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换真相币 两位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十年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伊春市伊春区法院,近日以兑换“真相币”为由,对法轮功女学员刘艳华、吴文锦非法判重刑十年。

此案再次暴露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恶毒心态。刘艳华、吴文锦从今年五月被绑架,到十一月被非法判刑,经历了两次非法开庭。期间中共公检法人员对两位妇女的律师,极尽刁难,达到形式上让律师出庭,实际上不让律师辩护的局面,导致律师愤而退庭。最后,伊春区法院采纳检察院公诉人蔡永霄的建议,对两位善良妇女非法判重刑十年,就是因为她们兑换“真相币”。

“真相币”是法轮功学员采用的一种向民众讲真相的方法,在纸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等短语。因中共控制媒体,人们无法知道法轮功真相,所以“真相币”很受民众欢迎,有人还特意收藏。中共对此既恐惧,又无可奈何,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报复。

据刘艳华、吴文锦的亲友反映,对刘艳华、吴文锦的非法庭审,伊春区公检法不法人员,一直在违法行事,完全是无视法律的存在,连走法庭形式都走不下去,直接非法操作。以下是事件回顾:

绑架构陷 阻扰律师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下午一点多钟,刘艳华、吴文锦在伊春区泓江市场与人兑换真相币时,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伊春看守所。

七月十五日,伊春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将刘艳华、吴文锦的所谓 “案子”提交到法院。

刘艳华、吴文锦的家人从北京请来三位正义律师,为两人做无罪辩护。然而,被“610”操纵的公检法人员,违背法律程序,多次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后经家属和律师的强烈抗议下,才不得不允许律师见刘艳华和吴文锦。在律师与当事人交谈期间,看守所警察非法进行监视并拍摄。

非法一审 三次休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伊春区法院一审开庭,在开庭后,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过程中,审判长不询问公诉人的身份信息,律师当即指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

吴文锦和刘艳华是被戴着手铐脚镣进法庭的,律师赵永林指出,吴文锦、刘艳华不是罪犯,不应该戴刑具。审判长推辞说这是看守所给戴的,律师坚持说:这是在你们的法庭。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要警察去看守所取来的钥匙,打开吴文锦、刘艳华的刑具。

在开庭期间,律师多次指出法庭审判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并分别要求审判长、公诉人回避,但均被审判长无理驳回,要继续进行违规审判。律师指出:我们要求公诉人回避,你有权力驳回吗?谁应该有这个权力?审判长答说是检察长。审判长自知无理,不敢再坚持了,只好又宣布休庭。

当日下午两点开庭后,审判长领来了法院院长,院长宣读了一份文件,内容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审判长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审判长。随后公诉人宣读了检察长的一封信,内容也是说公诉人没有违法,继续由他来担任公诉人。只是合议庭换了一个审判员。法庭还要继续这种违规的审判。此时律师赵永林提出,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其中包括:

1、合议庭新更换的审判员,由于刚刚接手此案,对本案的内容情节不了解,应该给予足够的阅卷时间。

2、法庭应该在开庭前十天把起诉书送达到律师手上,但是律师赵永林直到开庭的当日,都未曾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3、吴文锦与刘艳华应该在开庭前三天收到本案的起诉书,但是直到开庭的前一天上午都未收到本案的起诉书。

审判长无语应对,只好再次宣布休庭,二十四日再开庭。

法院欲搞非法庭前会议

九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多,法庭外边戒备森严,拉着警戒线,好多辆警车停在法院门口,还给周围的人照相录像,有许多人想旁听庭审,被警察强行挡在外面。

三位正义律师按时到达伊春区法院庭长室,结果刑庭庭长李永胜马上对三位律师说:走!我们到看守所去开庭前会议,两位当事人也想参加。三位律师一听立刻坐下说:我们是来开庭的,不是来开庭前会议的。这时李永胜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人员已到齐。律师说:你们为什么要开这个庭前会议呢?这时法院人员说基于上次开庭有许多法律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解决了。律师说九月十日已经开庭了,现在没有开庭前会议的必要。律师还拿出了法律条文,告诉他们没有开庭前会议的法律依据。面对这个局面律师一直问今天是否不开庭,他们不做回答,他们一看律师不配合,就说:如果不去看守所,在这开也可以,把两个当事人拉来。律师坚决不同意。

