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广东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概述(下)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接上文

八、药物迫害

陈颖琪女士,广东湛江市吴川一中青年教师,遭受过劳教,二零零三年又被绑架到湛江洗脑班进行迫害,被恶人打了破坏中枢神经的毒针,自此陈颖琪出现精神失常。吴川六一零副主任张兴竟然说:“谁叫她不听话?”

吴祝君,广东省惠东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在广州白云区女子监狱遭残酷迫害,曾被打毒针,被迫害得不会吃饭、不会讲话,精神失常,出狱后精神还是呆呆的,记不起在狱中被迫害的经历。

林燕梅,40多岁,电白县女法轮功学员,2005年1月被电白警察610第二次绑架并劳教三年,在三水劳教所三大队“攻坚组”受到各项非人迫害,恶警为了达到“转化”指标而对林燕梅施加各种酷刑,还在她饭里施放有害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其神志不清。

罗基,茂名法轮功学员,2001年3月23日被批劳教一年半,被强行送往广东省三水妇教所二大队迫害,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柳木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在广东惠州打工,被非法判三年半,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柳木兰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狱方声称她有“高血压”,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之后又在食物中掺杂未知药物,名曰“治病”。狱方还每天逼她吃药,对家属说她吃的是所谓“降血压”的药。此后,柳木兰变得精神恍惚,双眼无神,双耳听力下降,眼睛高度近视,视力模糊不清,头发蓬松凌乱,脸上皮肤褐黄而且粗糙,脸颊两边凹陷很深,非常消瘦,口齿迟钝,说话不多久,口角两边就泛出一些白沫。亲人看到柳木兰脚也肿了,人憔悴了许多,变得很消瘦,也没什么精神,说话时,她好象很难把握一样。

邱琼华,女,59岁,广东电白县沙琅镇人,被关到洗脑班里迫害,被人强行打过不知名的针,后造成生活不能自理。

李美,女,48岁,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中坡村人,2001年7月份被绑架到茂名洗脑班,受尽折磨,后被强行注射破坏神经药物,造成神志不清。2003年农历七月初五放出来后生活不能自理,于2004年6月24日去世。

黄伟,茂名市化州国营和平农场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开始受到一系列迫害,2009年4月6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黄伟再次被绑架到三水劳教所迫害,他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特别是在黄伟被迫害期满将回的一个月内,恶警在他的饭中下毒,每餐吃饭后他都十分难受,身体逐日消瘦。在被释放回的前十天左右,黄伟被恶警郭忠强行打了一支不明药物的针。此后,他精神时有失常,头脑昏乱,记忆大减,呼吸,走路艰难。2011年4月17日黄伟回到家时身体十分虚弱,精神失常等等,身体一天比一天差,2011年4月29日凌晨被毒害离世。

据了解,广州槎头劳教所滥用精神药物进行迫害,与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部针灸科主任教授合伙迫害法轮功学员,将摧毁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给法轮功学员吃,强按住打针。劳教所灌食的奶粉、食物中经常加摧毁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功能的各种药物,对大脑、内脏造成很大的伤害,邓怡绝食一年多,最后只剩下几十斤的皮包骨,记忆力部份失忆、神情木呆、言语表达能力有困难,双腿无力站立、行走困难、要两个人架着走。在劳教所,各种药物,尤其是摧毁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功能的药物已经成了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器。

中共的药物迫害真是灭绝人性,而且迫害面极广。很多被关押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被放出来后,长期伴随有身体虚弱,头昏眼花、牙齿松动甚至脱落、记忆力衰退等症状,但由于多数人缺乏医药知识,很少人会想到曾被中共恶人偷偷下毒过,或被注射过有害的药物,所以,中共药物迫害的事实真相还远没有被揭露出来。

九、综合使用多种酷刑的个例

1、深圳中学教师刘喜峰所遭受的酷刑

刘喜峰,男,原深圳南头中学教师,其妻王晓东在南山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其独生子刘响被送孤儿院,其本人多次遭受绑架关押,其中一次被非法判刑十年,期间遭受种种酷刑,被迫害致残。以下是刘喜峰在明慧网自诉所遭受的酷刑折磨:

