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川两地四次被绑架劳教 善良妇女遭迫害八年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善良的李芬玉走出江西省女子劳教所,结束了第四次劳教迫害,头发斑白、体重只剩八十多斤。

家住江西南昌县的四川人李芬玉因为信仰真、善、忍, 从九九年至今,在赣、川两地遭受了合计八年多的非法劳教迫害,期间一双儿女到处流浪,家中房屋成了残垣断壁,家庭经济极度拮据,李芬玉本人身心被摧残。她所经受的这八年多的迫害是中共恶魔残酷迫害法轮功善良修炼者的又一见证。

李芬玉
李芬玉

李芬玉,现年五十六岁,出生于四川省中江县仓山镇。一九八一年,她二十四岁时,经人介绍,嫁给江西南昌县“五星垦殖场”的一位农场职工。婚后夫妻恩爱,家庭美满。然而丈夫却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因严重的尿毒症不治身亡,留下一双年幼的儿女和几万元的债款。那时李芬玉因过份思念故去的丈夫和承受不住突来的打击,整个人精神恍惚,彻夜失眠,头发斑白了许多,原有的腰痛、贫血、肩周炎、多发性感冒和宫颈炎也愈加严重。她感觉自己的人生之路似乎走到了尽头。

一九九七年五月,李芬玉有幸接触到了法轮大法。她用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转法轮》,第一次去炼功点炼功,就打坐入定。定中,她仿佛回到了自己先天的世界,那里是那样的祥和、安宁和美好。当时她就产生了一念:我一定要修炼这个功法,而且要一修到底。从此,她从身体到精神都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脸上从新又有了笑容。

一、知恩图报 进京证实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李芬玉和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修炼者一样,踏上了进京上访,证实、维护大法的艰难之路。

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她准备只身一人进京上访,结果在南昌市火车站被两个公安便衣拦下,通知当地派出所,将她非法关押于南昌县莲塘看守所,她绝食抗议,四月三十日,将她释放回家。

五月六日,绝食后仍虚弱的她,与当地法轮功学员一起,冲破层层的拦阻,于五月九日顺利到达北京。当天她在天安门广场打坐证实大法时,遭到恶警们拳打脚踢的毒打,并将她关押于北京宣武区看守所。在那里,她又绝食抗议迫害,后被绑架回南昌县莲塘看守所继续关押。绝食九天后,于五月十七日将她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之前,南昌县五星垦殖场派出所的恶人无故将她从家中绑架进莲塘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李芬玉与当地其他学员一起,冲破阻力,再次去到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到“江西驻京办”,那里好心的工作人员帮她们买好了火车票,将她们遣送回江西。

二。江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铐“死人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李芬玉被绑架,关押于江西女子劳教所一年。在那邪恶猖狂的黑窝里,她被关押在一大队一楼四号中间六平米最黑暗狭窄的小屋里。房间里挤住着三个人,整日里见不到光线,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臭气熏人,甚至连气都喘不过来。

二零零一年三月左右,李芬玉藏在被套中用布抄写的法轮大法经文不小心被吸毒人员贺云发现,并上交给了一大队的恶警。邪恶大队长王俊征及恶警吕秀英将她铐在“死人床”上,她绝食三天三夜,屎尿都被逼拉在身上。

三。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两年,时时处于酷刑之中

李芬玉虽定居在江西南昌,但时刻惦记着娘家四川。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李芬玉返回四川,与娘家四川省中江县仓山镇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冲破阻力进京,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真善忍好”的大型横幅并高声呐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浩然正气震慑了邪恶!后被关押于北京平谷县看守所。随后又被送回江西南昌县看守所,在那里遭受了戴重镣酷刑二十多天(镣铐近二十斤重)。

二零零二年阴历正月,李芬玉回到四川娘家看望女儿。三月二十一日,仓山镇派出所的头目张小波带人伙同村支书王现清及妇联相关人员,毫无任何依据强行将正在地里干农活的李芬玉绑架到中江县看守所,随后被送入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

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是全国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恶名远扬、臭名昭著的魔窟。李芬玉在那里也经历了地狱般的酷刑折磨。刚进入楠木寺劳教所,李芬玉被分在入所队(五中队),被强制罚站“军姿”,整个人从脸到脚,要紧贴墙壁,纹丝不动,只要稍有动弹,吸毒劳教人员就用脚狠踢。