庭长李永胜便说:如果不开庭前会议,你们对我们开庭的法律程序是没有什么质疑了吧?律师说:“暂时没有,开庭时随时有随时指出。我们就是要开庭。”这时办公室电话不时的在响,都是看守所那边催促他们和律师快点过去,但是律师决意不去开庭前会议。李永胜一看律师一再的坚持,最后法庭放弃了庭前会议这个决定。法院人让律师出个手续,那意思就是不开庭前会议就不应该再有对他们的开庭提出质疑。律师说:我们连一个字也不能签。如果今天不开庭我们就回去,下一次开庭你们再通知我们吧!李永胜问律师:你们看什么时候开庭比较合适呢?律师说我们十月上旬没有时间,要开的话 也得十月中下旬,而且要事先打电话,我们几位确定都有时间,你们再给我们发信件。这期间律师又争得了一个权利,就是随时可以见当事人。

中共法庭企图利用所谓的庭前会议这种方式逼迫律师与当事人内定些什么的阴谋失败。

再次开庭 法院耍尽流氓手段

十月二十二日当日,因为大雾飞机航班延误,当事人的一位律师不能及时到庭,所以律师们准备跟法院协商是否能延期一两天。三位律师上午一直打电话找李永胜庭长协商开庭一事,可是李永胜就是不接电话。上午十一点,两位律师去了法院,法院人说李永胜不在,之后又说李永胜在院长黄英玲办公室,但不让律师进去。

储玉坤律师因天气问题,航班延期,火车买不到当天的票,所以律师和家属准备下午再上法院协商延期开庭的事。

可是下午两点钟,伊春区法院在律师和家属不知道、没有到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刘艳华、吴文锦女士进行非法庭审。当律师得知后赶到法庭时,非法庭审已经过半。

非法开庭时,当事人刘艳华坚决不配合,说我们的律师不到场,我们不配合开庭,也不承认这种开庭。对公诉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公诉人蔡永霄说:你们的律师不来了。被刘艳华当时否定说:我不相信你说的话,我的律师一定会来。这时赵律师和江律师赶到法庭。

刘艳华问律师是什么原因现在才到,赵律师说因天气原因飞机不能降落,储律师刚下飞机,应该快到了。审判长说等三十分钟,不到就不管了。这时储律师到了。江律师首先问:你们是不是已经开庭了,审判长黄瑛玲说这个事不要再纠结了,让公诉人往下进行。

当公诉人蔡永霄用宪法300条指控刘艳华。刘艳华表示,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法规,希望公诉人把这个法律条款给背一下。蔡永霄大怒:我不能给你背,让你的律师给你背。审判长黄瑛玲让蔡永霄继续往下进行。

审判长黄瑛玲和所谓公诉人蔡永霄态度非常嚣张,不让当事人说话,不让律师说话。当庭律师指出他们是在违法操作时,黄瑛玲立即给予警告,律师无奈只好沉默。另一律师举手示意发言,公诉人蔡永霄故意装作看不见。刘艳华说:我的律师要发言,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蔡永霄说让不让他说话审判长说了算。

三位律师愤而退庭 公诉人蔡永霄建议判重刑

在这种邪恶的情形下,三位律师当即决定退庭。赵永林律师对公诉人说:你们自己玩吧,今天的一切你们都有录像,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记载,我要控告你,因为你们不能公平公正。三位律师离开后,随即到中院、市检察院信访科递交了控告书。

非法庭审又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三点多钟就休庭了。最后公诉人蔡永霄说:建议法庭给两位当事人以重判八年至十年。非法庭审就这样草草收场。

以上的事情在中国大陆,在中共的社会里正在时时刻刻的发生着,不知有多少好人被迫害,不知有多少无辜的人在遭受不幸,不知有多少家庭、亲人、朋友、同事、同学为此而承受着精神上的痛苦与物质上的损失。社会上每天在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例,我们每天要为了生存而在无奈的奔波着,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们需要思考一下,如何才能走上一条真正幸福长久的路呢?那就是从精神上抛弃中共的束缚,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心中常常诚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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