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高铭霞女士被非法判刑五年(图)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青岛法轮功学员高铭霞女士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后,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肆意践踏法律的中共公检法与“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非法判刑五年。

在法庭宣读所谓的判决书时,高铭霞当即指出,自己修炼做好人没有错,是公检法和邪恶的“六一零”共同弄虚作假,诬陷好人,他们才是真正的罪人。高铭霞几次想回头看一看母亲和女儿,都被恶警粗暴的扭回去按在凳子上。当法官宣布荒唐的五年判决时,高铭霞高喊不服判决,当庭提出控告要求。

高铭霞
高铭霞

所谓的“法官”刁正文一宣布休庭即匆匆想溜走,高铭霞的母亲拽住他要判决书,刁说判决书不能给你。高铭霞的家属们纷纷围上来据理力争,刁正文慌乱之下口不择言说:判决书不能给未成年人。

高母气愤的说:你们怎么睁眼说瞎话哪,我都七十多岁了,怎么还是未成年人。你们处处造假,迫害好人,是你们自己心虚。刁又狡辩称判决书只能给当事人,还说这是新规定。高母向他索要法律依据,被几个警察强行拖出法庭。

高铭霞,今年四十五岁,家住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1034号楼2单元202户,原在城阳区技术监督局工作。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从小体质较弱,经常感冒,患有顽固性头疼。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严格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原工作单位同事和邻居们都夸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善良人。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开迫害法轮功后,高铭霞曾经二次被非法劳教,遭受了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被迫流离失所一段时间。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晚七点多,李村派出所恶警岳峰带领几名警察在高铭霞家的楼下蹲坑,将外出回家的高铭霞再次绑架。

李村派出所
李村派出所

肆意践踏法律的“法庭”

大山看守所
大山看守所

李沧区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在青岛大山看守所内的刑事法庭非法开庭,同时对两名辩护律师进行卑鄙刁难,致律师愤而拒绝出庭,以示抗议。一场所谓的审判闹剧结束之后,法院通知律师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再次开庭。

李沧区法院
李沧区法院

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夏庄社区居委会被安排到场监视高铭霞的家属,律师则被特意安排的警察寸步不离的跟踪着,甚至连上厕所也有人监视。二点三十分,社区居委会的人先拿到旁听证进去了,而高铭霞的家属和律师却没有旁听证无法入内,向工作人员询问,他们很不耐烦的让在外面等消息,并且说只能发放3张旁听证。因为1年没有见到亲人了,所以家属们强烈要求都能进庭,但却被警察蛮横拒绝,声称这是规定,但却提供不出书面的法律依据,还强词夺理说他说的就是法律条文。

一直拖延到下午三时才开始进行所谓的安检,警察还凶恶的呵斥高铭霞的律师说:不让你背包,怎么还背着包来!律师回答这是自己出行时随身带的。高铭霞的家属和律师都被恶警们搜遍了全身,裤脚、鞋子甚至是钱包里的人民币都被摸了个遍,每个人至少搜查了3遍才允许进庭旁听。最高法院规定律师和检察官都应免检,这样的安检本身即是非法的,是对律师人格的侮辱。

居委会和警察要求家属们必须对号入座,并且不准坐在一起,左右都被无关人员包夹。

只因为要修心向善,只是行使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讲真话的权利,就被中共邪党枉判五年,这是又一场迫害好人的罪恶。为了迫害善良者,公检法和六一零组织为虎作伥,不惜编造谎言构陷好人。

目前,高铭霞的家属已经决定继续上诉,并对公检法610系统的非法行为进行控告。

中共邪党所迫害的绝不仅仅是一名法轮功学员,这是对善良、公义、良知的践踏,毁灭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道德基础。每个人都不应漠然坐视。这里还要善意奉劝那些被造谣谎言欺骗至今仍助纣为虐的人,请你们静心思考:法轮功学员是否都是好人,他们告诉你们的是否都是事实,中共一贯迫害良善,贪腐横行,欺瞒丛生,其流氓本性几乎路人皆知,善恶已明,切不可再充当迫害的帮凶。

善恶必报。陷害高铭霞的孙书琪已患脑血栓,妻子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参与迫害高铭霞的恶人胡崇芳已得癌症、脑血栓,一只眼睛失明,只能拄拐杖行走。

