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常玉芹起诉内蒙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明慧通讯员内蒙报道)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大法弟子常玉芹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将起诉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诉状书正式递交给了锡林浩特市法院,同时致信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大以及市政府领导,希望五个部门监督法院责令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纠错赔偿。

常玉芹指出:江泽民的个人讲话与媒体言论不是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因此迫害法轮功的一切行为都是犯法犯罪!

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定我劳教两年(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在呼市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遭罪两年。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没有组织,更不是什么×教组织,那么,请问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我利用了你家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你们哪条法律实施?邪恶的劳教制度、罪恶的劳教所已经引起了全世界、全中国人民的公愤和痛恨。劳教制度无法无天,没有任何司法程序,任意枉判,罪大恶极!针对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违法枉定行为,今天我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维护我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

江泽民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在香港《前哨》杂志大陆栏目报道总第二百四十期公开承认他终生后悔的两件蠢事:其一、镇压法轮功,给自己“平添”了几千万敌人;其二、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事件的处理。江泽民的罪太大,不是两句后悔的话就能抵消的。届时,自然会有人向他讨债。

两年劳教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因此,我希望法院站在法律公正的角度、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责令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一、公开向我赔礼道歉;
二、恢复名誉,撤销罪错的劳教决定;
三、把签名劳教我两年的人劳教两年,让他们深深体会一下劳教制度的不公与邪恶!
四、退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公安警察从我家抢劫的全部物品;
五、要求锡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我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二十万元。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