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东被超期劫持在甘肃天水监狱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按:大陆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向民众讲真相,是行使天赋人权,可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却被中共非法判刑,投入冤狱。他们完全是无辜的,我们绝不能认可中共对他们的非法判刑。从本文所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按照中共自己的说辞,也是自相矛盾、出尔反尔。可见中共根本就是在玩弄法律,假借法律陷害好人。

已遭受了五年非法关押的北京法轮功学员曹东目前仍然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天水监狱。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曹东,为了营救当时正遭受关押迫害的妻子杨小晶,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与欧洲议会副主席麦克米兰﹒史考特见面,讲述了自己和 妻子及身边熟识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残酷迫害。会面之后两小时,曹东即遭中共国安特务绑架,三个月后被转到偏远的甘肃省秘密判刑五年。

非法判决书上写的是“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曹东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传,同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所谓的判决书上还冠冕堂皇的特别注明,“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止。”

从所谓的“判决书”上的注明日期和实际人被抓来看,人是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被抓的,而刑期却是从九月二十九日算起,并且还有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之说,这不是前后自相矛盾吗?曹东的家人带着疑问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去了甘肃省监狱管理局,想弄清楚为什么从五月二十一日到九月二十八日这段时间不算在所谓的刑期内。管理局潘新盛处长说:“改刑期不是我的职责,改刑期得找原判法院。”

五月二十日,家人风尘仆仆的赶到庆阳市西峰区法院,找到院长张慧慧,张慧慧告诉家人:拘传必须在十二小时内放人。随后,张慧慧让主管曹东案子的郑亚妮,给家人出了一份所谓的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一页第九行,现在“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传”之后补充“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监视居住,同年九月四日解除监视居住。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由庆阳市国家安全局监视居住。”家人紧接着问道:“监视居住是否算在刑期内?”张慧慧从电脑上找到了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让家人看,文中说到,“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这一强制措施只是限定了被告人的活动区域,并对被告人在此活动区域内的行动自由加以监视,而并没有规定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只有在“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即限制了人身自由的,才予折抵刑期。也就是说,如果曹东的情况属于前者,就不算在刑期内,如果是属于后者就应该算在刑期内。我们从前文的叙述中已经看到,到底属于哪种?当然是不言而喻了。然而当家属又追问:“曹东的监视居住属于那种情况?”张慧慧答道:“从五月二十二日至九月四日这段日子,你们可以去找北京安全局询问,九月五日到九月二十八日我们可以给你问问。”在家人的再三催促下,郑亚妮给庆阳安全局负责曹东一案的人打了个电话,问道:“关于曹东的案子,监视居住的情况……”安全局的人在明知曹东当时受迫害的情况,却仍明目张胆的说:“人在宾馆,不能算在刑期内。”家人急问:“住在哪个宾馆里?宾馆有记录。我们可以查一下。”那边已挂断了电话。“法院应该落实曹东在北京监视居住属哪种情况,因为此案是由北京安全局转交给你们的”。家人再次提出异议,然而法院避而不答。

五月二十三日,家人拿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的所谓刑事裁定书到甘肃省监狱管理局找到潘处长,潘看后说:“西峰区法院没有权力写这个裁定书,只有二审中级法院才有这个权力,关于北京监视居住这段应该由西峰法院去落实,西峰法院这种做法有不对的地方,你们可以到甘肃省高级法院和甘肃省高级检察院去咨询一下。”家人到了甘肃省高级法院信访办,信访办根本就不予理睬。

家人想知道曹东这段时间到底呆在什么地方?连夜赶到天水。五月二十四日,家人在天水监狱见到曹东,了解了这段经历: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曹东被北京市安全局二处绑架,关押在北京安全局看守所前面一座二层楼上,二楼住人,一楼是审讯室。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坐火车被非法转押到甘肃省安全厅一处二科。十二月二十日甘肃省高院指使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在甘肃省高院开庭,曹东被冤判五年重刑,之后,直接转到天水监狱。

其实,在这之前家人已在北京寻找过北京安全局了,根本就没找着这个地方,并且在打听的过程中到处碰壁。现在,家人为了营救曹东出狱,四处奔走,顾不得身心的疲惫,然而仍然是四处碰壁。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象踢皮球似的,把家人踢来踢去,从上而下,串通一气,推卸各自的责任。

从上面这些事实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判决书中说的拘传应该在十二小时内放人,可是在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到九月二十八日曹东仍然在北京安全局和甘肃省安全厅看守所非法羁押。当这个谎被揭穿以后,曹东在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又用“监视居住”来掩盖他们的非法羁押。而这段非法羁押又没算在所谓的刑期内,这一切只是从上而下的一个个骗人的谎言而已。

北京法轮功学员曹东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与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见面,为了营救当时正遭受非法关押迫害的妻子,曹东讲述了自己和妻子及身边熟识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残酷迫害。会面之后两小时,曹东就在北京海淀区万寿寺三百路公共汽车站附近大马路上,被北京安全局二处杨可等人未向曹东出示任何相关证件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绑架关押了一个多月。期间虽然曹东一再要求出示证件,他们始终拒绝向曹东出示任何能证明他们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也没通知曹东的家人。直到一个月后,二处才向曹东出示了一张口头传唤书,把日期填到五月二十一日,让曹东签字,曹东拒绝签字。