一、刑讯逼供

2002年4月10日晚9时左右,(位于罗湖区东晓路的)东晓路招待所704室。这是我被绑架以来最大规模的突击审讯。恶警强迫我说出大法资料的来源及其他功友的情况,我拒绝回答。恶警王某上前左右开弓打了我一阵耳光,然后用透明的不干胶胶带从我头顶一圈一圈往下绕,只留下一个鼻孔透气,逼我回答问题,我拒绝。他就快速地揭开不干胶带,又一圈一圈拉开,胶带粘住头发、眉毛、胡须,连根拔下,极其痛苦。就这样反复缠绕、拉开,再缠再拉开,迫害持续约十五分钟。

负责操纵审讯的处长杨X挥挥手,示意停止。恶警肖世忠(科长)叫来四名保安员,他们是受雇的深圳市龙岗区保安公司保安员唐建峰、晏辉、周怀成、肖磊。肖世忠说,请你们给他“锻炼”一下身体。于是,当时在场的广东省安全厅某领导及处长等人“回避”到隔壁房,只留下科长刘某及肖世忠负责审讯,关掉录像机、强光灯,开始对我“锻炼”身体。四名保安员用手铐将我反背铐在椅背上,将木椅子倾斜成与地面45度角,一个人双手抱我的头用力往下压,一人按住双肩及上身,另外两人各拉住一只大腿,用力向两侧牵拉,力图使双腿成180度直线,每次牵拉两分钟,突然一齐放开,停一分钟,再拉,反复进行三次,不到十分钟,我就被折磨得呕吐,全身痉挛,半昏迷状态,被保安抬着扔到702室床上。

刚一苏醒过来,恶警王X又连踢带打扯着头发把我拖回704室继续审问,我仍拒绝回答。恶警王X对我又是一顿拳脚相加,然后拿起强光灯烫脸。强光灯温度极高,烫在脸上有吱吱的声响,立即闻到皮肉烧焦的味道。恶警王X就这样从我的鼻子处开始烫,然后移向眼眶、脸颊,几分钟,人就被烫得面目全非。这时恶警王某退下,处长杨某过来,用拳头击打我的头部若干下,命令我张开嘴,要把点着的烟头扔进去。我拒绝张嘴,他就用手使劲挤压我的双颚,到底没捏开。整个刑讯逼供持续约一个多小时,直到我再度呕吐、全身抽搐、昏迷。整个面部90%被烫伤,他们不送我去医院处理,而是在楼下小店买了一点药膏,让保安员胡乱在我脸上涂抹一下,至今面部仍留有疤痕。

二、肉体摧残,野蛮洗脑

深圳市国安局的洗脑方式很简单,放一摞子录像光盘,随便抽出一张,每天反复播放十几、二十几个小时,都是诬蔑诋毁法轮功的内容。房中间是一把木椅子,椅子上固定着两副手铐,把人双手倒铐在椅子上,放大电视机音量,这就算做思想工作了。一开始还装模作样地写个作息时间表贴在墙上,后来保安员随心所欲,取消了作息表上的“息”,只留下“作”了。每天从早上开始,到晚上十点,再过几天,时间延长到次日半夜一、两点,再到最后,通宵达旦,所谓的“学习、帮教”,实际上是简单的肉体折磨。有时恶警科长肖世忠半夜三更回来,看我休息了,大骂,命令保安员把我拖到704室,往椅子上一铐,就是整整一夜。

看录像时暴徒一发现我背经文或打瞌睡,就打耳光、打嘴、揪耳朵或挠痒痒,用不干胶纸把眼皮粘在额头上,用胶纸把嘴封住张不开。有一次保安员周怀成打得我口鼻流血,肖恶警想了一个“仁慈”的办法,把矿泉水瓶子装满水,专门打嘴,既疼痛,又不会流血。恶警王伟也有办法,叫“五花大绑”,即用手铐上背铐,两脚用毛巾拴在椅子角上,上身用浴巾绑在椅背上,人动不了,连人带椅子抬着往电视机最近处一放,把电视机音量放到最大,震耳欲聋,恶警和保安坐在走廊里,一天下来,两耳轰鸣,人说话根本听不见,头痛欲裂,以至晚上根本无法睡觉。