二零零二年十月间,劳教所对李芬玉实施强制“转化”“攻坚”。中队长张小芳、汪姓和古姓两个吸毒劳教人员等五六个人,从晚上七点轮番对李芬玉拳打脚踢至半夜十二点。后将李芬玉的两腿双盘打坐并用绳子捆紧,同时双手高平举一把大竹扫把,只要手臂稍微有点抖动,就会招来吸毒人员用粗竹棍狠命殴打。这种折磨从头天半夜十二点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四点,长达十六个小时,导致李芬玉双腿痛彻心肺,整个人承受到了极限。

恶警还逼迫李芬玉谩骂法轮功师父,不服从,就关禁闭、罚跪(一跪就是四、五个小时)。在强制“转化”“攻坚”的那段时间,每天被逼喝八大杯水,不喝就强灌;同时规定从早上六点至傍晚六点长达十二个小时的时间里不准上厕所大、小便,如忍禁不住拉在身上,则每拉一次罚款二十元。劳教所还剥夺了家属的“探视权”,李芬玉的母亲携带所需衣物前往劳教所,却既没见到李芬玉,也没能将衣物送进去。非法劳教期间法轮功学员家人所给的钱款大部份被罚款没收。

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这个邪恶的魔窟,只要法轮功学员坚定自己的信仰,不背叛大法、不背叛师父,就要受到无休止的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李芬玉就亲身见证了其他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

四。第二次被江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受酷刑和奴工三年

二零零五年七月份,李芬玉莫名被南昌县国保大队的公安人员绑架,被送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其间,经历了“关禁闭”、“走军训”、“剥夺小货购买权”和“剥夺家属探视权”等迫害。李芬玉在被逼从事“检测橡胶医用手套”的奴工劳动时,因劳动环境恶劣(使用有毒的“滑石粉”)、劳动时间过长(每天十多个小时),出现皮肤瘙痒、咳嗽不止和鼻孔流血,身体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左右,恶警将李芬玉列为强制“转化”的“攻坚”对象,将她单独隔离,调来劳教所最阴险、歹毒,外号叫“陈猫”的吸毒人员二十四小时监控她。一大队的恶警吕秀英、钟小岚、黎立新、张小翠、陈瑛,还有河北劳教所来此所谓交流经验的狡诈的队长马某,六个恶警轮番进行所谓的“谈心”洗脑迫害;还被逼观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录像。李芬玉在长达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每天被强制“谈话”至下半夜,接着凌晨五点就要打扫一层楼的卫生,几乎没有睡眠时间。恶警们还唆使、煽动她十六岁的女儿前来进行精神施压。种种高压手段及身体、精神上的重重折磨,使李芬玉精神恍惚,几近崩溃。

五。第三次被强制送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李芬玉因向世人赠送“神韵”晚会光盘,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两年,她第三次被强制送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年过半百的她再次经历了地狱般的痛苦折磨。

二零一二年五月,李芬玉因拒绝奴工劳动,被一大队副大队长吕秀英罚站,每天被罚站至半夜十二点。十五日晚上,吕秀英指使值班劳教人员彭明莉和何红梅强拖李芬玉罚站,两人以李芬玉年龄过大、身体欠佳,不忍强行拖拽而予以拒绝。吕秀英便魔性大发,咆哮着冲进监室,抓住李芬玉的头发往外硬拽,然后两手抓着李芬玉的双肩往墙上猛烈撞击。吕秀英返回办公室后,还与恶警金玉花一起得意的哈哈狂笑!

二零一二年八月,天气特别高温炎热,因上面要来劳教所检查,恶警中队长许燕萍令李芬玉外出打扫卫生,出工房门时,因没有高声叫喊“报告”,便被许燕萍罚站,并破口大骂半个小时。随后,许燕萍又抓着李芬玉的衣服领子强行拖往操场罚站暴晒,遭到李芬玉的拒绝和抵制。三十多岁,暴戾凶残的许燕萍便抓住年过半百、身小体弱的李芬玉的衣服领子往地上猛甩,只听“砰”的一声闷响,李芬玉的肩膀被重重地撞在花坛的水泥边沿上。许燕萍还狂吼着要将李芬玉戴铐,整个场面充斥着令人窒息的嚣张邪气。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李芬玉结束两年的非法劳教,走出了江西省戒毒所(五月份,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已搬迁至此)。她所经受的这八年多的迫害是中共恶魔残酷迫害法轮功善良修炼者的又一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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