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法院非法开庭 律师依法推翻罪名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省报道)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共法院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振秀,北京维权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王振秀女士曾多次被中共关押迫害,逃脱后,一直被迫流离在外。王振秀的弟弟王新博于二零零三年被淄博市邪恶政法委非法判刑十三年,在山东监狱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时才于二零零六年农历新年前夕送回家,于2月10日含冤去世。王振秀的丈夫法轮功学员王景奎曾被非法劳教迫害二次,多次遭到非法关押,于二零一零年被迫害致死。现在家里只剩下其子在家孤独过日。

王新博
王新博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王振秀在家中被张店区体育场派出所恶警绑架,被抢劫拉走的财物有一车之多。

九月十二日下午两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对王振秀进行公开审理,北京维权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她进行无罪辩护,王振秀亲朋好友以及十余名群众在庭内旁听。

在法警带着王振秀进入法庭法官宣布开庭时,律师提出要求解除王振秀的手铐,审判长同意。

庭审初期,公诉方列举王振秀的所谓“罪证”和“罪名”时理直气壮,审判长也带有倾向性地对其进行质疑,但律师将公诉方提出的“罪证”和“罪名”用法律常识将其一一击破,很快掌握了主动权。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没有想到律师辩护词的力度如此之大,不但让人信服,而且很难找到破绽,法官们不时互相窃窃私语对其观点进行交流。公诉方的脸色反而变得很难看,因为万万没有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只能将律师早已推翻的“罪名”重复讲述一遍。

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律师给在场的所有人上了深深的一堂课。王振秀也表示自己追求‘真善忍’的信仰无罪。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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