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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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尊严”是人生价值中十分重要的一部份,有人将其视为第二生命,尽管这只是常人的认识。然而对大法弟子来说,除了把“真、善、忍”的衡量标准看得重要之外,我们是否要重视自己的尊严?又该以怎样的心态看待修炼人的尊严呢?下面以几件事为例,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和看法。

例一:在中共劳教所里遭受迫害的时候,有一天我刚被从小号调到大房间,一女恶警進来了,全室的人都站起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随着站起来。可随即发现:十几位大法弟子齐刷刷的起立,竟然是“迎接”女恶警来找一个流氓犯闲聊,而且大家一直以立正的姿势站着。我问同修怎么回事,同修说这是警察对我们的规定,只要她们不让坐下,多长时间都得站着。听到这话,一种莫大的耻辱顿时袭上心头,我感觉这是对大法弟子尊严的极大侮辱,于是立即坐下来。这时女恶警责问我:你没看见她们都立正吗?我说:那是她们都错了。恶警命令我起立,我不肯。她便冲过来拽我,俩人厮打在一起。一看怎么都不行,她去找队长。队长让我说个不起立的理由。我说女恶警故意侮辱人。谁知恶警叫嚣说“我就侮辱你们!”一听这话,我更坚定了维护大法弟子尊严的决心。我说:从现在起我一次都不会对你们起立!队长把恶警训一顿,她哭着跑出办公室。

第二天,女恶警又派来俩同伙帮出气。俩恶警仍问我为什么不起立?我不回答她们就不走,而且一遍遍的逼问。我为大法弟子的尊严受到侮辱而痛心,于是直视着她们,一字一句的回答说:“因为不起立,所以不起立!听懂了吗?”俩人一句话没说灰溜溜的走了。也就在当天,队长给警察开会,规定以后谁都不准随便進我们的房间,变相认可了大法弟子不起立的要求。后来有什么事警察就在门口说,谁都不敢進我们的房间了,大法弟子都不起立了。而在关押刑事犯人的许多房间,照常都起立。

后来警察队长找我谈话,问我当时为什么非要坚持不起立?我说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好人不是好欺负的人,好人更是有尊严的。坏人欺负好人是有罪的,而坏人肆意侵害大法弟子的尊严,那不折阳寿吗?因此为你们着想,大法弟子不起立!队长笑了。

例二:去年的一天,附近一学生家长打听到我教课认真,于是打来电话,想让我给她念中学的儿子补习英语。可是原本两家离的很近,她却心疼孩子上下楼累的慌,不想让孩子来我家学,而让我去她家教,也就是想花钱雇我当“家教”。我不同意。她说多给钱,保证多给钱!我说不行,我不去。一听我态度坚决,她又说愿意出双倍的钱。我说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我就是不当家教,想学就到我家来吧。她小声嘟囔几句,意思说这年头有钱还愁没人使唤吗?随后不情愿的挂断了电话。

对这个问题我这样看的:在当今道德水准极其低下的社会意识中,去学生家里当家教,就好比为挣钱去给人家当佣人一样。从心理上来说,学生和家长居高临下,老师却好象寄人篱下,矮人三分的感觉。就算作为常人也是有尊严的,我也不会去,更何况我是大法弟子呢?我认为学生想学习好首先要有端正的态度,要主动到老师家里来,而不是花钱指使老师去学生家里教。用大法衡量,“家教”其实是违反正统道德的变异理念,是一种变异的社会现象。只是现代人都在这样变异的理念中生存,也就见怪不怪了,甚至以为这是正常的呢。个人认为,当人类的文化和道德理念回归正路上来的时候,是不应该再有“家教”现象存在的。

几天后得知那位家长花高价请了常人老师当家教。然而那个学生难伺候,对家教老师横竖挑剔,竟然很快将人辞退了。听说后我更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因为常人的处事标准都是为私的,他会为自己的利益随意挑剔花钱雇来的人。而大法弟子是有尊严的,怎能是他们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呢?后来那位家长领孩子来我家,这次啥说道都没了,就是态度诚恳的当学生。我才将其收下了。

通过这件事我悟到一个理:常人中有句话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好象说有钱就能随心所欲的指使别人为自己服务。尤其在当今变异社会里,一切向钱看,大人、孩子都相信钱是万能的。然而我们知道,钱对大法弟子就不是万能的,大法弟子不会被钱呼来唤去的。而且大法弟子在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那么好人理应受人尊敬的,好人更是有尊严的,大法弟子有维护尊严的权利。

例三:我一个常人朋友的丈夫暴病变成了植物人,亲友、同事都去看望,我也去了。在医院护理的时候,每天需要十几次的给病人倒便盆。我朋友的亲人和同事不少人主动给倒。而我只是帮忙做些其它的,一次不给倒。我从朋友的眼神里感受到她很希望我能倒一次,也算给她个面子。可我却没有那样做。后来朋友说能理解我了,说大法弟子都是品德高尚的好人,怎么能让好人给倒便盆呢?

