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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洗脑班的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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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洗脑班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并殴打探望法轮功学员的家人。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恶人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洗脑班就是这样一个黑监狱。据悉,牡丹江市政法委、“610”等要挟警察、社区共同实施犯罪,来找被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让他们写所谓的“三书”,否则要送洗脑班迫害。

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不经任何法律程序,操控绑架并酷刑折磨修炼法轮功的善良民众,使用的全是黑社会手段。据说,“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可得到奖金数万元,这是拿百姓的钱迫害百姓。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中共却要这些好人“转化”,可见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李高阳是牡丹江地区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的副头目,还是牡丹江洗脑班黑窝的主要头目。李高阳狠毒地指使手下恶人以多种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先后在牡丹江桥北收容遣送站二楼、铁岭河镇警校、机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现在西十一条路的航空学院北侧的三楼等地多次办洗脑班,劫持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洗脑班现恶人房洪军非常嚣张。

据明慧网的相关报道:黑龙江密山市村五十九岁的张玉堂,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探视被绑架到洗脑班的外甥媳妇,遭洗脑班人员陈金雷等四、五人刁难、殴打,导致他四根肋骨被打断裂,还被拘留起来。打人凶手之一陈海雷倒打一耙,十一月十六日向法院诬告张玉堂,称自己右手被张玉堂打的骨折了,要求赔偿七万九千元钱。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开庭,在法庭上,当公诉人说张玉堂妨碍邪党法制学校正常工作是妨碍法制学校执行公务时,张玉堂回答:我只是去精品湖鱼饭庄要被你们绑架的外甥媳妇,并没有去什么法制学校。政法委,610不是执法机关,劫持公民人身自由受限制是非法拘禁。既然是‘执行公务’,就必须出示证件。你们在绑架栢勇时,一不出合法证件,二还威胁栢勇的公公说‘你再阻拦连你一块抓走’。这是土匪的行为。这完全是打着执行公务的幌子,干着破坏法律实施的罪恶行为。我去鱼饭庄要人是正当合法的。说我去“法制学校”妨碍你们执行公务、是为你们的犯罪在掩盖事实而找理由。既然说是“法制学校”,为什么挂着精品湖鱼饭庄的大牌匾。而且内部设施和所谓的工作人员干的事都是一群流氓地痞无赖所为。被绑架进鱼饭庄的人必须写悔过和骂人。这是在败坏人伦道德,破坏法律实施。

张玉堂的律师,做了非常有利的辩护:“所谓的密山法制学校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合法的学校,因为没有教育部门审批手续,不挂牌,纯属违法机构,还涉嫌绑架公民,陷害好人,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权等违法行为,外面只有‘精品湖鱼饭庄’的牌子,强加张玉堂的‘妨害公务罪’的罪名不成立。”

在律师无可辩驳的质疑下,陈海雷自觉理亏,当庭提出撤诉,法庭宣布休庭。

也就是说,即使依据中共制定的法律,不论是公安局还是所谓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都没有权力超越法律这样长时间关押公民(依照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强行“留置”应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否则就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以上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成员已触犯法律犯下“非法拘禁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已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可是,一九九九年末,“六一零”的恶人李高阳、李长清、伊晓峰等人,把宁军、二中教师宫呈阁等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关进洗脑班,只要坚持修炼就非法劳教。二零零三年,刚出冤狱的赵建国、宁红等人又被绑架到洗脑班,并被勒索巨额钱财。近两年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牡丹江市闻丽娟,穆棱市彭建普,宁安市尹德芝、李红霞、范宝和、赵凤兰,海林市闫凤华、陈公秋、耿玉芝等……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以下是部份牡丹江地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人:

原政法委书记田立军、副书记李长清两人相继罹患癌症死亡,继任的政法委书记潘影也患癌症。穆棱下城子政法委书记孟庆林,在二零零零年绑架法轮功学员时破口大骂,并扬言“不信能遭报”,结果四天后得脑血栓,成了植物人。海林政法委书记崔义文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终溺水而死。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13339537666宅0453-6996666.0453-6680477,6171978(办),6282555(办)。

牡丹江六一零现任主任赵青

继牡丹江六一零主任赵民任市法院副院长、西安区法院院长之后,为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市政府副秘书长赵青任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直接责任人):办公室:04536282526手机:13945309336

市委政法委委员
康志文6171978(办)13904837896(手机)
闫子忠6282555(办)15946356789(手机)
徐志国8901988(办)13359685688(手机)
金银墙6271001(办)13514550151(手机)
张国生6171169(办)13504537908(手机)
关九绵6171261(办)13836378002(手机)
李怀宏6171168(办)13904838383(手机)
郑立武6171166(办)13604608567(手机)
李明先6171170(办)13766669377(手机)
张建中6423492(办)13704529059(手机)
张凤刚6990111(办)13903632968(手机)
办公室朱凤兰6171410(办)13766663977(手机)
查茂林6171836(办)13514551129(手机)
郭荣6171839(办)18904536869(手机)
杜威6171832(办)13359883666(手机)
王大军6171832(办)15645381333(手机)
纪检组付升涛6171831(办)13945388533(手机)
尹逊声6171831(办)13304537666(手机)
调研信访室张军6171173(办)13304830886(手机)
执法检查室陈钧友6171175(办)13945395900(手机)
研究室脱华6171837(办)13009889610(手机)
综治办李怀宏6171168(办)13904838383(手机)
刘成军6171172(办)13504530219(手机)
戴喜方6171167(办)13304838455(手机)
综合科高岩伟6171835(办)13836378484(手机)
黄淑杰6171834(办)13945306979(手机)
维稳办张国生6171169(办)13504537908(手机)
朱雪艳6171146(办)13945340508(手机)
维稳科寇卫东6171833(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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