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退休教师被看守所迫害失明六年 要求赔偿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今年六十四岁的哈尔滨阿城区杨树乡三中退休女教师徐丽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被派出所绑架到阿城区第一看守所,被迫害致双目失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目前,徐丽华老人委派亲属帮助自己向阿城区公安局的胡振球局长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在赔偿申请书中,徐丽华老人要求:一、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分局在阿城区内为受害人徐丽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宣告徐丽华炼法轮功既不违法,也不犯罪。二、要求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分局赔偿受害人徐丽华国家赔偿金人民币654720元。

徐丽华老人在岗时,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曾荣获阿城区优秀教师和阿城区记大功等荣誉称号。但正因为她几十年如一日的为学生操劳,积劳成疾,身患神经衰弱(整夜睡不着觉)、心脏病、胃病、腰腿痛、尿道炎、痔疮、皮肤病等多种疾病,跑遍了阿城的大中小医院,到处求医问药,这些疾病都没有得到好转,就这样她常年遭受疾病的折磨,痛不欲生。一九九八年徐丽华有幸学习了法轮功,她按照李洪志老师要求的“真、善、忍”,首先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是,变成一个越来越好,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再加上法轮功五套功法的炼习,折磨她多年的疾病在没吃一片药没打一针的情况下神奇般不翼而飞,她从此变得无病一身轻,每天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可在二零零五年的四月十六日,阿城区公安局新上任的局长带领阿城区杨树乡派出所的所长孙凤文和副所长付凤军,突然闯到徐丽华家,在没有向她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对她家进行非法搜查,把她从书店买来的法轮功的书籍和相关资料抢劫一空,并强行将她绑架到杨树乡派出所,强迫让她在搜查物品清单上签字,然后将她送入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到第二看守所的第三天,她感到眼睛隐隐作痛,眼前起蒙,看东西恍恍惚惚,阿城第二看守所的警察没有对受害人进行任何救治。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阿城区杨树乡派出所的副所长付凤军用车将她绑架到阿城区第一看守所,到一看放下她的物品后,阿城第一看守所的警察用车将她拉到阿城中医院进行检查,测试眼压达到60多(正常应该20左右),属于青光眼的症状,医院开了药,说是降压药。回到阿城第一看守所后,药物放在徐丽华所住间的组长那里,她都不知道是什么药,每天早、午、晚各吃一次,每次一片,吃了三天,症状不但没减轻,反而加重,阿城第一看守所的警察就开始给她打针,也不知道什么针,打了五到七天,双眼基本失明。这时阿城第一看守所将她送到阿城区中医院,姓程的和姓郝的两个警察和一名姓赵的在一看被关押人员24小时监护,在那里治疗4~5天,她的双眼彻底失明,完全不能自理。

直到现在,徐丽华老人必须有人护理,自己不能自理。她的家人帮助办理了取保候审后,立即带领她上哈尔滨242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医生告诉她,已经错过治疗的最佳时间,右眼需要摘除,左眼做手术,手术完有可能保持原样,还有可能比原来还不好。即使这样,她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对左眼进行了手术,右眼不摘除,手术完后,左右眼仍然失明,保持了原样。

回家后,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徐丽华精神处于极度恐惧之中,经常听到铁门、铁链子和铁锁的声音,出现幻觉,晚上整夜不能入睡,生活上也极其困难。

徐丽华是一个守法公民,受害人没做任何对国家、对他人、对社会伤害的事情,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财产,在社会和家庭中受害人都是一个好人。这些年受害人承受了精神、肉体和经济上的巨大摧残,她的这一切痛苦都是阿城区公安局、阿城区第二看守所和阿城区第一看守所无视国家法律,执法犯法造成的。

目前,徐丽华老人委派亲属帮助自己向阿城区公安局的胡振球局长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与此同时,也以快递的方式向阿城区司法局的王凤春局长和阿城区妇联的鲍红宇主席发出呼吁信,附带《国家赔偿申请书》,希望他们帮助自己监督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办事,帮助自己申冤,行使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权利。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