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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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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云南楚雄州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安、公安、国保大队非法抄家绑架楚雄法轮功学员刘枝萍、邓丽华、白龙军,并非法拘留。

刘枝萍,女,今年四十岁,原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

二零零零年一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关押并劳教二年。

在云南省女子教所(大板桥)期间遭受体罚,打耳光,跑步,站军姿等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怀有五个月身孕的刘枝萍在劳教所被强行堕胎,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二零零四年,因拿真相资料给同事看,被劳教一年半,后又延期半年。从劳教所回来后,“六一零”要求单位开除刘枝萍的工职,就连失业救济金也不让领。二零零六年八月,楚雄设洗脑班,市“六一零”多次骚扰要求学习,被家人拒绝。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八点四十时左右,刘枝萍正在楚雄市米市街卖十字绣,突然她被七八个便衣围住,并摄像。这些人问她是不是炼法轮功,她说:我是炼法轮功,炼法轮功没错!僵持了一会,几个女便衣强行将她绑架。之后并非法抄家。现非法关在楚雄市禄丰县看守所。

邓丽华,女,今年五十六岁,楚雄州丝绸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因发放真相资料被劳教一年,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大板桥)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再次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这期间长期罚坐,因罚坐时身体移动多次被“包夹”毒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回家后,退休工资被克扣,只发三百元生活费。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八点四十时左右,几个便衣闯入邓丽华住处,非法抄家、绑架。之后给家人的拘留证连名字都没签。

白龙军,男,今年三十六岁,原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职工,后退职个体经营。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非法抓捕,在北京丰台区看守所关押三天后,转到楚雄市看守所拘留。自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三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半。由工作单位向家属勒索非法罚款四千元。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大平坝)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八点四十时左右,非法抄家、绑架,现非法关在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市公安局陈献磊、李果等人参与绑架。

现在家中只有妻子带着两个小孩,一个读学前班,一个刚满五个月,生意无法运作,整个家庭陷入困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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