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综述(上)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目录

一、迫害的场所:潮州各地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二、潮州收容所:生存的最低标准
三、潮州市洗脑班的手段
四、二零零三年大抓捕:刑讯逼供,滥用刑法
五、中共害怕真相
六、中共毒害世人
七、严重迫害案例及被迫害学员名单
八、潮州市参与迫害的恶人录
九、呼唤正义良知

前言

潮之州,大海在其南。谈到潮州,我们就想到功夫茶、潮州菜,这个被称为海滨邹鲁的历史文化名城,承载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历史上的先贤明哲也给潮州留下了不少名胜古迹和故事传说,如湘子桥,鳄渡秋风。一九九六年法轮大法传到潮州,再次给潮州带来新的神话。有缘人得法修炼,炼功人数迅速增加,到一九九九年潮州市包括饶平县潮安县,炼功人数达二千多人。法轮功所到之处,去病健身、家和邻睦,一派祥和。

昔日西湖公园的小凤楼,是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炼功的地方。那里是一个茶楼,每天晚上很多客人吃饭喝茶,地上到处掉的是饭菜垃圾。法轮功学员每天自备扫把,把那里打扫的干干净净。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国大陆亿万法轮功学员的生活发生了变化。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独裁政治集团,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潮州市“六一零”及邪党人员积极执行迫害政策,潮州市收容所、洗脑班、各县区看守所、拘留所狼狈为奸,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使这个粤东历史文化名城饱受摧残和蹂躏。

迫害的场所:潮州各地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形势下,潮州各地的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充当了马前卒,它们四处绑架、入室抢劫、采用各种卑劣手段诱捕,残酷折磨、超期关押。

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随处绑架关押

饶平县法轮功学员余钢琼,女,二十五岁,未婚,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在县黄冈镇紫壁庄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门卫举报,遭到饶平县公安局“六一零”绑架及抄家,被非法拘禁在黄冈镇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潮州市枫溪区法轮功学员陈春兰(女),许丽华(女),因向人讲明法轮功真相,被潮州市枫溪区槐山岗保安队非法抓捕后送枫溪如意路派出所。

王上灵,江西省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六年黄历十二月初七,在潮州市饶平县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饶平县公安局“六一零”绑架,非法关禁在饶平县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下午十五时左右,潮州市枫溪区法轮功学员吴维国、吴镇标两人在该区白塔村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发觉。当晚十八时左右,枫溪区派出所恶警抄了他们的家,并将两人绑架到潮州市看守所。

张楚君,女,约四十五岁,饶平县人。二零一零年初有缘修炼大法,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四日,与李惠卿结伴在饶平县高堂镇西林村给村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随后被高堂镇派出所绑架,当晚即被转移至潮州市非法拘留,后被转移至广东省三水劳教所。

拘留所里的折磨

被迫害离世的林凯一九九九年在中山被绑架后被劫持回原籍饶平,开始被关在饶平拘留所,曾被饶平公安林俊明用两指对着肝部用力点穴位并毒打,之后肝部一直不舒服。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洪浩远二零零零年曾被关在潮州红山拘役所一个月,号里的犯人在恶警指使下轮流毒打他。

曾树刚因在潮州市西湖炼功,两次去北京上访,被刑拘期间,备受折磨,便血十多次,用去了几筒纸巾。

超期关押

饶平县法轮功学员林祥瑞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份被怀疑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盘,被饶平县公安局“六一零”非法抓捕拘留在广东省潮州市看守所,被长期超期拘留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份,超期关押将近一年。

潮安县女法轮功学员陈俊刁,二零零三年五月在家里被绑架后,在看守所被关押了十三个月,先后被关进潮安县看守所、潮州市的红山看守所。

卑劣手段

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潮州市公安局在林赛金家绑架了六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方正阳和其女儿方欢,还有三名外地同修,恶警非法抄走了一批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并将他们关进了南和路看守所。方正阳家被恶徒欺骗敲诈二万元,说交钱就可以放人,后来竟借口说市公安局不同意放人,明抢了两万元,还把他们都送劳教迫害。

大约二零零六年底,广东潮州市潮安县金石镇古楼村和另一个村各有两位学员被抓。据村民说:当地乡下当时发现到处都贴了法轮功真相资料,邪恶很恐慌,认为是重大政治问题。镇派出所不敢出面抓,散布谣言:这些学员欠了债。指使吸毒流氓上门骚扰,并绑架了这些学员。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潮州市法轮功学员许名雄因写“法轮大法好”送给世人,被潮州市湘桥区公安分局的庄豪华,陈创朝(音)绑架。恶警到许名雄家抄家,谎说是来收卫生费的,家人见是恶人,拒绝开门,恶警破门而入,连家里的现金都被抄。自二零零七年五月,许名雄被非法关押在潮州看守所半年多,恶警一直拒绝家人探视。

