡玉珍:2000年3月到北京上访,在被非法拘留后勒索1000元。

张丽华:2000年3月退休后至今,所有退休工资、生活福利、企业养老保险金都被扣发。

谢尧静,2000年,谢尧静上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拉横幅,被北京警察绑架,后被新沟桥派出所劫回,勒索3000元。

唐国英:在多次绑架、监禁中被勒索6000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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