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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曝光酷刑事件 610阻律师见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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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出动警察接近百人,包围民宅,绑架了杨乃健、陆雪琴、李浩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随后,中共媒体高分贝声称青岛破获大案、诬蔑法轮功学员拍摄“模拟酷刑图片”。

六月九日,李浩的律师与家属去即墨普东看守所,要求会见李浩,看守所警察告知,他们接到办案单位李沧区分局“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书面通知,不让律师会见,说是牵扯涉密问题。

这真是一语道破实质,如果“模拟酷刑图片”的内容是假的,怎么会牵扯“涉密”呢?李沧区分局“610”透露的意思是: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模拟酷刑图片”的内容,其实是被中共当作机密想要遮蔽的事实。

李浩的妻子即将临盆,她在刚得知李浩被绑架的消息时,由于惊吓出现昏迷,幸亏被救护及时,未出现生命危险,但之后一直处在惊慌、恐惧中。李浩的妻子的预产期为六月三日,现已过期多日,急需丈夫回家照顾。李浩这次回家就是为了照顾即将分娩的妻子。

为了维护李浩的合法权利,李浩的妻子为丈夫聘请了律师,可是律师多次去即墨普东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李浩均被拒绝。六月八日,李浩妻子的身体出现不适,医生建议立即住院,可是由于担心丈夫的安危,李浩的妻子坚持入院前先见李浩一面,于是六月九日与律师去即墨普东看守所,结果遭到看守所警察以“涉密”为由,不许见面。

对于看守所阻拦会见当事人,李浩的律师与家属随后去了青岛市检察院,准备提出投诉,门卫再三刁难。后在律师的努力下,见到了监所处处长张兆才。律师向其反映了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事实,并给其看了李浩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所谓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万恶不赦的邪教),律师说这并不牵扯涉密,不应阻止律师会见。张兆才表示没有办案单位的要 求,看守所一般不会阻止律师会见,并说有人告诉(会见)需要司法局备案。律师说:按新律师法,律师拿着律师证、律师函和委托书就可以会见当事人的。并且本次看守所并未如此要求。张兆才表示会去了解情况,并留下联系的办公电话(83011211)。

当日下午,律师与家属去了李沧区分局,找“610”头目刘克波,门卫给其打电话,刘克波告诉门卫,就说他不在办公室,让律师把材料留在门卫处,他有时间了再取。律师及家属质问门卫:刘克波既然能接办公室电话,为什么你们还说他不在?面对门卫的喃喃搪塞,律师留下委托书后与家属一起离开。

据悉,五月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身体状态非常不好,令家属十分担心。她的律师也多次要求会见她,都被警察阻挡。

明慧网六月十一日一篇报道陆雪琴的文章质问,中共媒体诬称法轮功学员自己演示酷刑,将照片发往海外用来抹黑“国家”形象。问题的实质是,法轮功学员是否遭受酷刑迫害?如果酷刑是真实存在的,法轮功学员通过模拟演示照片、并明确表明是模拟场景,以这种直观的方式向人们揭露迫害,又何罪之有?歪曲事实、散播谣言、抹黑中国形象的不正是青岛警方以及制造这场迫害的中共江泽民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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