二、潮州收容所:生存的最低标准

潮州市收容所位于潮州市铁铺八角楼,这里非法关押过许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每个房间除了一张水泥床和一个厕所外,没有其他生活设施;每天三餐都是稀饭加咸菜,没有开水;就是这样的生活条件每天收费四十元。更甚的是,收容所大门设了一小卖部,家属来探望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亲人时,都必须在小卖部买一条八十元的香烟,留下“买路钱”,里面的领导必须看到手里有香烟才肯让其进去,随后他们又将香烟拿回小卖部换成现金。

法轮功学员徐卫华因二零零六年六月上访被关在北京五个多月后被送回潮州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也转到这里被非法关押,近半年的时间,年轻的他就是在每天三餐稀饭加咸菜中度过。

法轮功学员洪浩远在潮州市铁铺收容所时,受到狱警的残酷折磨,如用木棍殴打,冬天扒光衣服,用手铐锁在树上淋雨一个晚上到天亮,第二天继续干化工重体力劳动。

其他被非法关押的还有:林凯、曾树刚、林燕花、黄少兰、陈爱梅、戴妙婵、许春芳、郑楚楚、吴昭潮

潮州市洗脑班的手段

潮州市“六一零”洗脑班设在潮州大道尾巡警大队内五楼,这里美其名曰“法制教育学习班”,实际是专门设置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西斯洗脑班。

强行绑架

二零零一年二月下旬开始,潮州市公安人员陆续强入学员民宅,用手铐铐住学员并绑走,如有不从,几个公安就强行将学员抢走。有些学员知道后就没回家,公安则守候在必经之路,拦截后用手铐铐住学员并绑走。许名雄一家就是这样被入宅铐绑走的。

欺骗

洗脑班人员开始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装出一副伪善的笑脸,假装关心,从中套出一些消息,然后就骗,比如许建玲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他们先骗许建玲和其家属,说“六一零”已掌握了许建玲的一切线索,如果不坦白说出来就会被判刑,还对许建玲及家属许诺,只要配合,把情况交代后就可放回家。许建玲的家属为了争取表现还违心地给“六一零”送去锦旗。可是这些向邪恶妥协的人都万万没想到,“六一零”的打手们达到了它们升官发财的目的后,不但没有放人,而且将她们坦白的事作为“罪证”,结果许建玲被判刑七年,而其他人也分别被判了四年半等,最少的也被关在看守所一年多。

毒打

对于坚定修炼大法的学员,“六一零”看来软的不行,马上凶相毕露,强迫法轮功学员每晚都要看诬蔑大法的录相,经常到天亮,不许睡觉。伙食也从原来一天两餐干饭改为三餐都是极稀的粥,只给一点咸菜,但每月要强迫交三百元作伙食费。不准法轮功学员炼功、也不准学员之间说话,经常以各种借口打人,甚至无缘无故也以打学员来发泄,如深夜叫学员到下面操场跑步,如踩着什么线就要挨打,要学员读诽谤大法的报纸,不读就遭毒打。

这里有打手十多个,其中李卓伟(头目)、彭维明(科长)、许鹏(负责保卫)、林椎(恶警)、蓝某这几个人都想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其手段都是阴险毒辣的。

恶警林椎曾私下对人说:李卓伟转化了多少人,已升了几级工资,而自己还没提职、升工资,他要打法轮功学员来往上爬。自此之后,林椎每次值班就喝酒,特别和彭维明,还有姓蓝的那一个更是恶性相投,每次喝酒到深夜之后就装疯来毒打法轮功学员。有一次叫一个男学员到办公室,叫其喝酒,法轮功学员不喝,就被林椎拳打脚踢,不一会就被打得全身乌青,脸上一个鸡蛋大的包,鲜血染红了整个衬衫,后又用活动椅砸打学员头部及全身。这个学员跑出办公室,恶警穷追不舍,另一女学员上前劝恶警别打人,恶警林椎把这位女学员当场踢倒在地,令在场的陪班阿姨和阿伯都惊愕(每位法轮功学员都有当地居委雇一个人去监视,同住,叫陪班),他们说不是亲眼见到还不知警察这样狠毒。第二天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领导来了不但没有制止恶警,还把法轮功学员捆绑起来,强行灌食,用铁汤匙撬开嘴、有人捏鼻子,有人还打,十多人对付一人,手段极其野蛮。有良心的阿姨和阿伯都偷偷在流泪,他们说原先不知是来干什么,现在都明白是在迫害好人,领这些钱也是缺德钱,有的说准备去辞工。

