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要起诉劳教所和洗脑班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五日】我市一同修被非法劳教,同修的家属请律师朋友帮忙起诉相关部门,区法院判决撤销劳教决定,对当地邪恶震慑比较大,区610/政法委等部门急忙找律师/家属及同修本人要求撤诉,最后通过邪恶内部沟通,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取消了区法院的撤销劳教的判决,一般我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回来,市洗脑班都要先接去洗脑,可是这次洗脑班的人员不敢接受该法轮功学员,担心被起诉非法关押罪,所以直接被家属接回家了,所以建议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及洗脑班的同修家属及当地法轮功学员积极向法院起诉当地的劳教所和洗脑班(一般洗脑班名称是××法制学校)。

各地超期限羁押法轮功学员积案很多。一般法律规定是半年,加上检察院退检两次,法院退两次,最多一年。所以许多法院是严重违法,家人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公安/检察院撤诉。要求法院放人。

因为现在好人法院也要镇压,所以十四年来超审限,超期限羁押法轮功学员的积案很多,法院内部多次清理,但越清理越多,司法人员对超期的态度就是“超就超”,他们完全不怕上面的任何压力,因为事情就是上面弄出来的。相关部门也是没有办法,遇到这样的投诉,也很难受理。

一般来说,监督法院的机关就是人大和检察院,我们可以向这两个部门投诉,同时,可以向本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投诉,还可向纪委投诉,追究相关司法人员的违纪责任。书写格式一般用书信体即可,没有固定格式,标题可以是《关于某法院某人某行为的投诉信或举报信》,坚决要求他们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進行监督,并监督法院尽快作出无罪判决,无条件释放这些善良的修炼人。

司法人员不怕自己的上面,不怕相关部门,不等于不怕报应,不怕自己良知的煎熬。我们每一份投诉信就是一篇很好的讲真相的材料,可以让他们明白真相,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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