今年“5.13”法轮大法日前后,深圳国安在罗湖口岸非法抓来几个过境的香港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这里洗脑,就是用这些方法连续几天进行迫害的。

2002年4月27日半夜一点多钟,肖、王两恶警从外面回来,怒气冲天,命令保安员把我带到704室看录像。这次王恶警把保安员赶出去,亲自给我上手铐,把左手和左脚铐在一起,右手和右脚铐在一起,固定在椅子腿上,上身与地面平行,头还要立起来看电视,这种姿势很难受,人最多能坚持十分钟,头就抬不起来了,自然就会低下。王恶警同时点燃五支香烟用手举着放在离我鼻子处2-3厘米处,头稍一垂下就会烧到脸,烟熏火燎地使我呼吸困难,五支香烟燃完,再点五支,持续迫害一个多小时,直至我呕吐、浑身痉挛,这才放开。早上八点,又命令保安员用同样方式给我上铐,有所不同的是这回不用烟熏了,而是用毛巾勒住脖子,毛巾的另一端拴在椅背上,这样头一垂下就会勒得窒息上不来气,邪恶保安周怀成更坏,把毛巾系在我衣领上,扣紧纽扣。这一上午我有两次几乎窒息而死,到十一点,肖、王二人怕出人命,才命令保安放开我,但那时我已经接近休克,腰也直不起来,无法站立行走,邪恶王伟过来“帮”我直腰,一手按着我脊柱,一手扳头,每按一下都疼得我直叫,大汗淋漓,他们则邪恶地大笑。

三、殴打、侮辱和吊铐

恶警肖、王二人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画像复印几十份,在上面乱涂乱画,写满污言秽语,在我住的房间里到处张贴。我一扯掉,就会招来一顿毒打,再扯,就把我铐在椅子上整夜不让睡觉。

4月6日晚八时左右,邪恶保安唐建峰把我双手铐在椅子上,把涂抹的画像[注:恶警的行为极其恶毒,略],唐大怒,打了几个耳光,然后把画像烧成灰,放在杯子里用水冲调,逼我喝下,我不从就硬灌。晚十一时,王恶警从外面回来,唐向王汇报,王来了兴致,涂抹了一张画像[注:恶警的行为极其恶毒,略],王大怒,命令保安把我吊铐在窗子的防盗网上,正好脚尖着地,另一只手铐在沙发上,来回拉动木沙发,人都有撕裂的感觉,这种姿势极痛苦,站不起,蹲不下,这样持续迫害40分钟,直至我呕吐、浑身抖动,近乎昏迷,肖才出面停止吊铐,改由铐木椅坐一夜。

4月8日上午八点半,肖恶警把一张画像写满脏话贴在墙上,我上去一把撕掉,肖大怒,飞起一脚重重地踢在我右侧肋下,当时后退几步,跌倒在沙发上,半天上不来气。12日到武警医院拍片,诊断为内部软组织损伤,带我诊疗的女警张科长把诊断结果告诉肖,肖大骂:“××没骨折,你还装得那么痛,我们领导说把你拉下再打一顿!”伤势一个多月才痊愈。

四、多种迫害方式

保安员唐建峰,凶狠、恶毒,小学时就曾把继父打吐血,初中时把英语老师打伤。肖看好了唐的这一点,就拉拢他,“在整治法轮功上出点力,我可以让我们国安局领导出面把你爱人调入深圳,我们处刘科长的爱人是某医院的领导,你爱人是护士,可以调进那医院。”保安员晏辉想从保安公司调到派出所当保安,肖一口答应。于是这两个流氓保安便死心塌地的充当打手,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 灌药、灌酒

我绝食期间,肖恶警说法轮功不喝酒,为了破我的“功” ,公款买了一箱长城干红葡萄酒,灌了一次,他们觉得给我灌这么好的酒可惜了,就留着他们自己喝,于是买来北京二锅头烈性白酒给我灌。从4月1日到10日,就在东晓招待所702室,每天中午和晚上给我灌食时,都要灌入一定数量的白酒。绝食期间胃部萎缩,酒精刺激胃部疼痛难忍,经常发生胃部痉挛、呕吐,肖说:“我们从人道主义出发要给他治胃病,听说法轮功不吃药,给他灌药,也能破了他的‘功’,于是买了一堆胃药,让保安员给我灌药。保安员随心所欲,有时灌两三片,有时灌十片八片,想起来一天灌几次,就这样搞坏了我的胃。