流氓本性

一次,恶警林椎和彭维明又喝起酒来,到了深夜一~二点左右,他俩叫醒一个男法轮功学员到楼上女宿舍去,硬把男学员推进陈姨(大法女学员,六十多岁)房间,见陈姨和一陪班阿姨在睡,恶性大发的彭维明强行把男学员推到陈姨床上,幸得后来陪班阿姨和其他人员上楼去制止才停下来,事后好多陪班人员都找“六一零”头目反映只有此等下流人才做得出来的事。

由于洗脑班的工作人员和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极其邪恶的迫害,使得有良心的人都极其厌恶它们,强制洗脑不得人心,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底全部法轮功学员绝食抵制,要求无罪释放,陪班人员也不愿留在那里,要求早点结束这些迫害,潮州“六一零”洗脑班彻底崩溃解散,法轮功学员全部无罪释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大抓捕:刑讯逼供,滥用刑法

二零零三年五月,潮安县的一个家庭资料点被破坏,在恶警的刑讯逼供下,涉及到潮安县、饶平县、潮州市区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牵连。其中十名被邪党检察院、法院以刑法三百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批捕和判刑:陈俊貂,女,四十九岁,被非法判刑八年。杨丽香,女,四十七岁,被判七年。陈冬莲,女,被判五年。许瑞芬,女,四十八岁;佘俊清,女,四十六岁;林祥瑞,男,三十四岁;各判四年。谢祥卿,女,三十八岁;陈如珍,女,五十九岁;吴小宏,男,三十九岁;林继海,男,三十八岁;各判三年。林幼娥,女,被非法劳教,至少六人被迫流离失所。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宣传品合法。在现行法律中也没有一条认定法轮功为“邪教”。从构成犯罪的四要素来看: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像);C、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缺一不可,既然中国现行法律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也就根本不可能找到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客体。因此把法轮功诬陷为“邪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而利用处理“邪教”的《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来判定法轮功信仰者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从而进行非法抓捕、拘禁、关押、判刑的各级警察,均涉嫌犯罪。

五、中共害怕真相

中共邪党不但采用各种残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还处心积虑的阻碍法轮功真相的传播,继续蒙蔽和毒害世人。

据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士讲,二零零四年大年三十傍晚,广东省潮州市各派出所都接到了上级的电话通知,说正月初一可能有法轮功人员给各派出所打电话等方式拜年,叫所有工作人员都不听、不信、不传。可见他们是害怕谎言被揭穿,害怕人们听到法轮功真相。

二零零六年,据潮州电视台民生节目报导,在潮州市区及乡镇,由邮电部门主办,110中心监管的两百多个无线监控器已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据说,此监控器由潮州生产,叫“响马牌”,能把二百多米远的人说话的声音听清楚,并能把镜头拉近看清,如在眼前。这些“电子眼”分布在市区重点部门、重要路段、桥梁、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在潮州邮电大楼至各大街,大约五百米立一个。如:枫溪商业街立一个,到凯安娜建行旁又立一个,在邮电加油站还立一个。科技以人为本,可以给人造福、给人带来便利,但这些电子眼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保护潮州人民的安全,而是害怕真相传播,监控法轮功学员、阻止他们讲清真相、救度世人。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报道,大约四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贵兴(男)在外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恶党安装在外面的监控摄像头摄到,后被恶人绑架。据悉,至少有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是被摄像头摄到而遭绑架。

六、中共毒害世人

潮州市“六一零”不仅直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在教育系统发放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小册子,毒害世人,尤其是没有很强辨别能力的青少年学生。几年来,韩山师范学院协同邪党恶徒,积极迫害学院修炼法轮功的教职工和学生,多人被绑架、洗脑、遭受开除学籍、工职、非法劳教的迫害。韩山师范学院的校长更是在数千人的开学典礼上,声嘶力竭的诽谤法轮功。

韩山学院以一代文豪韩愈为豪,韩愈曾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潮州教育系统及韩山师院却公然践踏为师之道,恐吓学生远离“真、善、忍”,实在有辱为人师表的名号,也给学生的未来带来灾难。二零零七年韩山师范学院连续发生两起学生跳楼事件,韩山师院对此极力封锁消息,韩师的校长更是告诫知情学生不要声张此事,以免落得个自己管理不善、影响学院评优的处境。

二零零六年,潮州市一家长发现学校向他的孩子发放一本叫做《崇尚科学,远离×教》的小册子,里面全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直接攻击诬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内容,毒害学生。潮州市湘桥区云梯小学在二零零七年底放寒假《致家长一封信》中也有诽谤法轮功的内容。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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