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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至3月广东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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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新年伊始,中共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七日突然宣布将在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一月二十八日,广东省也高调宣布:广东今年或适时停止劳教。然而,仅从二零一三年第一季度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但并没有停止,并且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各地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判重刑的案例迅速增加,中共警察系统、“610”洗脑班、劳教所和监狱,仍继续充当迫害主力。

在广东,二零一三年三月二日传出:广东深圳法轮功学员张福英被洗脑班迫害致死。

以下是二零一三年一至三月份广东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简述:

一、一人被迫害致死 一人被迫害致残

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三月份,广东省传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一例、被迫害致死一例。

陈少清女士,广东湛江市小学教师,屡次被中共邪党恶徒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八年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恶警曾用石头夹住她的双脚,然后用手铐铐着长时间吊起来,使她的双脚肿胀,导致瘫痪。

张福英女士,深圳市福田区法轮功学员,六十六岁,东北人,退休职工,多次遭中共警察绑架,曾被非法劳教二年零两个月,被三次劫持到南山区西丽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再次被警察劫持到洗脑班,期间被迫害致严重病症,全身浮肿,回家不到两个月即含冤离世。

张福英
张福英

(张福英生前遭迫害详情请看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文章《深圳市张福英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公检法继续构陷罪名 七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三月份,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共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黄楚芝(珠海市)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伟(湖南湘潭人,二零一二年在广东佛山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周荣伦(女,八十岁)被非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梅州市卜伟泉五年、曾桓涛四年,黄银英、杨莉霞各两年。

另有两人被非法开庭:深圳市的钟迎春、王常宇夫妇;另有五人面临非法开庭或非法逮捕:李革(阳江市),梁丽和席俊草(外省人,在佛山被绑架),李爱群和冯崎峰(案件被蓬江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但警察拒不放人)。

从以下例子可看出法庭已完全沦为中共的迫害工具: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梅州市梅县新城行政区第一审判庭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卜伟泉、杨莉霞、黄银英、曾桓涛进行非法审判。

年约五十岁的卜伟泉先生,是梅州市鸿艺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妻子杨莉霞,是一位善良纯朴的客家妇女,两个女儿的好妈妈。黄银英女士,年近六十岁,是梅州市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由原梅州市建筑设计院转制而来)职工,修大法后,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单位上下敬重。曾桓涛先生,年约五十岁,梅州市南龙公司职工。

来自北京的律师依法为法轮功学员黄银英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指出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缺乏法律依据、法轮功是思想信仰而不是邪教、国家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律师还提到公安部所认定的邪教组织中不包括法轮功,黄银英等人告诉世人“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并没有错,更没违法犯罪!

律师从专业角度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谓证据漏洞百出。比如,姑且不论卜伟泉被收缴的电脑里面有无法轮功相关资料、存有相关资料是否违法,按规定,对电脑所做的所谓电子证据鉴定,应该由省级鉴定机构负责才有效,但本案提供的鉴定结论是由梅州本地做出的结论,不能作为证据提交。又如,本案提供的作为证据的照片并不是所谓案发现场的照片,而是公安部门事后胁持当事人到他们认为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的地方,由警方悬挂后摆拍的所谓指认现场照片,是无效证据。等等。

卜伟泉、曾桓涛、黄银英也为自己做了辩护。黄银英提到,自己过去身体很不好,通过修炼法轮功后身体一直都很好,就凭这一点,必须如实告诉世人自己的切身体会,没有任何别的目的。而原本身体好好的黄银英,据悉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不止一次出现昏迷现象。

面对辩护律师依法所做的有理有据的辩护,中共法院、检察院人员不知如何应对。所谓的“公诉人”杨美宏更是荒唐地将律师关于如何界定邪教的提问,反过来问律师。尽管如此,三月二十九日,梅州市梅县中共法院还是非法诬判卜伟泉五年、曾桓涛四年,黄银英、杨莉霞各两年。

三、劳教所、监狱依然实施酷刑虐待

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三月份,广东物业管理局处长王保成被同单位的管理局局长潘一鸣恶意诬告,被劫入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法轮功学员蔡淳鹏,早些时被非法劳教两年,也被关押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迫害。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张晓玲、钟艳红、蒋江红、刘静、赖凤英等人继续实施残酷迫害。

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琴(女,四十多岁,湖北省黄冈人,被深圳龙岗区法院非法判三年六个月),包括:不准家属接见,不准送衣服。家人不知道王琴在监狱里的身体情况,心急如焚。

广东四会监狱和广东阳江监狱继续对法轮功学员残酷折磨,阳江监狱警察还对向亲人揭露酷刑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打击报复。

广东梅州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场所设在十二监区,原副区长姚某已经是该区的教导员,现在负责的是刘某;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现在是沈黄福,监狱长是吴汉明。有一个揭阳的法轮功学员,经常喊“法轮大法好”,被当作精神病,隔离在集训监区。

四、骚扰、绑架、抄家、关押、虐待依然严重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广州市番禺区法轮功学员朱怡顺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沙湾看守所,家属去看守所几次,都没见着人,狱警说他们只管关人,其它什么都不知道。家人找派出所,警察说把人送看守所他们就不管了。家人找公安分局,分局又让找派出所,就这样互相推脱。家属只好请律师。一月十一日,律师去看守所,被告知,朱怡顺被送进医院治疗,律师赶去医院,见到朱怡顺,原本健康的人,只几天,就被迫害得高血压,心跳厉害,头昏眼花,看东西模糊。一月十三日,家人打电话给派出所头目陈官发,他一接电话就骂人。