肖恶警经常带着这些保安去大酒楼吃喝,因为那个期间我绝食,他们就把我一起带上,铐在椅子上看他们吃,吃完饭,把他们杯子里剩下的白酒、啤酒、红酒搀在一起,不管多少,都捏着我的鼻子、拧着耳朵,给我灌下去,并无耻地说:“法轮功不浪费。”

(二)以体育锻练为名实施人身迫害

深圳市国安局的恶徒们发明了很多种迫害人的方法,下面仅举几例:

“拉韧带”——就是前文刑讯逼供时描述的牵拉大腿,在我绝食期间有几天是每两小时一次,一次十分钟,每次我都被折磨得近乎昏迷。

“站立起坐”——把我的双手背铐,手铐上紧,两个保安一齐猛踢我的腿弯处,跌坐在地上。然后一人拎一只耳朵猛然提起站立,如此反复,每次十分钟,每天两次,耳朵被揪得红肿,火辣辣的痛,有掉下来的感觉。

以上两种方法是在东晓招待所的“常规体育锻练”,写在贴在墙上的作息表上,到时间了,恶警王伟就过来,督促保安员给我“锻练身体”。

(三) 窒息实验——“增加肺活量”

由于长期折磨,我的身体很虚弱,邪恶说我有气无力,要“增加肺活量”。保安员唐提议作窒息实验,说两分钟之内保证憋不死我,

他们把我背铐在椅子上,椅背倾斜搭在床上,与地面成30度角,恶警王跪在床上,把我的头夹在他的两腿间,唐用毛巾用力堵住我的口、鼻,其余三名保安晏辉、肖磊、周怀成按住我的肩、腿,每次窒息两分钟,中间休息一分钟,如此反复,使我昏迷,最后王怕出人命,才命令停止。

(四)坐小板凳

恶警肖世忠吹嘘说:“我是安全局的老特务,整人的方法最多。12年前,我抓住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台湾特务,我让她坐了六天六夜小板凳,最后她也服输了。今天轮到你,看看法轮功能不能顶六天六夜不睡觉!”

4月28日凌晨三点半,他们开始对我进行这种折磨,一坐就是十八九个小时不许动,不许睡觉,直至我体力不支倒地,我再次绝食抗议,才停止这种迫害。

五、迫害延伸到七旬老人

深圳国安一方面对我进行肉体摧残,同时又把迫害的黑手伸向我七十三岁的老母亲。他们给我定了最后期限,如果到“五一”劳动节我不交代问题,他们就去东北把我母亲接来,每天跪在我面前,逼迫我放弃法轮功修炼。

4月29日,深圳市国家安全局派科长刘某等二人飞往东北,到我家乡作恶。刘某无耻地欺骗我母亲,说我爱人也因修炼法轮功入狱了,我9岁的儿子失踪,下落不明,使我母亲伤心欲绝。其实,我爱人一直和孩子在一起被迫流离在外。因母亲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不能来深圳,邪恶之徒又搞什么录像,逼迫一个大字不识的老母亲批法轮功,好回来交差。自此以后,可怜的老母亲,因思念担忧心爱的孙子失踪而大病,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这是深圳市国安局对无辜善良老人犯下的又一罪行。

六、经济上威胁、精神上恐吓

由于邪恶迫害,我几次在深圳武警医院住院。恶警肖威胁我说:“你已经欠了几万元住院费了,武警医院准备起诉你,你能交代问题,配合我们工作,这笔钱就由安全局替你还,否则,你没钱,就去查封你母亲的房子抵债,你就忍心你的母亲流落街头!”

