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清真相是成功营救同修的关键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一年我用大部份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了当地营救小组的工作。营救同修其实也是证实大法、全面落实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的综合性项目,对我来说,也是不容丝毫懈怠的一个扎扎实实的修炼过程。

我们所营救的同修名叫林兰(化名),女,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恶党以“维稳”之名绑架。当时,所在地的派出所恶警突然闯入家门,不由分说就把林兰抓走,同时非法搜查,抢劫了许多私人财物。在市看守所关押期间,邪恶之徒先后三次对林兰非法秘密开庭,因所谓证据不足,被迫推迟宣判;却又非法坚持進行所谓“继续调查”,实为继续施以残酷迫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营救小组正式成立,并组织同修开展了一系列的营救活动,林兰终于在二零一一年七月初堂堂正正返回家中。这是大法的威力,也是参与营救的同修整体配合、整体提高、整体升华的必然结果。

这里向师父汇报、并与各地同修交流:半年多的时间,我是如何和同修一起,坚持不懈的讲真相,做到在营救中修好自己,在修自己的过程中坚信“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自觉圆容好师父所要的,扎扎实实做好营救工作的切身体悟。

(一)只要是正法的需要,就无条件的配合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的一天,营救小组同修告诉我,有两位大法弟子与林兰的家属一起,到区法院讲真相要人。不料主管迫害的赵姓女法官表现的很凶,弄得家属真的不想再见这位不讲道理的“法官”了;赵姓法官还曾当场冲着两位同修呼喊:“你们是什么身份?我要叫警察啦!”两位同修见她咄咄逼人的架势,一时有点儿不知所措。听到这儿我随口应道:“这好办,你就问她:赵法官,什么身份重要吗?人都关了两年多了,这事儿是你经手办的,我们当然要问你;我们一没骂你,二没打你,你叫警察干什么?”同修见我说的有板有眼,马上就建议说:“大姐,你也参与進来吧,发挥发挥你的强项。”从此,我就成了营救小组的一员。我觉的,只要大法需要我,只要是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事,我都应该义无反顾的无条件的配合,这是每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神圣责任啊!

(二)大法给营救工作指明了方向

营救小组共有九名同修组成,集体学法等活动就选在离法院最近的一位同修的家里。这位同修的丈夫,虽然还没有走入大法,但对大法很支持,很认同,人也很正直、热情,为营救小组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大家对这个集中学法、交流营救事宜的“环境”都很满意。

回家后,我反复琢磨,自己很快就要“出征”了,可我又应当从何处着手呢?突然,我想起了不久前刚学过的一段师父讲法。师父说:“很多你们碰到的具体问题,都得你们自己去斟酌,都得你们自己去想办法解决。哪里出现了问题,哪里就是需要你们去讲清真相、去救度。不要碰到困难了就绕开走。”(《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

我觉的,师父的话好象是专门对我们营救小组说的,特别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哪里就是需要你们去讲清真相、去救度。”这句话,让我眼前一亮:对呀,营救同修这么大的事,只能依靠我们自己的理智和智慧,依靠大法的威力,真不该有依赖常人的想法啊。其实,营救林兰固然涉及到方方面面,但只要抓住眼前最关键的环节,就能扯开谜团,把“真相”讲到所有需要“救度”的地方,就会达成最好的效果。于是我想到了那个赵法官。我觉的不需要再“绕”了,就找她,她说案件的关节在哪儿,我们就去哪儿讲真相,能够切实加大对市、区法院所有当事人的讲真相力度,这不就是师父所要的吗?这样做营救的路就决不会走偏。

第二天一早,发完六点正念后,我立即乘公交车去找营救小组的同修交流,并且大家很快就达成了共识:坚决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走出我们营救小组自己纯正的路来。

(三)救人的大事,件件都要做到实处

很快,我们的营救工作全面展开了。我负责和林兰的家属一起每周两次到区法院讲真相要人。我们找赵法官,找刑事庭长,找主管副院长,不厌其烦的讲法轮大法教人做好人,讲“真善忍”对整个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讲大法弟子个个是真正守法的好公民、处处为他人着想,在非法迫害面前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例以暴还暴的事实,同时坚决要求他们依法无条件释放林兰,不要再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争取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美好的未来,等等。

每次讲的虽然不多,但随着次数的增加,他们好象也“习惯”了,显得“平静”了许多。我清晰的感觉到,我们所有每一次的“倾吐”,都使他们的态度无形中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尽管时有反复,但整体环境在逐渐宽松着。我清楚,这是同修集体配合的结果。

当我们面对面讲真相时,营救小组的成员集体以强大的正念加持着,更多的同修则分别在邻近的街头、甚而就在法院的门前默默的发着正念,所有这些,再加上每个小组成员亲笔写的一封封劝善信的紧密配合,从而有效解体着操控他们的黑手烂鬼和一切邪恶因素。

这里说明一下,我们坚持亲手写劝善信,是因为我们感到这样更能引起当事人的关注,与统一打印的信件相比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其间,我还经常到市中级法院讲真相,特别是每周星期四的“院长接待日”更是我最为关注的,不肯轻易错过。中级法院和我住的小区是大对角,坐公交要倒三次车。但我就是一个心眼儿想着营救同修,想着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就算是刮风下雪,也不觉得苦和累了。相反,我每次出发总是要多带一些真相资料、光盘什么的,好随机发送,以备不时之需。俗话说,瓜熟蒂落。就凭这么一来二去的反复的讲,连中院那个负责接待的公务员也叫我给“三退”了。当他明白了“天要变,谁也挡不住”、“天灭中共,退党保命”的道理后,就抱怨说:“我不入党,是他们硬叫我入的。”我提示他,那你就退出来吧,在这个地方你不便说话,只要心里想退,点个头就算。于是他笑着点点头,起了个化名请我帮忙退了,同去的同修还乘机送了他一本小册子,他也高高兴兴的接了过去。

