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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610洗脑班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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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黑龙江牡丹江市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先后在牡丹江桥北收容遣送站二楼、铁岭河镇警校、机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现在西十一条路的航空学院北侧的三楼等地多次办洗脑班,劫持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

洗脑班对外打着“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招牌,实际上是牡丹江市“610”机构所设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场所。

'近日,位于西十一条路航空学院北侧的三楼的洗脑班,整体四层楼房,仅两天的功夫已经全部拆完。'
近日,位于西十一条路航空学院北侧的三楼的洗脑班,整体四层楼房,仅两天的功夫已经全部拆完。

近日仅两天的功夫,位于西十一条路航空学院北侧的三楼的洗脑班,整体四层楼房已经全部拆完。其实洗脑班在哪里办班哪里倒霉,在牡丹江桥北收容遣送站二楼办班,收容遣送站被取缔,改名为“救助管理站”。在牡丹江铁岭河镇警校办班,警校被拆迁,现已是临江住宅小区。真是在哪办班哪倒霉!

洗脑班其实就是一个黑监狱,打着“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幌子,不经任何法律程序,操控绑架并酷刑折磨修炼法轮功的善良民众,使用的全是黑社会手段。近日农垦牡丹江管理局政法委和“610”邪党人员拿着黑名单,到海林农场扬言要绑架法轮功学员进洗脑班,而且每“转化”一个奖赏二万元。这是拿百姓的钱迫害百姓。

近半年来牡丹江洗脑班不断绑架法轮功学员,2013年9月25日,海林市新安镇东和村法轮功学员李学花在市场卖菜时,被新安派出所所长胡贵全、杜春海等4-5人伙同海林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及非法审讯。家属随后去要人,国保大队和“610”相互推诿,又迅速将李学花送往牡丹江洗脑班迫害。

海林市法轮功学员徐鹏云被绑架到牡丹江洗脑班迫害。

2013年9月11日,牡丹江市阳明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薛明霞,伙同二发电厂街道主任、退休办主任闯到电厂付凤梅家,将其再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了3天。

黑龙江省穆棱市马桥河镇新站村法轮功学员刘力兰(刘立兰),2013年8月15日早8点,在家中被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宋嘉宁、教导员孙荣波等恶徒绑架,说到镇政府谈话,结果将她直接劫持到牡丹江。她丈夫当天下午就去牡丹江政法委要人,恶徒抵赖说人不在他们那儿。后来刘力兰用手机号跟她丈夫通话时透露她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山区、类似于洗脑班的地方。

7月5日中午,宁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凤兰,67岁,在家中被宁安一派出所两民警带走后,社区人员说去“学习”几天。

黑龙江省宁安市石岩乡丰产村法轮功学员范宝和,七月四日下午被宁安、石岩两地的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经多方打听,才得知范宝和被送到牡丹江洗脑班。

洗脑班,其实就它是个怪物,是因为它似单位吧,又没编制;是机构吧,又无明确的对口主管;不是监狱吧,比监狱还折磨人,限制人;是学校吧,不搞学习,专门整人。它打着法制的旗号,专干非法的勾当。它抓人无需任何手续;关人无需审判,也没有时间限制;施酷刑没人管。

即使依据中共制定的法律,不论是公安局还是所谓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都没有权力超越法律这样长时间关押公民(依照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强行“留置”应不超过24小时,否则就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以上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牡丹江市政法委、“610”成员已触犯法律犯下“非法拘禁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已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然而,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以下是部份牡丹江地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人:原政法委书记田立军、副书记李长清两人相继罹患癌症死亡,继任的政法委书记潘影也患癌症。穆棱下城子政法委书记孟庆林,在2000年绑架法轮功学员时破口大骂,并扬言“不信能遭报”,结果四天后得脑血栓,成了植物人。海林政法委书记崔义文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终溺水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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