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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包红霞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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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报道)包红霞,女,四十八岁,内蒙古通辽市双泡子电厂职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包红霞曾经受多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包去长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七月二十日刚刚回到通辽市,就被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波等人发现。包红霞与另外与五名同修被非法劫持到通辽市拘留所,与普犯关在一起。拘留所的教导员拿着诽谤大法的报纸让包红霞他们读,被他们拒绝。六名同修被非法关押三天后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五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七点多钟,邵军带领十多名警察闯到包红霞家,包红霞拒不开门,邵军就把包的年近七十岁的老父亲叫来,让叫其女儿开门,包仍然不配合,僵持了大约一小时,老人的心脏病犯了,警察们见老人脸色都变了,只好让老人回家。邵军仍不死心,非让包开门不可,包只好给他们开门。十多名警察象土匪一样,进门便开始翻柜子,翻了半天一无所获便要将包的两个日记本搜走。此时发现日记本里夹着一个纸条,写着“法轮大法好”,恶警就以此为理由把包非法劫持到科区公安分局,在暖气管上铐了一宿。

第二天上午恶警包吉日木图(蒙族人)对包红霞进行非法审讯,包拒不配合。他就把包单独关在一个房间,继续逼供。包一整天没开口,他们就拿出几封信摔在桌子上,逼包承认是她写的。之后包吉日木图与一名警察将包劫持到河西看守所。刚一进门,他们就把包的高级皮夹克拉链剪掉,然后把包与一群普犯关在一起。          

在看守所,包红霞吃的是猪食料做的玉米面发糕和没有几个菜叶的菜汤加腌胡萝卜。一个星期只给一盆热水,被关押的人就用那唯一的一点热水擦擦身子。包的长发被人剪掉,还被恶警乌云强迫穿号服。恶警包乌云经常对包进行训斥刁难。包红霞被强制按手印、拍照,强行做笔录。包拒不配合他们。被非法关押十三天后,包红霞放回家。但包红霞当天并没有直接回到家,而是被恶警直接拉到科区公安局让包签字,并逼她交了三千元所谓的“保证金” (后被退回)才放她回家。

在包红霞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期间,包的父母给包存了伙食费(按规定可以花钱吃里面的小灶),恶警们既没有给包吃过一顿小灶,也没给包退回这几百元的伙食费。

回到单位上班后,单位要求她每天必须给电厂公安处打一次电话,企图用这种方式监控包的行踪。时间长达大约三个月之久。

之后的几年中,金街小区片警经常给包红霞的手机上发短信,每到所谓“敏感日”,片警矫健等警察就上门骚扰。特别是在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期间,片警更经常上门骚扰不断。

被非法关押期间,包红霞的父母为女儿担心,每天以泪洗面,患有心脏病的父亲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老人们的身心受到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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