在营救小组,我们本着“比学比修,做到是修”以及“无怨无悔、主动圆容”,努力做到遇事向内找,一心把该办的事办好办扎实。比如关于聘请正义律师一事,师父也曾针对这件事讲法。律师可以凭借法律武器,揭露邪恶,伸张正义,为大法弟子讨还公道;还可以依法会见当事人,交流正面信息,起到鼓励同修,加强正念,积极配合营救同修的重要作用。部份同修为此还在经济上做出了付出。

一次,在法院即将非法开庭的前夕,负责接待北京律师的同修因考虑不周而出了纰漏,让客人在车站空等了一段时间,造成了不该出现的负面影响。由此在组内一度出现了互相嘀咕、抱怨的情绪,使本来纯净的场变得不太正了。问题迅速引起了大家的警觉。于是我们坐在一起,认真学习了师父的新经文《再精進》。师父的每句话都深深触动了我们的心。大家认识到,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同修的一时疏忽,恰恰是给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本来是好事,只要本着“无私无我,先他后我”,人人静下心来向内找,就一定会使营救工作做得更好。这次集体学法,使我们明确了,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需要也必须在修炼中归正,在修炼中提高,这样才能保证把我们要做的事件件做到实处,真正圆满完成。

在此期间,我也认真查找了自己在营救中所有留有“遗憾”的事,比如和赵法官“相处”几个月,竟没有向她面对面直接提出“三退”的问题。(尽管曾以劝善信的形式加以弥补,也毕竟是由于我人心尚存而有漏呀!)可喜的是,通过这次集体学法,我们的这个场又重新纯正起来,营救的步伐又重新迈开了。

(四)师尊慈悲相助,大法屡现神威

二零一一年四月,营救林兰有了初步成效,法院有关人员透露了“准备释放”的信息。欣慰之余,我们不敢丝毫放松,依然按既定方案继续抓紧進行;直到七月初林兰堂堂正正回到家中,我们的营救工作才暂时告一段落。这是我地区营救成功的重要案例之一。

在总结回顾这段经历时,最让我激动不已的,就是每当营救中最关键的时刻,师尊对我总是有求必应,屡屡出现的神迹已在我的心中扎下了“信师信法”永不动摇的根基。

记得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法院非法开庭。我想到,法庭决不是邪恶逞凶、胡作非为的乐园,我必须進到里边,近距离发正念才能更有效的抑制、解体邪恶,再说这也是对被迫害同修的直接支持和鼓舞。但邪恶害怕真理,他们控制得很严,必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才可能進入。这时我就在心中求师父:师父,弟子被邪恶迫害,没有身份证,但我一定要進去,求师父帮忙,让警察不要阻止我,谢谢师父!果然,当我排队往里進时,警察好象根本就没看到我一样;在里面,只有一个法官问了问我的姓名,就再也没人管了。

此后不久,又是一个星期四,林兰的家属赶巧上班,我就自己去了中院,要找院长反映“超期关押两年多”的严重违法行为。当时正值“两会”期间,院方严格规定凭身份证登记换卡,依次接见。我再次求师父帮忙:师父,我一定要见到院长,让他尽快查办“超期关押”问题,营救同修闯出魔窟,谢谢师父!接着,我就找门卫负责人,说:“我大老远来了,一定要進去见领导,解决重要问题。”那人对我显得很“客气”,说要请示领导,不一会儿就告诉我“可以進去”,同时递给我一张卡片,就这样我很快见到了李姓院长。我问他:你就是院长吧?他说“是”。接着我以林兰亲戚身份反映:奥运时,林兰在家遭到绑架,在市第一看守所一关就是两年多,早就超过了法定最高时限;中间秘密开庭也不通知家属,这次开庭一方面承认“证据不足”,一方面又仍然非法关押,拒不放人,这不是执法犯法吗?这样关下去,把人关疯了谁负责?院长作答时,在秘密开庭方面他予以狡辩,但对超期关押问题,他答应下午给区法院打电话,让他们“抓紧办”(两天后我又专门打电话给李院长,向他核实了这一情况。)。一个月后,案情就开始有了转机。

以上两个“师父帮忙,一通百通”的事例,充份证明了大法的威力,真的是“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啊!我体悟到,我们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威德巨大。因此,大法弟子在反迫害中,包括在营救被迫害同修的过程中,一定要正念十足,始终保持压倒和清除一切邪恶烂鬼的气魄。在我和恶党体系中的那些“执法者”们反复打交道时,开始因执著于人的观念,也曾感到有些“底气”不足,但我明白那是虚幻的“怕”字在作怪,是忘记了自己在行神事;事实上恰好相反,“怕”的应当是他们,因为他们在总体上已经没有未来(当然,他们中的一些人也属于我们救度的对象,这是大法的慈悲)。正是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我逐步提高了认识,重点修去了“怕”字,庆幸没有辜负师父对弟子的殷切期望。总之,在我看来,有师在,有法在,“怕”的理由就永远不应当存在。

最近,我们营救小组的全体成员召开了一次切磋交流会。会上有同修即席赋诗《营救》,凝聚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几多艰辛慈悲雨,瓜熟蒂落望眼明。
同修奋起讲真相,营救小组法中行。
弟子蒙冤落虎口,阴霾三载唤春风。
内外互通神念起,整体升华建奇功。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感谢慈悲伟大的师尊!
谢谢大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