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惧怕正义辩护 辽宁朝阳市法官咆哮驱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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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现在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对中共的法院都有一个共识:没有最黑的,只有更黑的;没有最无耻的,只有更无耻、更流氓的。

日前,辽宁朝阳市中级法院就上演了这样一起无耻闹剧:所谓法官公然要求辩护律师按照他的口径辩护,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提问。当律师坚持要依法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时,该法官立即大叫:“把他撵出去!”

这个所谓法官就是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曹学昌。所谓案子是法轮功学员王萍珍被非法判刑五年的上诉案。以下是案情经过。

朝阳市妇女王萍珍,只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被朝阳市公安分局胡晓川、田丰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四个多月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龙城区法院对王萍珍非法判刑五年。

据龙城区法院的人透露,在对王萍珍非法判决之前,龙城区法院正在开会,与会者接到大量有关要求释放王萍珍的真相电话,院长王学、主管副院长魏国霞分别说:“这案子我们管不了啦,这么多人说话,一定是大案要案。”于是将王萍珍案报给朝阳市“六一零”(专事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朝阳市“六一零”随后下口头指令:判王萍珍五年徒刑。

王萍珍上诉。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在王萍珍的律师追问下,龙城区法院将案卷转到朝阳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曹学昌给王萍珍的律师打电话说:“你马上把辩护词交上来,不开庭,我们领导说二十日之前结案。”律师说:“命令代替法律不合法,应该依法开庭。”曹学昌见自己说的话违法出漏,便约律师面谈。

二月二十四日,律师和曹学昌在朝阳市中法二楼小会议厅见面,谈话有书记员记录,谈了一个多小时,曹学昌当场同意开庭。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五十分,朝阳市中级法院在西大营子北山法庭开庭。王萍珍的家属和亲友约二十人参加了旁听。

面对正义律师,曹学昌一开庭便表现出极度的紧张和恐惧,说话语无伦次,一会儿说:“法轮功可以炼,要炼在家炼。”一会儿又说:“国家(中共)不让炼,炼也不行,信也不行。”随后又大耍流氓,要求律师按照他的意图辩护,他不允许说的,律师就不能讲,甚至向受害人提问都得他让怎么问才能怎么问。甚至嚣张的说:“在我这里不能讲信仰”。

律师说:“我要依法做无罪辩护。”刚说了两句话,曹学昌就象发疯一般叫喊:“他宣传法轮功!把他撵出去!”一群“法警”蜂拥而上,连推带搡,把正义律师赶出法庭,野蛮辱骂并且威胁要动手殴打,还强行抢走了律师的提包,并擅自打开翻找。

朝阳市中级法院最近干了不少坏事。辽宁朝阳县有四位善良农民被诬判案:

朝阳县六家子乡的施秀清、陆桂芬及朱国田、朱平父女,因为把法轮大法的真相告诉乡里乡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被朝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接着,朝阳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将四人非法判刑,陆桂芬被非法判刑八年、朱平五年、施秀清四年、朱国田三年。四人同时上诉。又是这个朝阳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二年月一月十八日草草走了过场,非法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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