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吴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仍下落不明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五月三十一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轮功学员吴梅、胡冬生、孙足英、珍珍四人遭江夏区山坡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送走,现在被非法关押处不明。此期间警察粗暴对待前去要人的家属,连孩子也不放过。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的吴梅、胡冬生、孙足英、珍珍在外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不明真相世人恶意举报,遭江夏区山坡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一天一晚。

第二天,学员家属去要人时又遭到江夏区610恶人易楚钧及派出所警察的恐吓与勒索。说是连家属也要一起抓起来,还问你也是炼法轮功的吧?还说要家属给钱就放人。

当时两法轮功学员的女儿坐在警车上。到晚上六、七点钟,警察准备用卑鄙的手段将这四名法轮功学员偷偷送走的时候,将这两个小女孩从警车上推了下来,然后就不知去向了。他们也没有给家人任何说法,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下面是在这过程中,孙足英的女儿与警察对话的情景:

警察:“你为什么不管你妈妈炼法轮功啊?”

孙足英的女儿:“共产党在我的印象中没有什么好的,在我很小记忆模糊的年代,我的爸爸上午火化,他们第二天就绑架了我的妈妈(非法劳教),我无人抚养在姨妈家暂住了一年。在是非面前,我看的一清二楚,我是有思维的、有辨别能力的。”说的警察哑口无言。

信仰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在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违法的,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三年的迫害一直是“以权代法”, 是中共在破坏法律实施。

诚心劝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特别是国保大队警察停止迫害。现在很多警察、领导都知道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讲真相、发光盘和资料也是合法的,是受宪法保护的,而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的犯罪,所以都不积极参与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要以薄熙来、王立军为戒,该二人为了满足权力利益的欲望,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如今二人已报应缠身,在中共的内斗中成了囚徒,还将面临可耻可悲的下场。

希望政法委(610)易楚钧、国保大队警察的亲属、朋友多多劝告他们不要再迫害好人,否则,不但害了自己,还要连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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