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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五年冤狱 戚凤敏再被非法判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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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黑龙江省现年四十五岁、曾遭五年冤狱的善良农妇戚凤敏,再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她的两个上学的孩子没有人抚养,处境艰难。只因为修炼法轮功,遵循“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无私无我的好人,向群众介绍法轮大法的美好,却遭此诬判,戚凤敏女士不服非法判决,提起上诉。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北京奥运前夕,戚凤敏女士在家中看书《转法轮》,被黑龙江省克山县东北街派出所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在克山县看守所,四个月后被转到齐齐哈尔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二月在看守所的接见室,克山县法院王玉民等人,对戚凤敏非法判刑五年。戚凤敏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九个月的酷刑、洗脑折磨后,被转到车间做奴工,长期超负荷做工,包装牙签、棉签、糊纸袋、包装盒等多种手工活,有时干到半夜或通宵。

二零一零年,戚凤敏的婆母因身心受害而去世,她的丈夫也因害怕邪党迫害,与她离婚,两个面临高考的孩子无人照看。她的小女儿,因母亲多次遭恶警迫害,被迫离家转学到异乡吉林省白城市。

二零一二年七月,戚凤敏出狱,女儿们终于和母亲团聚了。然而她们做梦都想不到,厄运并没有就此结束。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戚凤敏因赠送路边自行车修理人一盒二零一三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被此人诬告,被吉林省白城市光明派出所副所长吕继洲、教导员于鸿(红)利和警察郝艳辉绑架,当天劫持到派出所迫害。四月十五日戚凤敏被绑架到白城市通榆县看守所。

四月二十七日戚凤敏被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非法批捕。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张楠楠在六月十日之前已非法起诉戚凤敏,并将案卷移送到白城市洮北区法院。受理此案人员是张恩友,涉案其他人员还有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院长刘学军,副院长付强,副书记胡忠宝、楚贤武、陶丽娟等。

七月十八日,戚凤敏女士遭非法庭审,家属为亲人申冤,请北京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对戚凤敏的家属提供了法轮功不犯法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不违法的法律依据。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信仰自由是受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的,还提供了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本就没有法轮功,律师提出无条件立即释放戚凤敏,法庭无言以对 ,草草休庭,拒不放人。

七月二十日,通榆县看守所一警察给戚凤敏女儿打电话,说她母亲有病了,让其存钱给她的母亲做检查。女儿听到妈妈被迫害的有病了,痛哭着喊着:我们要妈妈,妈妈身体是健康的,怎么会有病呢?她两个女儿都是学生,没有收入,不能给她妈存钱,为了给母亲看病,只好找到亲属帮助。二十三日,戚凤敏的亲人去看守所,教导员孙刚不让家属见人,只让存钱,家人追到通榆县医院,孙刚、孟素贤、狱医阻止与家人见面,不许和家人说话,强行拽走 戚凤敏,家人不得而知戚凤敏的病情。

九月初,戚凤敏的家人去找法院要求放人,办案人张恩友拒绝接见,在电话里说,我们没研究完呢,回去等着吧。之后,家属又去找白城市洮北区610头目司马伟双,他说等到法院完事后再说,并且态度强硬,他们互相推诿拒不放人。
九月三十日,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白城市洮北区法院非法判戚凤敏五年。

凡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厄运已经到了你们的眼前。正是由于你们违法的“审判”使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你们为了眼前自身利益不受损失的“审判”已经使自己变成了罪犯,判决书上法官名会留下永远的犯罪证据和耻辱,也是未来审判你们的依据,要想摆脱最后清算,摆脱被中共卸磨杀驴的厄运,就赶快停止迫害,立即释放正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戚凤敏。将功赎罪,才是你们的当务之急!真心希望你们能在最后关头理智清醒,给自己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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