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清原县刘金平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大法弟子刘金平,女,五十九岁。原是民族商场的职员。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刘金平受到来自单位、公安、派出所的多重骚扰、迫害,曾三次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刘金平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当晚就被北京的警察绑架。警察把她送到丰台体育场,那里已经有很多大法弟子,第二天,气温很高有四十度,警察把自来水龙头都关上不让学员们喝水,更没有吃的。三天后她被劫持回当地公安局关在车库里。第二天清原县公安局向家属敲诈一千元钱,还强迫签不进京的所谓“保证书”才放她回家。

由于去北京上访,单位主管部门(即商业局)派朱志和经理魏砚忠强迫刘金平交出工作,逼迫签“不炼功”的保证,按照上面下达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每天强迫她看诬蔑大法的造谣宣传。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刘金平在去外地的路上被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公安局勒索一千元钱才放人。

从此以后,单位派人专门监视刘金平,下班后和休息日单位经常有人打电话到家里,检查她在家与否?家里电话也被监听了。单位经理魏砚忠、汪春雷在单位传达诬蔑、造谣法轮功的假新闻。刘金平对经理魏砚忠说:我哪没做好你怎么批评我都行,但你不要诬蔑大法。魏听后更猖狂的诬蔑大法,不让刘金平上班,还说也就是你工作干的好,要不早就如何如何了。第二天魏还往家里打电话,告诉刘金平要把她“送进去”,当时刘金平就想应该进去的是你不是我。几年后魏砚忠因贪污被判刑。

后来单位又让刘金平回去上班,但每月只给二百元工资,几个月后才恢复原工资待遇。一天,因刘金平拒绝看魏砚忠让她看的电视节目,魏砚忠又让刘金平下岗。原来那天电视播放的是精神病人傅怡彬杀人,中共栽赃法轮功的电视。作为一个普通干部,中央电视台晚上要播放的内容,他怎么事先就知道呢?很显然那是中共邪党为诬陷法轮功而事先编造好的“新闻”。

二零零二年八月,县“610”在林业宾馆办洗脑班,魏砚忠、汪春雷来到刘金平家,要把刘金平送到洗脑班,刘金平不去,魏砚忠说:去了,回来让你上班,还给你发困难补助,单位还出两个退休的人陪着你。刘金平坚决不去,为了完成“任务”他们只好花五百元钱雇了一个不修炼的人去了。还派两名退休人员陪着。中共造假习以为常。

二零零三年五月下旬,刘金平被抚顺公安一处、清原公安局的警察绑架到县公安局四楼。他们把窗户打开后让刘金平从窗户跳下去,说:“我们不用动手了,你从这跳下去算你自杀。江泽民说了打死你们算白死。”

抚顺公安一处警察张涛进屋就给刘金平一个大嘴巴子,牙被打掉半个,嘴唇被打坏了。晚上六、七个喝得醉醺醺的警察,其中有关勇、刘平和等恶警把刘金平的双手背铐在椅子上,给刘金平灌酒,灌的刘金平头、脸上都是酒。后来把灯关了,用掰腿酷刑折磨刘金平:即由二个恶人按住一条腿,其余人把另一条腿往头上掰过头顶,还说:王有才的腿就是这样掰断的,两条腿轮流掰。可以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疼痛。还有的警察用拳头往刘金平的小肚子上砸。

第二天刘金平被非法关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半夜被劫持到抚顺公安一处,非法关在抚顺女子关爱学校一个半月。期间抚顺公安一处的警察非法提审她,有时整夜被铐在暖气片上。抚顺公安一处的警察让刘金平的女儿交四百元钱的伙食费,钱并没有给刘金平。后来刘金平的身体被迫害的出现严重病状,手脚发凉、呼吸困难。收容所的警察让刘金平的女儿接她回家。抚顺公安一处乘此之机勒索了她三千元钱。

二零零七年春天,刘金平正在家中,就被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景武、徐向春等恶警绑架并抄家,非法关进清原大沙沟看守所。因为家属经常找公安要人,四十五天后她才被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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