高铭霞遭迫害经历简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后,高铭霞曾经二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非法关押在淄博王村劳教所后,长期遭残酷迫害,多次被关禁闭室,恶警将高铭霞的手拉成一字状,捆绑成一高一低拉紧,整整四天四夜。两次被长时间吊在窗户铁棱子上,直到现在胳膊手腕处还有明显的被捆绑迫害留下的几道伤痕。曾连续十七天不让睡觉,强迫长期坐小凳子,不让吃喝、不让洗漱、不让大小便,几个月都不让换洗衣服,一直迫害到她被非法劳教期满。

二零零七年大年初三,高铭霞到邻居孙书琪家拜年,顺便给他们一家人讲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并告诉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被孙书琪及楼长胡崇芳恶告。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李沧东山社区居委会恶人金伟红(女,三十多岁)骗开高铭霞的家门,伙同多名警察闯入家中,在李沧湘潭路派出所恶警邵月(现为李沧公安分局邪教科人员)的指挥下,众恶徒翻箱倒柜,抢劫财务,并将高铭霞绑架到李村派出所。后高铭霞智慧走脱,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八年阳历年前,李村派出所片警王建元及李沧分局科长赵某,上门对高铭霞的家人说:让高铭霞回家吧,回家后,到派出所说一下,保证什么事都没有。后来又说让找人写份假病历,给她办个所外执行,李沧分局就不再追究了。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晚七点多,李村派出所恶警岳峰带领几名警察在高铭霞家的楼下蹲坑,将外出回家的高铭霞再次绑架。

高铭霞的家人知道她被绑架的消息后,急忙去李村派出所找刘湘迁、岳峰,要他们放人。问他们为什么无故绑架高铭霞?他们给的理由是:因二零零七年高从派出所跑了,说高已被刑事拘留三十天,并出具了有东山社区居委会盖章、主任签字的拘留证。

高铭霞的丈夫到居委会质问金伟红:为什么和警察勾结在一起,专门干迫害好人的事?二零零七年你就伙同警察骗开门绑架高铭霞,这次你又私自盖章签字,参与非法拘留迫害高铭霞。

第二天,李村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到高铭霞家,传唤高铭霞的丈夫到派出所,说居委会金伟红已报警,恶告高的丈夫要挟大闹居委会,扰乱社会秩序,叫他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因高的丈夫不在家,他们就叫高的母亲接收传唤证并签字,结果被高的母亲严厉拒绝。第二天,高的丈夫到派出所,义正辞严地说:我是去居委会问她,为什么一次次勾结恶人迫害高铭霞,告诉她以后不要再干迫害好人的事,怎么就成了扰乱社会秩序了?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下午,岳峰打电话通知高的丈夫:明天到派出所一趟。第二天,家属到派出所,岳峰给了家属一份青岛市公安局的逮捕证,并说高的案子已经转到了李沧检察院。

李沧检察院
李沧检察院

此后,高铭霞的家属多次找李沧检察院诉讼科、李沧分局、李村公安局等,这些部门互相推诿,不给明确答复。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此案被移交李沧法院。

二零一一年过年期间,高铭霞的丈夫多日奔波,身体出现异常。二月底,家人去东山居委会及李沧公安分局,要求放高铭霞回家照顾丈夫。他们却百般刁难,称只有高铭霞放弃修炼,方可考虑放人。二零一一年年后,高铭霞的丈夫身体每况愈下,于三月八日晚十时左右离世。三月九日,高铭霞的家人从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开始,一层一层向上找,希望让高铭霞见其夫最后一面。但因高铭霞拒绝放弃信仰,中共人员最终也不让她见其夫一面。

东山居委会
东山居委会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及地址和电话:
李沧东山居委会电话:0532-87681546
李村派出所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君峰路16号 电话0532-66576660
李沧公安分局
地址:李沧区金水路1307号 邮编266100 办66576518
投诉电话 66576518
李沧检察院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
诉讼科电话:0532-83012132
六一零人员刘湘迁: 13176865929
片警  王建元 :  13697665031
邻居孙书琪住址: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1034号楼,1单元202户
楼长胡崇芳住址: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1034号楼,1单元401户
居委会主任卢秉贺
东山居委会主任金伟红,因离婚,现住其母亲家:中崂路1032号 电话:15864209626
本次非法庭审的法官:刁正文 代理检察员:陈洁萍 陪审员(实为610人员):连庆荣 张森传
书记员:孙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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