广州法轮功学员林建平、张娟、邓芳郴被绑架,关押在番禺区看守所。张娟的律师第一次见张娟时,张娟说是有个叫阿伟的男子打她,后来,张娟的家人同律师去见张娟时,警察说张娟被国保的人带走,下落不明。邓芳郴抗议非法关押、绝食近一个月仍不放人。

汕头金平区法轮功学员吴友平被崎碌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妻子也被恶警非法拘禁。吴友平于二零零零年因交通事故被关进拘留所,接触到同监室的大法弟子而喜得法轮大法,却曾被中共非法判刑五年并在监狱中饱受酷刑折磨。

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广州一位法轮功学员在一个公交车站向世人赠送大法资料和光盘,被绑架至附近的派出所,她没报姓名,告诉警察不报姓名是为了警察好,为了不使警察成为历史的罪人,并一直给警察讲真相,最后,警察以“无名氏法轮功”为名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三年一至三月份,被中共警察无端绑架、抄家的广东法轮功学员还有:广州刘勇文、魏应新(七旬老人)、小惠(女,广源新村),深圳罗湖区张祥茂、龙岗区阿玲,肇庆市关永平,江门市鹤山任幼玲(六十五岁)、汕头市中心医院护士陈晓冰,茂名市信宜李俏住和田姓法轮功学员、电白县林头镇法轮功学员崔伟娥,大连女教师刘霞(在广州访友被绑架)、湖南郭志恒(在广东中山被绑架),从山东到广东珠海市看女儿的法轮功学员杨淑华等。此外,潮州市潮安县法轮功学员李廷河被非法抄家,被迫流离失所。

另外,“610”、派出所、街道人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骚扰仍然持续不断。

茂名市茂南区红旗街道办“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人员王玉梅不断骚扰从结束冤狱回家的法轮功学员李凤娣,王玉梅常打电话干扰她,要她到街道办“610”报到,干扰李凤娣的正常生活。

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郭秀群在生活区被恶人跟踪,郭秀群质问跟踪的恶人,恶人说这是他的工作,另外还有不明身份的人打电话冒充郭秀群的亲人干扰她。

三月二十九日,梅州市江南居委人员到榕树堂一巷防疫站宿舍二楼已故法轮功学员刘碧兰家里,看到客厅挂有法轮功师父的相片,几天后,江南派出所警察和610有关人员光天化日之下抢走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一台手提华硕电脑、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等东西,连死者的遗物也要抢走。

五、洗脑班继续关押、折磨法轮功学员

王洽,汕头市澄海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遭当地国保恶警绑架、抄家,其妻子和年仅六岁的女儿与到王洽家做客的两位法轮功学员也一并被绑架。参与的恶警有汕头市国保恶警李东明、澄海区国保恶警金颖、刘锡雄等十多人,恶警李东明叫嚣:“抓到一个法轮功,一定要把他搞得家破人亡。”

王洽于当天下午也被警察绑架至汕头洗脑班强制洗脑,并于三月八日被非法拘押至汕头市鮀浦看守所,恶警还说要重点看管。王洽被非法关押十多天来,家人去公安局要人,公安局相关人员没有给出任何所谓的“法律程序”及合理解释,连关押地址都不透露。

王洽的父亲王培明,因为修炼法轮功,已被迫害离世,他生前曾遭邪党书记威胁:“一定要搞死你!”王洽的母亲蔡悦婵也曾被非法判刑。王洽的祖父王惠敬则在遭受多次关押迫害后含冤离世。

金健君,深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在广州母亲家被绑架,后劫持到广州市潭岗洗脑班迫害至今。

广州市谭岗洗脑班设在广州庆槎路183号大院,在谭岗戒毒劳教所内,洗脑班房内的摄像头连到司法局,司法局在背后直接操控。

另外,广东省三水洗脑班(对外谎称“广东省“法制教育学校””)至今仍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三水洗脑班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不法人员采取高压、恐吓、下毒等手段“转化”法轮功学员。具体手段如:整天开诬蔑大法的电视,或找法轮功学员“谈话”恐吓,在精神上来折磨法轮功学员,还在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饭菜里放不明物质,令法轮功学员吃后,出现食欲减退、血压升高、头晕目眩、无精打采、身体严重消瘦、长期拉肚子等现象。

三水洗脑班还以重金利诱,对参与迫害者,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赏”十万元。从二零一二年四月初起,三水洗脑班警察开始不准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睡觉,强制“转化”,恶警和“帮教”二十四小时监控洗脑。

而在监狱、劳教所里一直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冤狱期满(有些甚至还未期满)后,就被直接劫持进三水洗脑班继续迫害,并不通知家属。

结语

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四月七日,中国大陆各地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案例九十例(去年同期非法判刑四十五例)。

中共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对中华民族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天怒人怨,如同鼎沸之时,在中共体制内,也早已是人人惶惶不可终日。天灭中共在即。希望还在无知作恶者,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不要等到成为中共殉葬品之时,悔之晚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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