那么这笔钱是怎么回事呢,据我所知,这笔医药费用是以“程小兵”的化名开户的,一些工作人员包括保安员给自己开的药都记在这个名下,甚至他们准备给我鼻饲白酒而买了一瓶“五粮液”记进了医药费中,这是恶警肖后来自己讲的。当然给我鼻饲白酒不会用“五粮液”了,而是几元钱一瓶的北京二锅头。

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花费了老百姓的大量民脂民膏。他们为了收买保安员对我实施高压迫害,从4月1日到10日几乎每天去大酒店吃喝,有时一天两顿,每顿几百元,保安员抽的都是高档香烟,他们在吉发酒店和小卖部都有签单权。恶警肖有一次对我说:“花的钱太多了,局里(安全局)领导不给报销了,最后拿到局长办公会上讨论,才用办案费的名义报帐,以后这笔开支要你的家属出。”

5月7日晚,恶警肖跟我谈话,用死亡来对我进行精神恐吓。他说:“由于你的案子,全局警察忙了一个多月,办案费花了几十万,案子毫无进展,你使我的领导,我领导的领导,我们的上级领导机关,都骑虎难下,即使我放过你,他们也不会饶了你,你等死吧!希望你能捐出遗体和角膜,我这是代表局领导和你谈话。”象这样的精神恐吓层出不穷。

2、胡锦涛同班同学张孟业所遭受的酷刑

张孟业,广东电力学校高级讲师,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1959级水利工程系河川枢纽电力专业)。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四日至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张孟业被劫持至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以下为张孟业于二零零四年十月五日写给广州市检察院的《举报书》中关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的部份:

二零零零年元月十四日,我被劫持至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非法强制我劳教至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长达二年零三十七天,我的身心因此受到很大摧残。

(1)精神摧残。劳教所对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强迫看“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亲”等对法轮功进行栽赃的录相电视,以及其它诬蔑、攻击法轮功的文字材料;有一段时间还多次用“不转化就永远出不了劳教所”来威胁恐吓我,企图从精神、思想方面瓦解我,压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同时,限制活动区域,指派专人对我进行二十四小时的夹控监视。

(2)大概在二零零零年的十月下旬(确切日期记不准了)我被转关押到二大队,该队的第一把手李国民(男、教导员),多次谈话要求我“转化”(即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但是,我都始终坚定的信仰法轮功。他不阴不阳的威胁说“那你就准备接受麻烦的挑战吧”。接着,李国民亲自出马,在不同的场合或暗示、或公开挑唆普通的劳教人员为难我。而且,又把态度比较平和的正、副组长换成态度粗暴、凶恶、心狠手辣的人,来刁难、打击我,甚至当众动手动脚侮辱我。李国民企图通过这些小动作使我屈服,其无聊、无赖由此可见一斑,对“教导”二字真是莫大的讽刺。

(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半夜两点,我在床上打坐炼静功,不影响任何人。被值班的“三大员”发现后,立即遭到痛打,接着就给扣在铁门上蹲至天亮。当天上午9时许,我正在工场干活,李国民冷不防从背后紧紧揪住我的衣领,揪得我呼吸困难,衣领扣给揪脱了。一瞬间我被他弄得仰面朝天,从座凳上给狠狠的摔在地上。当时,我连气还没有缓过来,更由不得分辨是怎么回事,就屁股贴地面朝天被他拖出工场。在粗糙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拖了至少三、四十米远。李国民边拖边吼,还有人(是谁不很清楚)打我的头。

在办公室里问话不到十分钟,又被拉出去铐在大树上。双手刚好被铐在树干上,既站不好又蹲不下,浑身吃紧,累得难受,双手很快就肿了起来。负责监管我的“三大员”都看不下去,生起同情之心,叫人来放松一点。可是,来的恶警(据说姓张,男,四十岁左右)却把手铐铐得更紧,紧得不能更紧了,锯齿深扎,犹如利刀割体,揪心揪肺的痛!我咬牙忍痛,虽时值寒冬,仍然浑身冒汗,几乎昏了过去。“三大员”(非法轮功学员)赶忙往我口里放水果糖,并用温开水喂我,以缓减我的痛苦。

足足被铐了三天三夜(晚上铐在铁门上),我没有屈服,并指出这是肆意违反宪法,粗暴践踏人权。他们无话可说,却用加期三个月劳教来摧残我的身心。痛打我、阻止我炼功的“三大员”却得到了减期两个星期劳教的奖励(时间记得不一定准确)。这是何法制?有无人道?

