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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勒索钱财多年不还 受害人愤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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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一九九九年,原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所长陈利新利用职务之便,以莫须有的罪名,敲诈勒索了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家属总计五万七千元的“保证金”,当时许诺三个月后保证退还,然而十二年过去了,家属们多次要求退还被勒索的钱,可是处处碰壁,无奈之下,家属愤然上诉。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受害人之一,宝山镇法轮功学员黄鸽的父亲,只身来到凤城市公安局控审科,正式递交《控告书》,要求凤城公安局立案审查,追究宝山派出所及涉案人员的责任,返还非法的“保证金”,同时索赔精神及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控申科的两名警察一开始不受理,推托说:“这钱我们也没有得到,找当地派出所要。”黄父说:“在派出所长期解决不了才来公安局投诉的,公安局是派出所的上级,理应负责。”但两人还是支来支去,最后黄父忍无可忍,与两名警察发生争执,控申科警察这才接下《控告书》,复印一份存档后,原件退给黄父,让黄父先回当地派出所解决,在黄父的要求下,控申科警察给宝山派出所打电话,找到所长翟树镇,告诉他:“人找到局里来要钱了,你处理一下吧。”黄父回到宝山派出所,所长翟树镇敷衍说:“这个案子我给查一查,你留下电话号码,有信通知你。”

黄家等了半个多月毫无音信,八月十六日,黄鸽的母亲再去宝山派出所,所长翟树镇满脸怒气,说是请示过凤城政法委了,如果要钱,有三个条件:第一不准黄鸽外出;第二不许黄鸽上访;第三不许黄鸽传播真相。还得当着他的面骂大法师父、踩师父像片,并指手画脚,满嘴污言秽语。黄母气愤地说:“我女儿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罪吗?你们不让她出门干活,她怎么生活?你们没有权力限制我女儿人身自由,这是违法!骂人、踩像绝对办不到!如果不还钱,我们会继续上诉。”翟树镇叫嚣:“你找到北京我也不怕。”

此前,翟树镇曾多次到法轮功学员王书珍家进行骚扰,却心虚不敢报真名,谎称自己叫翟连生,其实翟连生是宝山镇派出所一名主管办理户口身份证的干警。可笑的是他越掩盖,真相曝光的越快,知道的人越多。


本案涉及责任人:
辽宁省凤城市通远堡镇派出所 陈利新 手机:13941524995 邮编:118105
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派出所 翟树镇 手机:13941502210 邮编:118123
辽宁省凤城市政法委综治办 孙孝斌 手机:15041504827 邮编:1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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