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抚顺警察2012年抢劫、勒索钱财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省报道)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抚顺市抚顺市公安局、抚顺国保支队、东洲公安分局、清原县公安局、清原镇派出所等警察执行所谓的“省F08专案行动”,出动四、五十名身着便衣的警察,在抚顺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文君、国保支队长彭越的带领下,闯入清原县居民家中绑架好人、抢劫财物。

刘丽英、贾云龙、刘海涛、李文松、胡凤菊、张广英、盖永杰、刘英杰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警察随意抢劫他们家中的个人财产。据不完全统计,在“9.25”绑架案中,当场被抢劫的现金近四万元、笔记本电脑八台;更多的私有物品被抢劫;家属被勒索的现金二十三万之多。抢劫、勒索明细如下:

李文松家:

笔记本电脑一台、刻录机一台、mp4一个、mp5一个、播放器6个、大法书100多本、手机一部。

当场抢走的现金:放在包里和衣服兜里的现金(1400元、80元、100元、500元)合计2080元。

胡风菊家: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早晨,抚顺市公安局的魏文强、宋柯等十多个便衣警察闯入胡凤菊家,胡凤菊遭绑架,抢走了胡凤菊家三台电脑、手机七部、配件三十多套、EVD录放机一台、mp3一个、mp5一个、工资卡、购电卡、银行卡、存折、大法书籍三百多本、师父法像2张、师父在大连讲法和神韵演出光碟三十多张、A4纸一箱、卫星接收器及配件30多套、工具包1个、EVD影碟机一台等大量私有物品。

当场抢走的现金:3900元和小包里的370元。合计4270元。

王凤军家:电脑一台、机器一台等。

刘丽英家: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器一台、手机四十多部、大法书七十多本,银行卡等等许多个人物品被抢走。

当场抢走的现金:二万多元。

盖永杰家:电脑一台、打印机、托机等许多个人物品装了三大编织袋子被抚顺警察抢走。物品折合现金七千多元钱。

盖永杰家书架上的五百元钱、床铺下面近二千元钱现金被抢走。

刘海涛家:电脑一台,几十部手机、四十多本大法书、还有其它的个人物品被抢劫,装了两大尼龙丝袋,被抚顺警察用车拉走了。

当场抢走现金1.1万元(已经归还7千多元)

贾云龙:《转法轮》书8本,手机两部。

抚顺公安局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现金

抚顺清原县的贾云龙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后,他们的亲朋好友担忧他(她)们生命安危,纷纷前往抚顺公安局要人,通过亲戚或朋友找到有关人员(抚顺市公安局、检察院或国保大队人员)。结果听到的都是一样的口吻:你家的谁谁是县里的头、是政治问题得判多少年……有的告诉法轮功学员家属:你们得意思意思……有的直接提出让家属拿两万或拿四万或拿五万元钱不等才帮助摆平这件事。据不完全统计,在2012年“9.25”绑架案中,抚顺市公安局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二十三万之多。明细如下:

贾云龙的儿子被敲诈11万;胡凤菊的女儿4万;刘英杰家属4万;王凤军家拿出2万,张广英家人被勒索2万。

抚顺公安局警察入室绑架好人、抢劫公民的私有财产,是真正的在违法犯罪!即使依照中共的现行法律规定,这些警察犯有:绑架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勒索罪等。

善恶有报时天理,在此要求抚顺市公安局退还勒索法轮功学员的现金;归还抢走的私有财产,赎回犯下的罪恶,给自己和家人选择好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