张孟业曾被铐在这颗大树上数日,许多学员都被铐过
张孟业曾被铐在这颗大树上数日,许多学员都被铐过

(4)此后,劳教所不法人员进一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除去劳动、吃饭、洗澡(只能最后一个洗)和上厕所外,其余时间都被夹控在宿舍里不准外出活动。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又突然把我转去七大队,进行“冷冻隔离”的迫害。

(5)转入七大队后,随即宣布任何劳教人员不得与我说话,否则按法轮功学员论处,企图完全孤立我。两次宣布隔离无效果,最后不了了之,这说明好人是孤立不了的。隔离开始后第二天,即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我罢工抗议江××及其“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因此被强迫罚站露天,时遇春寒,饱受风寒冷冻之苦。尤其一天下午至黄昏,一场春雨淋得我浑身湿透,冰冷刺骨,直打哆嗦。

(6)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劳教所管理科陈副科长(男,三十岁许)找我谈话,告知可如期释放我,过去的加期、延期处罚不再考虑,要我保重身体,平平安安度过这段时间……等等,说得比唱的还好听。可是数月过去早已超期,仍无动静,到十二月七日出乎我预料,七大队的狱警刘副大队长(男,约四十岁)突然通知我说,加期处罚仍然要算,而且不“转化”坚持信仰法轮功,每月延期十天。如此一来狱警副所长(男,约五十岁)竟说一共要再给我加期六个半月。作为国家执法部门毫无诚信,出尔反尔,毫无法度,信口雌黄,真是匪夷所思。对于这种无法无理的延期迫害,我忍无可忍,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开始绝食抗议(共四十七天),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到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才获释。当时我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形如槁木,只剩下一张皮包骨,两颧高凸,眼窝深陷,脸色灰暗,1.65米的身高,体重还不到35公斤(包括穿在身上的寒衣)。

2002年5月,张孟业与老伴被劫持到广州市黄埔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继续迫害。以下是张孟业先生对酷刑的自诉——

(1)在广州市黄埔区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里,我绝食抗议对我们夫妻的绑架,以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被所谓的“帮教队”(实质是打手队)的暴徒们紧紧的捆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再强行灌盐辣椒水,还要受耍猴似的百般羞辱。施暴者有:打手队长邱朝华(男,重庆市郊人,63年生)、副队长詹永龙(男,潮汕口音,近30岁)、一个广西人(男,约40余岁)、副校长余若兰(女)也在场。其余就记不清了。

(2)此后在黄埔法制学校里便开始了暗无天日的恐怖生活。从五月底起把拘禁我的单间房封闭起来,几乎不让睡觉,每天晚上十点半后仅给躺2、3小时,并故意把灯开得通亮(灯开关在房外,由打手们控制着),强光耀眼,刺得人头晕目眩,无法入睡休息。在这里我被拘禁了七个半月,一直在独身房里度过。不仅度日如年,而且只要我讲真话,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信仰,便会受到反复的迫害和折磨。

(3)每天下半夜,暴徒们便凶神恶煞似的来折磨我。轻则侮辱人格,邱朝华几次用他的口水抹在我的脸上,黏糊从我头上拔下来的头发,做胡须以羞辱我,妄图摧残我的意志;同时罚长时间的蹲站(包括各种姿式),还把肮脏的垃圾斗倒盖在我的头上;重则拳打脚踢,我被打得遍体鳞伤。有几回,打手王建宾(男,约30岁,河南人)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提起来(离地),狠狠的往下摔,一次一次的把我摔得几乎站不起来;尤其当蹲站的时间长了,腿上的肌肉绷得紧紧而近乎僵硬的时候,邱朝华或其他暴徒重重的踢过来,我的腿痛得就象断了似的,伤得更厉害。两条腿也因此好长时间蹲不下来洗澡,臀部和腿部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两个月还消失不了。暴徒们用拳指或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狠刺我的胸部,受伤两个月后还隐隐作痛,深呼吸时尤觉得痛。还有暴徒用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横扫我的头部,邱朝华用硬木制的烟斗重敲我的头部,我的头被打得到处是肿包,睡觉时枕头部都有困难。有两次打破了我的头,不断流血,他们担心伤口打大了,白天易被人发现,才停手没有继续打下去,而且当时就强迫我把衣服上的血迹洗掉。