在曹东被非法拘禁的一个月内,北京安全局二处陈守水、胡松涛等人在未通知曹东与家属情况下,拿着从曹东身上抢去的家门钥匙,两次非法抄了曹东的家。直到同年八月十八日才拿出第一次抄家时抄走的物品清单,让曹东签字,而且他们还私自拿走手机、磁盘等贵重物品,也未写在物品清单上。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二十八日,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北京安全局二处杨可、陈刚、李沈彪、郭亮、陈敞,还有一个自称姓刘的小头目等人,把曹东每天用手铐铐在椅子上十几个小时,期间更有甚者,长达六天五夜一百三十多个小时将曹东一直铐在椅子上,不让睡觉,并且七、八个人不断轮流对曹东恐吓、威胁、辱骂,进行逼供,还打伤了曹东的左眼,致使曹东大脑出现幻觉,开始吐血和每天大量便血,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后来他们看曹东快不行了,才让曹东开始睡觉,但曹东身体被严重摧残,极度虚弱,他们曾三次把曹东送往医院。

二零零六年七月,将曹东秘密转押在北京市朝阳区法制培训中心后,二处陈处长、刘科长、陈刚等人坐飞机到庆阳找到曹东的父母,利用父母爱子心切的心情对曹东的父母欺骗和威逼,让给曹东施压。他们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摄像机给曹东父母摄像,他们明知曹东父亲患脑溢血,不能受刺激的情况下,还一再刺激他,让他对着镜头“多回忆回忆曹东小时候的情形”。致使曹东父母痛哭流涕,他们把痛哭的镜头定格放大专门做成叫“庆阳之行”的VCD拿回北京给曹东看,说是以此对曹东“重拳打击”,并胁迫诱骗曹东父母给曹东写信说,如果曹东不配合二处,就要到北京死在曹东的面前。二处又从抢走的曹东电话号码本上监听,跟踪所有和曹东有联系的朋友,王处长威胁曹东说:“如果不说,不配合我们做笔录的话,就把你的这些朋友都抓起来。”他们还找来了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张科长,三次向曹东保证:“百分之百不处理你”。杨可、刘科长以保外、放曹东出去诱供曹东承认向网上发过文章和与国外的联系。在曹东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父母生命受到威胁,朋友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而二处又保证不处理曹东的情况下,曹东就按他们的意思做了笔录。做完后,二处直接把曹东非法移交给甘肃省安全厅,让其对曹东“打击处理”。后又在无任何人证、物证情况下,施压给庆阳西峰法院,曹东被非法判刑五年。

以上这段叙述是曹东在北京会见完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后一段时间内的真实情况。而在所谓的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上却只字未提曹东会见欧洲议会副主席的事,给曹东判刑的依据是所谓的曹东曾向明慧网发表过八篇揭露邪恶对庆阳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文章。把这段历史不明不白的就抹掉了。用意何在?无非是掩人耳目,推卸责任,想开脱他们非法窃听曹东和欧洲议会副主席的谈话及各种刑讯逼供的罪责。

以上事实说明,中共操控下的 公、检、法、司,只是用谎言与欺骗伪装下用来施行其暴力的流氓工具而已。而它所制定的一系列所谓的法律,也只不过是用冠冕堂皇的外表来扮演其流氓本性的一副假面具;所有的法律也只是一纸空文;是用来蒙骗广大民众的一副道具、手段。对于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善良民众,他们从来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只是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撕下了其“画皮”的最后真面目。那些参与其中的所有公职人员都是被中共在金钱与权、利、欲驱使下,指使和蒙蔽的民众,在这场迫害中,你们是被中共邪党利用的最直接、最顺手的人,也是被迫害最深、犯下罪责最重的人,奉劝你们早日明真相、识正邪、明善恶,心存善良,选择未来。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潘新盛电话:13893345113
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审判长:郭光武
审判员:郑亚妮
代理审判员:张睿
书记员:芮慧
院长:张慧慧
甘肃省庆阳市安全局绑架曹东一案人员的电话:13260340197
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地址:西峰区九龙北路111号 电话:0934-8213352、8213354
庆阳市政法委地址:西峰区南大街144号     电话:0934-8212732
西峰区政法委地址:西峰区九龙南路116号    电话:0934-821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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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法院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23号   电话:0934-8212471
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地址:西峰区解放路西段2号  电话:0934-861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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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地址:西峰区九龙北路36号   电话:0934-8661575
庆阳邮编: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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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长:魏兴刚
副狱长:楚志雄
政委:郑占海 0938-8279097
教育科科长:董曙堂
副科长:刘江涛 13139382077
一监区监区长:王强(后升为副监狱长)、教导员苏维明
三监区监区长:王长生
四监区监区长:夏建军     教导员:张建华
中队长:温彦明  张军  张彦明
干警白明  刘江涛  高天平  王涛  毛俊江等
四监区办公室:8284788
四监区教导员张建华:13309388958
中队长温彦明:3671995
二监区中队长毛俊江:13139385279
麦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冯季堂:13919671599
麦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高新志:13893868822  8277785
麦积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265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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