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513】大法改变了争强好胜的我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修炼以前我是个争强好胜,却又患得患失,对名利看得很重的人。由于家庭“出身不好”,在中共统治下,深受其害,一直活得很不如意。比如,考初中时,本来考试成绩已达到了录取分数线,学校到我村调查时有我的名字,却没给我下录取通知书,后来才知道我的名额被我村一个军官的儿子顶替了。文革时,做人如履薄冰,平时说话,办事处处小心;自认为无论什么事,别人做可以,自己做了就不行;一样的话别人能说,自己就不能说。

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因为成份高,很难找到意中人。如提到的人家自己心里不愿意,还经常被人私下说:“她还想嫁个什么人家呀?成份高,还挺挑剔!”听到这话,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当时就恨自己:为什么偏偏就出生在这个家庭!抱怨自己命运不济。

结婚后,婆家是贫农,我争强赌气的过日子,想活出个样儿来,出人头地。老伴停薪留职后,和别人合伙办了个厂,生意不错,赚了一笔钱,盖了十几间新房,当时很气派,又买了新家具。生活富足了,按说该满足了,可以好好享受享受了。但是,经历过三年的大饥荒挨饿的苦日子,使我养成了过于看重财物的习气。看着什么东西都中用,什么东西都舍不得扔。平时如占了便宜,或意外得到点钱财,心里就很开心,如吃了亏或损失点儿什么,心里就别扭,心痛得不行。在家里,虽然贤惠,孝顺老人,家庭和睦(和两个没成家的大伯哥、婆婆一起过),但对自己的老伴却很苛刻。我常对老伴说:“我谁的屈都能包,你的屈我可不包。”老伴脾气好,可我老觉得不如意,看不起他,经常找他的岔,闹起来我还常有理,即使没理也要狡辩三分,非得把错儿全归咎到他的头上,每次闹起矛盾来,他要不向我道了歉,我就没完。

一九九八年,我意外的得到宝书《转法轮》,书中的法理象吸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从宝书中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人是从哪里来的,百年后又到哪里去,人为什么活在世上,人为什么会得病,病是怎么来的,如何才能根除疾病,如何才能返本归真……,我的人生观来了180度的大转弯。从此我下决心:既然得到了正道真法,一定坚修到底,决不放弃。

以前我认为自己是个响当当的好人,在村里口碑也不错,可是,学法后再也不敢那么认为了,原来我离“好人”的距离还差的很远。特别是“向内找”的法理,触动了我的心,不由得就想:我什么时候向内找过呀?无论和谁产生了矛盾,历来都是把自己的错千方百计的掩盖起来,把错全都推到对方,一切都怨别人。

法轮大法的法理潜移默化的净化着我的心灵,归正着我自己的言行,在老伴面前那种唯我独尊的气势离我越来越远,和别人有了矛盾,也不和对方一般见识了,心胸宽阔了,心情好了,也不找老伴的斜茬了。时刻不忘自己是个修炼人,在任何情况下,只有找自己的份儿。连老伴都说我变了,脾气也变好了。前段时间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一天,老伴到老家去喝喜酒,我正好想到找同修办点事。回到家已近傍晚,因中午没吃饭,觉得饿了,先做了点饭。吃完后也就快该做晚饭了,心想,我才吃过了,老伴喝了酒也不知还吃不吃(他喝了酒有时就不吃饭了),他要不吃我就白做了,还是先学会儿法,等他回来再说吧。于是我就看书。过了一会儿,老伴回来了,见我没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把手里的面条一扔,跟我闹了起来。我赶紧到厨房给他做饭。刚炒好菜,他冲進厨房,一把夺过炒勺说:“我不吃你做的这个饭!”说完就气冲冲的走了。

我想:修炼人和常人发生矛盾,百分之百是修炼人的错。不管今天这件事怨谁,我是修炼人,我不能和他一般见识。再说了,修大法首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1]。骂我,只是给我闹一顿就忍不下去了吗?我这叫修炼人吗?于是,我接着给他做面条,做好了就到邻居家叫他,他还是气囊囊的,气儿不小,也不用正眼瞅我。我笑着向他赔礼道歉,劝他消消火,忙回家去吃饭。邻居也劝他,好说歹说才回家吃了。这事要发生在修炼前,一是他也不敢冲我发脾气,他发火,我还不饶他呢!常言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是我的心性在法轮大法的修炼中得到了提高,道德得到了升华。

修大法后,我的利益之心也淡了。有这样一件事也说说吧。

年前,我们买了些瓜子到油坊榨了点儿油。榨完后一过秤,连油和饼整整多了五十斤,当时我认为是卖瓜子的不小心称错了,准备去找卖瓜子的退钱。把油送回家后,顺便去看姑母。刚走到她家胡同里,她家邻居正好碰到我,向我打听说:“你那个账儿对了吗?”我说:“可能是错在卖瓜子的那儿了,明天我去给人家把钱退了。”姑姑的邻居说:“我想你这事儿没错在瓜子上,是多称了半袋饼。当时我以为屋里那半袋饼也是你的,就给你放到秤上了。”(因我当时去吃午饭时,是姑姑的邻居给我帮忙的,究竟出了多少饼我没见。)我恍然大悟说:“那我得赶紧告诉油坊的人,谁来找,我好给人家退钱。”

没顾得上看姑母,我立刻又返回油坊,把事情一说,油坊的人说饼是他们的。因当时我没装着钱,就说好第二天给他们把钱送去。回家后,我和老伴又算了一下,又发觉油坊里每斤饼给我们少算了五分钱。第二天,我到了油坊,给了该退的钱,又拿出二十元,说明他们给我少算了钱,也没算上损耗,请他们一定收下。油坊的人都被感动了,都说:“饼钱我们收下,这二十元我们说什么也不能收,为这事叫你跑了好几趟,我们心里也过意不去,你要不说,这饼钱我们上哪找去呀!我们真碰上好人了。”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教我们做好人,凡事为别人着想,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不然,我也不会这样做的。”

当时油坊里,还有不少人等着榨油,其中有一个人说:“还说人家炼法轮功的不好?这年头谁还能做到人家这样呢?”

象这样的事我亲身经历过不少,比如:买东西多找给我钱,发现后设法给人家送回去;坐车售票员忘了让我买票,下车时,主动找售票员补上等等,这种事很多。

是法轮大法的法理改变了我,是师父教我做人就要按“真善忍”做个好人,“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人的本性。中共与“真善忍”为敌,疯狂迫害按“真善忍”做人的法轮功学员,作恶者在纷纷得到报应,那是他们应得的下场。试想,连人的本性都不容的人能有未来吗?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一》〈新加坡佛学会成立典礼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