(4)2002年5月下旬连续4天,在零点后天亮前,暴徒们轮番使用上述种种手段对我进行野蛮、残酷的迫害,但都没有使我屈服。邱朝华、王建宾和另外两个暴徒把我的手绑在背后和脚捆绑得紧紧的,倒提起来,整个身体倒挂着,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满水),直到我拼命挣扎,才把我的头拉起来吸几口气,再按下去强行灌水,这样残忍的一次一次反复,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当我窒息得拼命挣扎时,肢体欲裂,五脏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足可想见矣!

(5)在往后的日子里,只要我表示继续坚持法轮功信仰,甚至稍不顺他们的意,就用上述种种手段折磨我。其它方式姑且不论,直到11月份还强行灌水迫害我5次,其中第一次倒提着灌(如前述),后来3次把我按倒在地,再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并用脚重重的踩在我的胸背上,我的肩膀也因此磨出两个大大的伤疤,一年后尚未完全消失。最后一次是把头按在桶里强行灌水,灌得肚子胀胀的,尿憋得厉害,要求方便,邱朝华和另一个打手(平远人,男,20岁许),就凶狠狠的威胁不准拉,否则强迫喝回去,真是毫无人性。

(6)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折磨同样是残忍、恐怖的。他们不仅每天强迫我们看诬蔑、攻击、栽赃法轮功的录相、图书、报纸及其它音像资料,还强迫我们天天写所谓的“作业”。若达不到他们谩骂、攻击法轮功的要求时,轻则训斥,重则拳打脚踢…各种体罚,甚至强行灌厕所茅坑水。我后来的4次被灌水,其中2次是因为“反弹”拒绝“转化”,另外2次是因为“作业”没达到他们的要求。而且在我“反弹”时,邱朝华一再恫吓、威胁,把我送广州芳村精神病院,或给我打毒针、吸毒,或送戒毒所女宿舍灌尿、灌屎,或送禁闭室。

结语:迫害凶手因“酷刑罪”被国际起诉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章翠英女士状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案子开始第一轮庭诉。章翠英女士,澳大利亚籍画家,一九九九年底被关押在深圳的一所监狱中长达八个月之久,期间长期被关的潮湿阴暗的小号,不让见阳光;她甚至被投入男牢房,一次她被扒光衣服铐在狱窗的铁栅栏上。章说,“我经常受到毒打,全身都是伤痕。由于疼痛,我无法入睡。我的双脚被戴上十多公斤重的脚镣。在冬天,我只能睡在厕所旁的水泥地上。”

二零零五年黄华华访美时,曾在深圳遭受劳教酷刑的周雪菲女士专程到旧金山起诉黄华华。周雪菲曾被劳教所劫持了三年二个月,遭受了常人想象不出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周雪菲说:任何一项酷刑就足以让你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它却给我们几种酷刑同时使用。在我们精神这方面,也是同时进行很多很多的侮辱,造成非常大的伤害。我当时心里就想,我将来有朝一日能活着出去的话,我一定上国际法庭告他们。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午,深圳法轮功学员戴英(居住在挪威)和居住在英国的法轮功学员莫正芳女士、李和平先生,向巴黎大事法庭(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递交诉状,控告正在法国访问的中共公安部长、国务委员、前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戴英来自深圳、曾经是千万富翁李建辉的妻子,在中国大陆被非法判刑三年,后又被非法劳教二年,于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和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十月被关押两次,均因迫害极其严重、面临生命危险而不得不提前释放,共被剥夺人身自由近四年半。在这期间,她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太阳穴因遭长时间电击而导致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仅有0.1;遭暴力灌食,口鼻喷血;一次十余个男女恶警把她和另外二十多名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扒光;她还遭到禁止睡觉、洗脑、强迫做苦工等迫害。

(整理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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