在我看来,无论从个人修炼还是从正法修炼的角度,我们都不应该那样做。在过去,一个人只要开始修行了,就算半神了。人怎么能让神给倒便盆呢?那是对神的亵渎,人不知道这样做是在犯罪。何况我们是修大法的人,那人得有多大的罪呀。从另一角度讲,大法弟子是有尊严的,怎么能轻易损害自己作为大法中一员的形像呢?当然,如果是自己的家人有这种必需的时候,那是可以的。因为作为家庭中的一员,我们对家人还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毕竟我们生活在现实中,还得维护人的表面这层理,而这也只是我们对法在人类最低一层理的圆容而已。

例四,有同修常年当掏粪工。由于住行也在工作场所,以致常年浑身臭烘烘的。一上哪去,人没到跟前,臭气先到了。参加集体学法,同修们顾及面子不好意思捂鼻子。而同修本人却不觉得这份职业有什么不妥,理论依据是,师父曾说过“人类社会各行业都是应该存在的”[1],且常人老板用拖欠工资的手段来挽留,说明人家认为我们好。更何况大法弟子做好人,就得为别人着想呀。因此多少年下来,同修始终干这份活。

我个人认为好人不是这么当的,好人可不是有求必应的人,大法弟子不能当掏粪工。单从大法弟子的尊严来看,就是不应该的。尽管我们不会因为这个职业而歧视同修,可是常人却会这样,那怎么面对面给人家讲真相呢?如果从大法弟子的整体来说,更不应该干这个职业。我们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是要留给未来人作参照的。那么同修留给后人什么呢?留给后人怎么当好掏粪工、怎么在恶臭的环境里诵读大法书吗?这不是对佛、道、神乃至师父的亵渎吗?世上职业好多种,大法弟子虽不能人人都做高等职业,起码不至于因为职业而影响到世人对我们的表面印象。因此为大法弟子的尊严考虑,同修也要严肃对待这个问题呀。

对于大法弟子的尊严,许多同修缺乏足够的重视。原因是只顾一味的做好人,认为只要对方说我们好,自己做什么无所谓,却不考虑是否损害了作为大法弟子起码的尊严。事实上,这些同修在常人中付出很多却不被重视,讲真相的效果一般也不太理想。有的因为常人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就专门利用我们的善良,任意让我们干这干那,有意无意的侵害大法弟子的尊严,而同修却不以为然。比如有同修明明是爷爷奶奶辈的,却偏偏在子孙面前主动当起了小字辈。烧火、做饭、看孩子,一天到晚忙的脚不沾地。而到吃饭的时候,子孙们根本不管长辈吃没吃,只顾自己享用,吃完一推饭碗走人了。老同修只能沾点剩菜汤,然后还得洗碗筷。可同修不觉得有何不妥,跟人提起的时候还高兴,认为这样做好人才到位哪。听罢令人愁得慌:做好人做到子孙不拿当回事,做到丢弃作为长辈起码的尊严,那不是害子孙吗!

应该说大法弟子的尊严体现在许多方面。大方面体现在职业上,小方面体现在人的表面文明,体现在言谈举止、乃至衣着打扮上。假如我们不分场合大声说话,世人会尊重我们吗?愿听我们讲真相吗?相反文质彬彬呢?假如我们穿着邋里邋遢、窝窝囊囊的,世人会考虑我们的尊严吗?相反干净利落呢?这样看来,我们重视大法弟子的尊严,是不是尊重别人、是不是为别人着想的体现呢?更何况这里面包含着救度世人的成份,严格的说包含着慈悲众生的意义呢。

大法弟子既要当好人又要维护我们的尊严。好人是顺应宇宙特性“真、善、忍”的,那自然是品德高尚的人。作为一般常人还要讲究人格与尊严,更何况大善大忍的好人呢?常人敬重大法弟子,对他们本身来说就是好事,会给他们带来福份。相反由于我们人为的忽视大法弟子的尊严而导致常人不拿我们当回事,甚至歧视我们,那对他们能是好事吗?只是我们要分清一点:大法弟子的尊严不是常人的名誉和面子,而是大法威严在大法弟子身上自然体现的一方面。大法的威严不可侵犯,大法弟子的尊严不也重要吗?自觉维护大法弟子的尊严,也是证实与维护法的一方面。只要我们稍加注意维护大法弟子的尊严,常人反倒不会小瞧我们了。倘若我们自然做到被常人敬重而高看一眼,那才是大法慈悲与威严同在的最佳展现呢。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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